十年华衣(女尊) 第2部分阅读

    十年华衣(女尊) 作者:肉书屋

    十年华衣(女尊) 第2部分阅读

    真的被他占了便宜去,于是一门心思想给她找门亲事,将她死死拷在你的身边,让她看的着我却摸不着。”

    “我早就看清你委琐的人品,才不至于为你当日将我安排在华衣身边而难过。”知静笑了笑,“而且我很感激你将我安排她身边,从她身上,我学到我以前和以后都不可能学到东西,见识到我从来没有见识到的一切,她的智慧你不能比,她的气度你不能比,她的才情你不能,她的一切的一切你都不能比,我喜欢她,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她?她是我心目中最仰慕的女人,这样一个女人,哪怕我不能够嫁给她,只要能每天看见她,跟着她,和她说上话,看者她对我笑,对我……”

    “啪——”

    第 9 章

    春姐手发抖:“不准你,不准你想她,不准……”

    知静捂着脸,突然狂笑道:“你嫉妒?你居然会嫉妒?不,你怎么会嫉妒,你是在担心,你根本不信任华衣,所以将我放在她身边监视她,让我学会她的所有本事——你怎么会放心把自己的荣华富贵放在别人的掌握中,你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你以为只要我把她的本事都学会了,即使将来把她一脚踢掉也没有关系。可惜你失算了,她总能想出层出不穷的点子,总能不断的给你带来新的惊喜,而这些是你我怎么学怎么算都跟不上的……让你想扔都扔不掉,所以你很烦恼,很苦恼,你想抓住她,可你抓不住,你现在还想抓住我,却也抓不住——”

    “你胡说,你这个贱人,你胡说——”春姐将知静抓住,摇着她,不应该是他,“你胡说,我根本就没有这样想,一切都是你自己在胡思乱想。“

    知静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我是不是在胡说,你自己明白。我明天就去劝素华衣离开,她的心不在这里,而在天下。想来说动她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准,不准你——”春姐的面色越来越白,眼神也开始不对,喃喃道;“不准你,不准任何人破坏我的想要的,不准——”她的手伸向靴子,那里有一把藏的很好的匕首,是她在外过夜时候防身的利器,她从来没有用过,此刻她却把那匕首拔了出来。

    “铛”的一声,春姐只觉得手腕一痛,匕首就不受控制的掉了下来。

    知静惊叫一声,后退一步:“你想杀我!”

    春姐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心中慌乱,下意识想去捂知静的嘴,却发现知静突然从她面前消失。

    等到一声“先生”响起时候,她突然面无人色,这里只有一个人被其他人称为先生,那便是素华衣。

    我将知静轻轻放下,可他还是害怕的抱着我,我只好安慰的拍拍他的后背,知静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在我前世,不过还是一个被父母捧在手心小男孩,在这里却要承受这么多压力和苦难,也确实是难为他。

    “春姐,你们刚刚说的话,小妹都听到了。”我平静的说。

    春姐摇摇头,想要解释,我打断了她的话:“我一直不知道知静竟然是男子,让你产生误会,我很抱歉。”

    “记得春姐邀请小妹共事的时候,小妹就说过,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若是有一日厌烦了,还是要离开的,春姐也说过,不会阻止我的,对不对。“

    春姐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只留下满面的疲倦,全无平日里让人羡慕的神采飞扬。

    “如今也到了小妹离开的时候了。”我说着,拣起地上的匕首,春姐看着我手上的匕首,惶恐的后退了一步。

    “我只有一个请求,希望春姐能够善待知静,保护他不受伤害,也别逼他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如果我离开后听到知静不快乐的消息,或者他出了什么意外,我会很难过,很生气的。我生气的话,后果是很严重的。”

    我手指用力,那精钢的匕首一下子断成两节落在地上。

    第一卷:转糖篇

    第 10 章

    我又一次从自己熟悉地方逃走了。

    和上次充满憧憬不一样,这次走的时候,我心情很坏。

    我知道春姐未必如知静说的那样卑鄙,毕竟她曾经所处的过的生活我没有经历过,因此也没有资格指责他。至于知静说的她对我的提防和试探,放在前世里是很好理解的,我作为一个大型企业所有者春姐手中第一大助力,她自然一门心思希望我能留下来帮她,可她用来笼络我的股份也好,金银也好,都因我不想有太多牵挂而并不热衷,这她觉得有种把握不住我的感觉。

