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华衣(女尊) 第8部分阅读

    十年华衣(女尊) 作者:肉书屋

    十年华衣(女尊) 第8部分阅读

    疫的病症又改变的原因。皮肤上出现红点,并伴随瘙痒确实是中了蜂毒的症状,只是和以前的病征参合在一起,加上惯性思维,我倒真是没有联想到这上面去。

    我将手中的资料递给萧雪衣,他看的咬牙切齿。

    如果没有看到那令人毛骨悚然又恶心无比的场面,我一定会很欣赏这样一份风格严谨的实验记录。

    “现在怎么办?”虞姬问,“杀了她?”她指了指自己钳制住的人,那人露出恐慌哀求的目光。

    “你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的?”我问。

    “小,小人孟极,是一名军医。”

    “你既是军医,当济事救人。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我道。

    “小人也不想的,可是军里反对的军医,现在,现在都已经做了大菊鼠的‘饲料’,小人,小人……”她顿时涕泗横流,“我不想死啊,还死的那么恐怖。”

    我与萧雪衣对望一眼:“马腹不过是一名参赞,怎能做主如此重要的事情。你们将军怎么不管?”

    “马参赞是将军的心腹,她说的话,相当于将军的意思。而且将军,将军……”

    “将军什么?快说。”虞姬的匕首又比近了些,孟极顿时道;“将军已经好久不在军中了,军里大小事务,现在都马参赞说了算了,小人实,实在是不敢违抗。”

    朱厌竟然真的不在军中。

    我飞快的考虑了一下,道:“你是想活想死?”

    孟极腿抖了一下;“小人当然想活。”

    我道:“我现在有两个打算。一是杀了你,然后按照来的时候办法再混出去。这样风险小速度快。但你熟知大菊鼠的瘟疫传播一事,对我们还有些用,所以我想把你带回大楚帮我研究出瘟疫的解方,事成后,放你自由离开。但是我们三人带你离开并不方便,需要你的配合。你肯是不肯?”

    孟极连忙点头。

    我从怀中摸出一只小盒子,从中拿出一粒,也不让她看清楚就塞进她的嘴里。她顿时色变。

    “这是我们大楚的弓大夫特制的一种毒药,平常就是用来拷问j细的。效果嘛,六个时辰发作一次,我想比被大菊鼠啃的感觉虽不中也不远了。解药在大楚军营,所以你最好保证我们能安然回到大楚,不然,你会希望自己死的比较快一点。”我嘴角微微钩起一笑,很是邪恶。

    孟极哆嗦着答应了。

    在孟极的带领下,我们离开的很顺利,偶有人问,她都以有重要事情需要我们帮忙敷衍过去。西辽军中大约也知道她身上有些马腹要她做的不为人知的“要事”,并不多问,很快放行。

    四人正要走出军营,远远听见一阵马蹄声,抬头一看,却两骑奔来。

    士兵们见了,喊道:“将军回了!是将军回了!”

    我抬头一看,为首的女子二十五岁上下,身型高挑,四肢匀称,一双柳眉单凤眼,秀挺鼻子薄嘴唇,长发在风中凌乱的飞舞,我一时有些愣神:这就是那个传说中能止小儿啼哭的夜叉将军?

    她恐怕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了。

    我赶忙又低下头,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忙着和其他人一起退到一边。

    却没有想到那夜叉将军一眼扫过,扫过我的时候,忽然眼睛一亮,手中的马鞭向我一点“你,过来!”

    第 54 章

    “将军,你已经连续三个月都没有在军中待过了。还是先回营——”说话是朱厌的副官雍和,她正皱着眉头。

    “雍和,闭嘴。你没看本将正忙着呢。”朱厌不高兴的呵斥道,转身又兴趣昂然的看着我,时不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此刻的我正被四个男人围着,一个在整理我的花冠,一个给我上粉,还有一个给我腰上扎上七色珠佩,一个给我穿绣鞋。

    朱厌看着我的模样,高兴得哈哈大笑;“雍和,你看看,你看看,这个丫头是不是比本将更像男人!”

    我心里撇撇嘴,原来是你朱大将军太女生男相,在外受了刺激,现在突然瞧见我,想从我身上找回面子。只是,我无奈的瞧了瞧镜子,你确定是要把我打扮成男人,而不是妖怪吗?