    后来派知静来学我的本事,也是情理之中,既然留我不住,让我培养一个后备人才也是理所当然。只是让她失算的是,她所选择并万分信赖的那个储备人才因她曾经的薄情对她并不那么死心塌地,这是她没有预料到的。在巨大的失落和感觉遭到背叛的感觉后,她举措失当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我并不气春姐的小心谨慎,尽管微微有些失望。唯一让我心乱的是,如果那夜不是我正巧在场,如果春姐最后没有控制住自己失控的理智,如果知静就此受到伤害,甚至死去,那会是怎样一场悲剧。

    我怎么会把事搞得一团乱。

    这是最让我最懊恼的一件事情。

    这次逃走,和上次不一样的是,我多了一匹马,除了两件衣服外,还有随身的几十两银子,让我心理多少有点底子,不至于再为了几天的住宿费要把墨玉送进当铺。虽然是不值钱的东西,可是师傅送我的唯一的东西,让我万分珍惜。

    漫无方向,我让花花把我驮了随处走。花花是我走的时候随手顺走的一匹马,它白色的皮毛上有几个黑色的斑点,我本来想叫它白花花,但又联想起让人恶心的肥猪肉,于是就叫它花花。

    花花没头脑的狂奔了一夜后,开始慢慢走起来,随意的啃着路边的野草。我醒来便到附近的小客栈吃点东西,然后带上干粮和水,让花花继续它的啃草大业。

    如此也不知道几天后,我发现自己出现在一处巨大的城郭附近,抬眼一看,上面写着“京城”二字。

    我心想莫非花花在这里有熟人,这么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想想我前世可是连北京都没去过的人,这辈子在这么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竟然有幸进京一游。

    既来之,则安之。

    我在众人的指指点点和异样的眼光中进了城。

    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我太招人喜爱的了吗?

    当然不是,是因为我身下一匹看起来肥肥的大花马和我一身灰不溜丢头发打结的样子太古怪了而已。

    看吧,上辈子怎么都没有勇气和本事实现的古典派另类角色扮演,现在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自我安慰了一下,然后丢人的一踢花花,还不快给你主人找个可以梳洗更衣的地方。

    花花果然聪慧,一阵风似的狂奔后,将我摔在一家客栈门口。

    客栈的小二出来看个究竟,一见我的落魄样子皱起眉头刚要喊,我很大爷,不,很大娘的扶着花花的一条粗粗的马腿爬了起来,很流氓的喊:“还不给本小姐准备一间上房和洗澡水,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吗!”

    小二果然被我的惊人之语吓到了,连忙把我让了进去,打了洗澡水给我。

    我一连换了三桶水,才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感叹一声:这才是人过的日子,而不是马过的日子啊。

    京城果然是京城,无论是人还是景都与其他地方有着完全不同的繁华。而且东西也是那么不一般的贵,我摸了摸口袋里所剩不多的银子,觉得自己还是找份工作来糊口才是。

    曾经有经营金聚楼的经验,我也并不担心自己找不到一份活干,只是做过的事情我也不想再从来了。这次索性自己开个小摊子好了。

    参考了京城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后,我选中了前世小时候曾经见过的一个小活计:转糖。

    我请京城的木匠帮我做了一个小货担,不过是一只扁担,一个小柜子,加一只炉子。工具是一口铁锅,一只勺子,两只大小不一个铁皮条,材料是质量再普通不过的黄糖。

    柜子上面是一块洁白的大理石,上面有一个小盖子,盖子翻开有一个可以旋转的木杆,木杆一头悬着一根细线。盖子下面画着两个圆圈,圆圈分为很多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都有不同的图案或者圆点,转动木杆,当木杆停下来时候细线所指的那个格子里的图案便是我卖的东西。

    第 11 章

    “大圈三文一转,小圈二文一转。”我的摊子古怪,而京城人生活富足,所以总好个新奇,所以当我把摊子一放,又随手做了几个花样插在摊头做广告,立刻就有几个孩子上前来问。

    我插在摊子上面的有仙鹤,马,桃子,猴子无一不是鲜明可爱的造型,加上糖浆凝固后半透明如同琉璃般半透明的质感和色泽,很是讨小孩子们的喜欢。

    当听说光用钱买不到,只能用运气转到的时候,小孩子们更有兴趣了,京城的小孩子谁没有个几文的零花,马上便有一个孩子拿出二文钱来给我,口中念念“大马大马”,然后拨动转杆。

    “唉,怎么是只老鼠——”

    我嘿嘿一笑,立刻将融掉的糖里面勺了一些,很快的在大理石上画了只老鼠,滚烫的糖浆很快在冰凉的大理石上凝固成形。

    “不行,我还要转一次,这次一定要大马!”那孩子一边舔着“老鼠”,一边忿忿不满的说。

    “小三,轮到我了,难道你想一个人霸着不成。”另一个看起来大些的孩子扔给我三文钱,“我要换大的。”

    “好的类,小姐。”我轻快的答应着,这次着孩子转出个梅花鹿来。

    这个鹿我做的比老鼠要大上一些,这个大孩子炫耀着手中的大鹿,惹的周围的小孩子一阵眼馋。

    很快我的摊子就被一群孩子淹没。

    我只在每天太阳落山前那个时辰出摊子,那个时候是孩子们下学或是一天工作完毕后大人们带孩子出来游玩的时间,小孩子自然是格外的多,生意也是最好的。

    转糖的生意从第一天开始就很好,毕竟整条街就我一家,其他也有小贩见我生意好眼红的做起相同的生意,可是他们要不就是熔糖的火候不好糖浆不是太干无法流畅的使用或是太稀不能成形,或者用糖浆画出的东西奇形怪状,根本无法与我的比。一来二去,也没有人再模仿我的生意了。

    真是一技在手,走遍天下。

    我甚至想将来再收个弟子将我这一门技艺发扬光大,这个门派的名字就叫糖衣派吧。想想都很恶搞。

    前几天有一个好命的小丫头竟然转中了大转中四角之一的大花篮,大家才知道我画在大转的东南西北四个角特别大特别漂亮的图案才是超级终极大奖。那大花篮并不是普通画出的平面图案,而是我用大量的糖条,糖片,以糖浆为粘和剂做成的立体花篮,光是做这个花蓝就花我半个小时时间,为了吸引孩子们,我故意动作使的干脆又帅气,整个过程中围观的甚至还有成年人,时不时还爆发出叫好声,当整个花篮做好的时候,我用红绳将花篮四角串了起来,又拿了一根竹竿当握杆,整一个精致到极点的工艺品

    那小丫头已经笑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周围孩子的羡慕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围观的人已经堵了半条街,连路人行走都不流畅了。

    我得意的笑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此后孩子们每次都期待着这样的超级幸运大奖出现,哪怕不是自己,看看也是好的。我知道我那天行云流水般的做出那么复杂又漂亮的一个大花篮是动作是很帅的说,并且现在这条街上,我糖某人的名声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真实姓名倒是没人问了。

    一月下来,我数了数一大堆铜板,赚了二两多银子,于是很开心的从客栈搬了出来,在比较偏僻的地段以一个月一吊钱租了一个小院子,结束了一个月来入大于出的日子。

    现在白天的日子基本是没有什么事情做,我时候会骑了花花去野外钓鱼,顺便给自己加餐,毕竟我如今的收入也只能吃吃青菜豆腐之类。

    第 12 章

    今天的天气很好,因为之前连续几天阴雨,我都没有出摊子。少赚了不少铜子,因此今天比平常早了半个时辰就出来了。

    孩子们一见我出来了,连忙都奔了过来。正热闹,突然后面来传来一个霸道的声音:“都给我让开,让我先转!”

    我抬眼一看,是个十五六岁的大女孩一身锦衣,身后还跟着两个一望就是有工夫的保镖似的人物。

    其他的孩子似乎也很惧怕她,退了两步,可还是舍不得离开,只远远的看着。

    她让保镖扔给我一锭五两的银子,我忙道:“小姐,这么大的锭子,小人可找不开啊。”

    “谁要你找开,我今天就用这锭银子转,非转出个大凤凰出来不可!”大女孩霸道的说,于是开始转,或许是她运气不佳,当五两银子都转完了,她的保镖手上已经拿满了“大象”,“老虎”,“骆驼”,“蝴蝶”……却始终没有转到大凤凰。

    大女孩面色红了又红,很不满也不甘心,又扔下五两银子继续。过了半天,她依旧没有如愿,大概是觉得自己是不可能转出大凤凰的,她让手下给我五十两银子,不屑的对我说:“我这次不转了,你直接给我做个凤凰,这五十两就归你了!”

    我淡淡笑了笑,我倒不是那么威武不能曲富贵不能滛的人,若是做别的生意,她这钱我定是要接下的。可我这生意与其说是卖糖,不如说是一个游戏,一个靠运气来赢的奖品的游戏规则,对孩子们是公平,无论是谁只要花掉二三文钱就有平等游戏一次的机会,吃糖倒在其次。如果我接下这银子,孩子们就会认为我这规则原来也不是完全不打破,只要有钱就行了,一个只要钱多就可以赢的游戏,还有会有什么孩子喜欢?

    “小姐真大方,这五十两银子都够小人做十副担子了!可小人的生意本来就是一个靠真本事来转自己喜欢的糖画的玩意。若是多给钱就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现在满大街就都是大花篮,大凤凰了,如果是那样,小姐还会想要大凤凰吗?”我笑着解释道。

    “小姐今天已经转了不少好糖画了,只是运气还缺了那么一点点,不如明天再来,没准明天就能转上个大凤凰,不,也许是十个大凤凰也说不准啊!”我很委婉的劝说着,这样脾气不好的大家小姐不是我可以得罪的。现在我只是个卖糖的小人物啊。

    那大女孩神色稍霁,收回了银子;“好的,那本小姐就明天再来。”

    大女孩一走,她身边的其中护卫也走了,其中一个回头上下打量了我一下,冷笑一下,然后也跟着大女孩离开了。

    其他孩子们才开心的又扑了过来。

    我装做不经心的打听:“刚刚那是谁家的小姐啊?”

    “糖先生,她是京城最有钱,不除了皇上最有钱的常家家主大人的三小姐了,脾气可大呢!常常仗着身边的护卫欺负我们,刚刚你没答应她的要求,我还担心你会被她欺负呢。没想到她竟然答应先生自己走了,糖先生真是有本事。”

    “那里是我有本事,只不过是她自己想通了道理罢了。”我轻轻的说,手上画画的速度却是没有减慢,心中却在想,常家?莫非是春姐本家的那个常家?

    我在京城时日愈久知道的事情慢慢也就多起来了,知道那日孩子们口中所说的那个常家乃是皇商身份,经常为皇家采买一年所需。虽然皇商不只常家一家,可常家却是最大一家,甚至如今还有一位公子在宫中位列淑君,有皇家作为背景的,可以说是大楚第一商人。

    常家根深枝茂,子弟很多,而家中的权利主要集中在本家的家主手中,而众多分家则都是为常家服务了,其中聪明的又混的好还可以自己领一门小生意当个掌柜,若是混的不好的沦为帮工和看门人都是有可能的。

    有因为是商人的本性,常家人多势利刻薄,对待下属帮手,哪怕是自己的亲兄弟多都凉薄的很,胡来喝去是小事,打骂侮辱也是常见。若是没有猜错,我想春姐所说的常家定然就是这大楚第一商。

    看看太阳,也快要落山了,我正哄着剩下的孩子回家,准备收摊子,一顶轿子却一边停了下来,一只手从窗子中伸了出来。

    我看见一双宛如墨玉的黑眸,仿佛是黑夜中遥望的一对星辰,寒而不凛,静而生光;眉似远山,仿佛烟雨芳菲的五月,配合着最纯净的杨柳青,只不经意一低头,便墨化成隔江相望千年的一瞬。

    我垂下眼眸,阻断了心微微的躁动。

    轿子边跟着几名侍卫,其中人似乎得了命令,向我走来。扔给我一小锭银子:“给我大转杆。”

    杆在“大凤凰”处停了下来。

    连周围的孩子都惊叫了起来,欢呼道“大凤凰啊是大凤凰啊!”

    我微微一笑:“大姐好运气!”

    应该说姑娘好身手的,我如何看不出来她用内力将那杆死死压在凤凰那一格中呢。只是让我有点心疼我这货架,被她这一压,却不知道使用寿命要减少多少。

    清咳一声,我站了起来。只有做四大角糖画的时候我才会郑重的站起来。

    细致的融了整块糖,金色琉璃色的糖浆在洁白的大理石上蜿蜒延伸,三色的凤翅,我用番茄汁,橘子汁,桑葚汁一一染过,每一根羽毛的纹络都清晰的好象手画出来一样,羽毛的顶端都细如发丝,如同前世的玻璃拉丝一样将断不断,随风而动。九条尾羽成飒然回摆之势,每一条尾羽都有自己不同的姿态,不同的反光面,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看见不同的颜色。凤躯锦绣,凤首小巧,头上的翎羽薄如蝉翼。

    光是凤凰的身躯我就做了半个时辰,天已经全黑了,我望了望天上的明月,忽然望了那轿中人一眼,心中一颤,赶忙收敛心神,低低下头,画出梧桐枝叶团成一簇,然后将凤凰定了上去,仅有两羽一翅连接,看上去岌岌可危,实际上我都是选择最好的接力点,可以将凤凰身体的重量最均匀的分散在三个点上,减少了每个点的压力,使之稳固,同时凤凰大半个身体腾空,可以更好展现出振翅欲飞的矫健丰姿。

    “好漂亮!”

    “真漂亮,像活的一样!”

    孩子们对着成型的大凤凰欢呼。

    那护卫似乎也没有想到凤凰一做竟然花了大半时辰,她自己被这转糖人漂亮利落的动作吸引,不禁有些忘神,等凤凰成形后才惶然想起让自家主人竟然也在街上待了到天黑,奇怪的是主人也没有表现出不耐烦。

    “蝶起,另打赏她十两银子,辛苦她了。”

    “是。公子。”

    我依旧是低头道:“谢谢公子赏赐,谢谢这位大姐。”

    我忽然感觉疲劳无比,平常觉得轻松的担子也重了许多。

    第 13 章

    第二日,我月光下而做出美丽无比的大凤凰的事情从街头传到巷尾。不说小孩子,甚至有不少成年人慕名而来,他们也学那常家三小姐一样出高价想直接买,都被我婉言拒绝。

    常三小姐,常清书竟然也很快得到消息,前来质问我:“你不是说只有凭自己运气转出来的还算是吗?为什么昨天那将军府的公子一来就得了一个大凤凰!”

    我悠闲道:“人家的确是转出来一个大凤凰,整街的孩子都看见了,不信你去问问。”

    “我才不信了,那侍卫肯定是用功夫作弊了。”常清书忿忿道。

    我装出吃惊的样子,沉思一会又笑道:“那也是别人的本事,你若有这个本事,也不妨试试!”

    常清书怒道;“我要是有这个本事,我还——”突然缄口不言,看了我一眼,又拿出十两银子:“这是今天的。”

    我由着她霸占了我的摊子转了一次又一次,然后收获了一堆糖画回家,整个过成沉默又沉闷,有两次差点就在凤凰那里停下了,都没有见她露出紧张的神色,明显是心不在焉。

    我摸着袖中的东西,若有所思。

    金聚楼的楼点遍布整个大楚,自建立了商情网后,各地消息更是畅通。京城南北也各有一座。我早做好春姐发现我行踪的准备,所以也没有刻意隐瞒。

    前日,京城的两家掌柜就来我那破落的小院子拜访我,其中一人还是以前长春楼的一个小管事,在我手下亲自做过几天,算的上是熟人了。她将春姐的一封信和我此刻在我袖笼中的印信交给我。

    “先生,这是大东家让我们一定亲手交到您手上的。”

    春姐在信里表明她的歉意和悔意,向我承诺会照顾好知静。随信附上的还有一方雕刻精致的和田白玉印信。

    那两位掌柜称大东家全国的商号已经接到总号大东家常立春发来的消息,见此白玉印信的主人要如见她一样,除非这印信的主人打算将全楚二百一十二家金聚楼全部烧掉,她可以以此要商号做任何事情,得到任何想要情报,提出任意数量的金银。

    我曾在春姐身上见过类似的印信,同样的结构,同样的金橘图案,不同是一方金印。整个金聚楼仅此一方,其次是她手下几个信任的干将,用的是银的,再是各分号掌柜用的是黄铜。掌柜下还有管事也有,不过就是硬木的了。

    这方印信天下仅此一枚。

    我沉思半日,叹了一口气,终还是收下了印信:春姐,希望你不要辜负我第二给予你的信赖。

    而只到今天,我才发觉有些事情不对,春姐为了保护我的身份不暴露,当初几乎费劲心思。所以我到京城两月才没有人来马蚤扰,可现在春姐的信一到,常家的三小姐就找上门来了。

    我以往不熟悉京城,现在才觉得蹊跷,斗争激烈的几乎是水火不容的常家中,人人都如同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一样表现的谦恭有礼,才华横溢,如何有这样一个貌似纨绔子女的常清书出现,并且还接连二天来找我,借口要转出凤凰,整日的送钱于我。她常清书生于商贾之家,如何不明白我这游戏的把戏如同赌博,中奖的机会小到极点。

    如此看来,真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第 14 章

    当常清书第三次来找我的时候,我便在没有收她的银子,只对笑道:“三小姐若是喜欢转糖,等下等小人生意完了,再单独恭候三小姐指教好吗?”

    常清书微微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了然的神色,点点头,没有废话就离开了。

    太阳下山后,我站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有人走了进来。

    我笑道:“三小姐今天有口福了,我早上正好钓了一尾鲜鱼。来一次一鱼三吃如何?”

    常清书见我如此说,清咳一下:“客随主便,如此有劳素姑娘了。”

    很快两只碟子一只汤碗上了桌,番茄鱼片,韭黄鱼丝,冬瓜鱼头鱼骨汤。配菜都是普通材料,不过做的人不同,味道呈现的也不一样。

    常清书一开始惊疑我一个大女人竟然会下厨,等尝了了之后,不由得眉头舒展,精力就立刻转移到自己一双筷子上了。

    “说实话,在金聚楼我都没有吃过这么好的味道。素姑娘不去做厨师真是可惜了。”饭桌上果然最好谈话的时候,我几句话就常清书出她目前的尴尬处境。她虽还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大姑娘,但一顿饭就可以将她的心扉打开,说明她的心思还是比较粗放。真正的商人上了酒桌等于上了看不见的战场。如果一顿饭就被套出底线,那接下来必定是一败涂地。

    “春姨是我小婶婶,她的眼光一向极准。这几日我观察素姑娘经营转糖摊子,手段也是巧妙无比,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也相信春姨不会看错人,还请素姑娘教我。”常清书恳切道。

    常清书的来意与我猜的大体不错,她是常家家主的女儿,也拥有未来常家家主的候选资格,可她天生不是做生意的料,虽然学的很认真,比起普通商人好上不少,却难及她几个姐妹的水准。她心里很清楚若是自己败下来结局会怎么样,却又不甘为人下,因此向最近一年来迅速崛起的春姐讨教,希望她能助自己一臂之力。

    从常清书的口气中,我判断春姐并没有透露我在金聚楼的崛起的背后的作用,心中也认可她这种谨慎的做法。金聚楼毕竟崛起太快,管理机制再先进也抵不过有皇家做背景,加上百年时间积累的常家实力雄厚可怕。

    现在的春姐最多让常家宗家感觉到有些吃惊和压力,还谈不上威胁。所以宗家还是持观望的温和态度。可如果持续这样发展下去,一山难容二虎,且不谈市场上生意的争夺,即使是为了宗家的脸面着想,也不会放过春姐。现在,春姐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暴力路线:取宗家而代之,这完全是孤注一掷,不死不休的办法,风险很大,损失也会很大;另一种方法,在宗家找到自己的靠山,或者是傀儡。

    春姐的正夫聂纹贞是常清书爹爹聂纹均的幼弟,聂纹均是常家家主常如晦的第三房夫侍,聂家经营茶叶生意,在楚国也颇具规模,聂纹均有爹家的人撑腰,又生女儿常清书,因在常家还算有些地位。若要找个利益代言人,和她有亲缘关系又彼此信任的常清书显然成了她的首选。

    常清书的经商天份不如她,年龄阅历更是谈不上,将来势必会在很多事情上依赖她这个小婶婶,不用担心常清书翅膀长硬后反噬于她。而两人若能达成默契,春姐解除了危机,而常清书得到了家主之位,无疑也是双赢的局面。

    我很快的出上面的结论,但是因为多数还是猜测,事关重大,我还是想向春姐确认过再说。另外,这个常三小姐是否是春姐最合适的代言人,我还要考察一下。

    “三小姐,小人或者在经商上略有点小手段,可毕竟只是一个布衣小贩。三小姐家里应该有很多经验丰富的老师吧,小人身份低微,如何教的了常家的小姐?若别人看到了,岂不是会耻笑三小姐不顾身份,自甘堕落?”我故意装出为难的样子,

    常清书猛的站了起来,声音中竟暗藏金戈之势:“谁敢耻笑,我定打落她的门牙,叫她爹都认不出来。素姑娘,不,先生,”她立刻换了称呼,“先生不用激将我,我认准的事情,绝对不会因畏于人言而退缩,若是清书的资质还入的了先生的眼,就请先生收下我吧。”

    常清书进门时心情忐忑不安,还在为自己未来忧虑,后来的交谈下轻松坦然,到现在的坚定无比,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不了连岁的女子,似乎就有一种力量,那略带谦恭的表情让人不自觉的放下戒心,澄清温和的目光让人有种想要信她的感觉。回想起春姐在信中未明言的极度信任和推崇之情,想起这几日这个好象奇迹一样在京城最繁华的一条街上声名大盛的女子,她隐隐感觉,这个女子就是自己这一辈子命远的转折点,将给她带来前所未有的境遇。

    越来越笃定心里的这分信念,常清书收敛了焦躁的情绪,规规矩矩的行了九叩拜师之礼,抬起头:“求先生教我。”

    我微微一笑,这孩子虽然没有什么经商的天分,却是个果敢勇为之人,虽然不太聪明,但待人坦诚,不拘一格,也算难得。

    我有心收下她,却没有立刻答应。教人有两种,一种是表面传授,实际辅佐,二是真正是传道授业,师徒名分。我与春姐实际等于是第一种。我虽然没有所谓的一臣不侍二主的观念,也没再打算再给自己找个东家。何况我自信胸中所藏,锦绣十万,难道还做不了她的老师?

    “清书如此可是为难我,莫非见我只是一个布衣,用了强便可称了你的意。”我口气不悦的说。首先就是要大大方方的拿乔,让她心中清楚自己与我的差距,做老师便要做老师的威信和架子。

    常清书连忙道:“那里,清书那里敢对先生用强,只是拜师心切。”

    “不敢?我看不是这样吧,我常听附近的孩子们说你欺负她们,难道这也有假?”我声音提高了些。

    常清书涨红了脸:“那些……只是我在学业上本不如其他姐妹,若表面声势也弱了,只有四处被人欺负的份,所以故意装出来的。其实我也不过是平常言语凶狠无礼些,行为霸道些,并不曾做丧德无良之事。请先生明鉴。”

    我当然知道这些,不然根本就不会给她进我这个院子机会,只是不在此时此刻刁难她,让她印象深刻,怕是以后难以管教约束,于是正色道:“你以前如何,我管不着。若是进了我这个门,须得遵守我的规矩,一言一行都不容有失。若是有犯——我会让你觉得早点死比较痛快!”

    常清书忽然感觉面前这个女子的感觉变了,刚刚如同清风的轻柔和煦,突然变成了寒冰的冷肃迫人。她心中诧异,一边看向她,那是那个人,还是那样随意的坐着,还是那双眼睛,只是眼中的光不再是柔和而是凛然摄人,不可逼视。

    常清书突然感觉到压力大增,微微流汗,但仍是咬牙道:“谨遵师诲。”

    第 15 章

    常清书毕竟是家中女儿,虽然不如几个姐姐,但说话还是颇有用处。很快她便在她的书房附近收拾出一个干净的小院子,让我搬进去。

    我虽然有心只半天授课,黄昏依旧做我的转糖生意,这样就只用住在现在的院子就好。但对着这个必恭必敬的弟子,为着她的面子想,还灭了这心思,遂了她的意思搬进去。

    搬进去其实也是为了另外一个目的,探察常家人的底细如何,一方面为清书筹划,一方面也是为春姐做个不怎么敬业的探子。

    进了清书的书房,我略有些惊讶,书房里有书我不吃惊,可另一面却是挂上几把一望就知是上品的宝剑。

    我转头问道:“清书喜欢习武?”

    常清书低了头:“我平日没有别的爱好,不过是喜欢与人较量两招。只是娘不喜欢,说一个商人学武有什么用,所以只借口锻炼身体,并不敢认真练习。”

    我见她委屈的样子,不由得觉得好笑又可怜,安慰道;“美人如玉剑如虹,大女人立世勇武刚烈些,也是正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常清书惊喜的抬头看我:“先生是不反对我习武了?”

    我敲了下她的脑袋,道:“以后每天上午两个时辰到我这里来。下午完成我给的功课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每学六天,给你一整天的假,可以出去郊游玩耍,只记住一条,别给我惹事生非!”

    常清书没有想到我的课业要求的这样松,欢呼一声。她以前也有过不少夫子西席,谁也没敢说整个下午都不上课的。她以前虽然玩劣,碍着母亲的压迫,也只敢在下学后出来游玩放松下,这也才遇到我的转糖摊子放出来。

    我仔细检查了清书以前的课业,常家的所学很多除了所有人都有学的一些常识性知识外,算术,商道两门是必不可少的。另外针对常家皇商的身份,皇家的礼仪和制度也要学,常家所经营的几门主要生意比如盐,米,棉布,丝绸,其中的产,供销,每个环节要明白,品种的优劣,各属几等,什么时候什么价位也要明白。与供应商谈价压价的谈判技巧,如何结交当地的权势人物,如何送礼如何收礼,都有一定的规矩和道理。高一份低一份都不行,失面子事小,得罪人事大。

    我看了常清书以前的课业,除了书法和算术还过的得去,其他的基本都是惨不忍睹。想到她那大大咧咧的性子,那里受的了这弯弯绕绕极折磨人的算计和判断,更不用说商业中常见的尔虞我诈。我忽然有些头疼,眼光落在她书房中的几支宝剑上。

    剑身光洁,看起来是经常擦拭过,我心中一动,忽而笑了起来,此刻已经有了主意。

    第 16 章

    第二日,常清书准时到了我的书房,此刻我提笔在宣纸上写了四个字。

    “三十六计?先生,这是什么?”常清书好奇的问。

    我放下笔,问:“清书,你既喜欢习武,可了解过兵道?”

    常清书苦笑道:“我连剑都无法好好练,那能奢望谈什么兵道。”

    我仔细观察她,没有忽略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渴慕,心中最后一丝疑虑放下。

    “一人习武,可以强身,也可以护命,但终究是一人之力,匹夫之勇,而兵道之用,在于万人之敌,以一人之智慧,抵御千军万马,才是上算。”

    “可先生,这与商道又有什么关系?”常清书犹豫的说,毕竟他是常家子弟,从出生开始便种下只能从商的信念。

    凡事都要循序渐进,我心中的计划,需要一步步实现,当下并不急说破。只是解释道:“你可听说过,商场如战场,世上万法,归纳到最精髓,都是一样的道理。今天开始我便教你这兵道的三十六计,再教你如何把这三十六计运用在商场上。”

    听到我这一翻解释,常清书不再疑惑,开始兴致勃勃的听我以故事的事情将那三十六计相关的军事案例一一讲述出来。

    我每日只讲两计,多余的时间便将历史上这些计谋衍生的一些事件,无论是军事的,还是政治,甚至是民生的,都拿来说于她听。常清书听的入迷,每每我一讲完,她便开始问东问西,一开始的问题还都很浅显甚至可笑,后来逐渐深入,会问到一些直切关键的地方。过了七八日后,我便只举出案例并不给出历史上解决办法,让常清书自己寻找答案,她一面心急火灼的想知道下文,却对自己想出解决方案很有兴趣。

    课后我给的课业并不多,只让她搜集一些有名的商业案例抄写下来。她完成课业后,便录下上午的未完的课题,自己在纸上涂涂摸摸,写出一个来,否决掉,然后又写出一个,再否决。我偶尔去找她自己的书房找她,便见一地的乱墨纸屑,她甚至没有发觉我进来,只是拿着笔对着空气发呆。听她的身边的书童说,偶或弄到子时才睡,或者是早早睡了半夜又突然跳起来,拿笔记下个什么。

    我听了微微一笑,不疯魔不成佛,并不阻止,只让嘱咐书童让她半夜若起来就多加件衣服,不要弄到生病才好。

    三十六计很快说完了,常清书虽然依旧会来问我为什么,却不会像以前那样有了疑问马上开头,通常是三五天还解决不了,才来求教。她先是因我不肯给答案还骂她不动脑子,不敢马上来问,后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没有脑汁绞尽,不肯轻易开口。

    我很欣慰的看着她一点点进步,从混乱无措,逐渐的摸索,求证,再摸索再求证,终于形成了自己的思考方式,并且在我的有心督导下,考虑问题力求大局又不失细节,有序又不失灵活。

    日子过的很过,一个月转眼过去了,常清书对我的教学依旧乐此不疲,我也很高兴的看她渐渐不在局促于我教授的内容,开始自己寻找自己需要的资料开始学习。人有了自发自动的目标,比有一百个护航的保镖都有用。我看的出清书对商道本身依旧没有太大的兴趣,不过对于能将她沉迷的兵道在商场上实践,她还是乐于奉陪的,毕竟她现在并没有指挥千军万马的资格,只好借其他方式过过过干瘾。

    第 17 章

    我进常家的时候,只见过常家的管家,后来也见过常三夫侍来看他女儿,好在常清书她爹虽然看起来有些娇弱,却并不学一

    十年华衣(女尊) 第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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