    镜子中的“男人”梳着带着乌云双挽百花冠,插了不下六串珠钗,一张脸惨白惨白,而腮上的胭脂红得好象火烧云,嘴唇红的好象刚刚吐过血,一双长短不一的春蚕眉。衣服倒是挺好看的衣服,还是上等的丝绸和手工刺绣,只是为什么要给我挂上三串不同颜色和质地的项链,双手各套着一只半斤重的雕花金手镯,虽然我是对黄金的成色很满意了,不过未免也太重了吧。

    “好了,将军。”一个男子站了起来,向朱厌行礼。

    朱厌抓着我的胳膊,仔细端详了我半天,简直是越看越满意,一面说:“雍和,你说我把她带给阿蒙看,他还会不会说我是世界上长得最男男腔的女人了。”

    雍和嘴唇蠕动了几下,终于放弃了劝说,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表情。

    朱厌不以为然道:“好了,好了,最多我答应你百花会完后我就马上返回军营乖乖做我的将军。你知道平常我想见阿蒙一面有多难,他又一向不怎么搭理我的。”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朱厌转头问。

    她终于想起来连我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就在我们就要顺利离开军营的时候,我们倒霉的遇到已经快三个月没有回过营的朱厌。此刻正是西辽的一年一次百花会,同大楚的踏青节差不多,是一年中青年男女有机会见的最好机会。前日,她在百花会上被自己的心上人嘲笑是世界上最男男腔的女人,又是伤心又是愤怒,一怒之下回影,却意外在门口看见我。竟然说发现我很有男人味,于是二话不说就给我一匹马,让我跟来宴都。现在找了他在宴都庄子里的男仆来给我打扮,过会要带我去参加百花会。

    我心里嘀咕,难道是我前世的女儿心态还没有退尽,无意中显露出一些过于“男人”的动作。不过,嘀咕归嘀咕,我还是暗自庆幸,自己比萧雪衣更有“男人味”,若是朱厌当时看中的是雪衣,只怕性别暴露是小,我们做为大楚j细的身份也会暴光。毕竟正常情况下,军队里怎么会有男人在,稍微查一下,我们就完了。

    想来现在,她们两人已经带着孟极安全回到大楚军营了。有了孟极,弓蓝想找出最后的处方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了。至于给孟极吃的,只要弓蓝稍微问一下,就知道,她吃下的是那天我给她看过老鼠屎,反正这事也是孟极弄出来的,即便染上瘟疫,她也算是自作自受。有我的改良药方在,她至少能够撑到弓蓝找到最后的处方,而且为了保命,说不定比我们还要更积极的寻找呢。

    “回将军,我叫小七。”我乖乖回答。

    “小七啊,好名字,以后就叫你七公子吧。”朱厌笑道,“来说一声‘将军,妾身有礼了!’听听。”

    我不禁有些哭笑不得,我是不介意在这个世界里来一次真人版的反串了,只是,顶这么一张妖怪脸说这句话,就算看的人不觉得难受,我也觉得很不好意思啊。

    朱厌将我的沉默不语当成了无声的抗议,愠色道;“小七,难道本将让你扮男人就这么委屈你吗?”

    我还是不说话,只是强忍的,不能笑出来。

    朱厌见我还是不说话,顿时变了脸色,雍和忙道:“将军,这孩子还小,大约是被将军吓道了,慢慢来。”

    朱厌哼了一声。

    雍和看向我的神色,满是同情:无论多懦弱的女人,被人当成男人,心理都不好受吧。

    “小七,照将军说的做吧,你只当是在反串唱戏的,对了,唱戏你会吧。”雍和温和的说,一双清澈犹如新茶的沏出的水,望向我的眼神让我心中一颤。这种眼神好熟悉,似乎以前在哪见过。

    我站起来,微微屈膝,低头道:“将军,妾身有礼了!”

    朱厌表情从惊讶到欣喜:“好极了,就这样,表情再娇羞一点,来笑一个!”

    我咧开嘴笑了,脸上的白粉簌簌往下掉。

    请假条

    明天晚上的火车,白天也要整理东西,估计是不会有时间写了。后天下火车,如果精神还好,或者还可以写一点,不保证多更,但至少有一章。

    如果能买到第二天的火车票,大后天晚上就会上火车回来。白天有没有更新,也难说。大大后天到家的,如果精神好的话,也会来写一点。

    鉴于未来至少连续三天,不能好好更新,今天就很努力的写,竟然写出来六章,眼睛都痛死了,算是提前给亲们发安慰奖,所以不要怪偶哦。

    偶在年后已经辞了工作,准备找新工作,中间这么闲才能每天写这么多,每天都是写了小修一下就发了,没有存粮,大家不要指望咯。

    一方面很想快点找到新工作,不在家里吃自己;但想到上班后,估计也没有机会写这么多了,又不想这么快找到工作,真是很矛盾。

    所以,喜欢偶文的朋友和偶一起珍惜这段难得的逍遥时光吧。我毕业后,还从来没有连续二十多天每天睡到12点呢。

    第 56 章

    宴都的百花会名副其实,满街都是各色花卉。

    大街上几乎所有的男子,手中都拿了几枝鲜花。而拿的多的男子脸上明显别其他人更容光焕发些。

    我坐上马车上大约是看懂了,这个季节里,女人是可以自由送花给男人的,而手上鲜花多的男子则可以证明自己比其他的男子更美丽、更有吸引力。

    朱厌看着窗外的男子,不屑道;“庸脂俗粉,也配拿花,那些女人都瞎了眼睛吗?”

    雍和笑道;“天下男子哪里能人人都有计蒙公子那样的容貌。不过是情人眼中出美人罢了。何况若是只有美貌之人能得花,百花会也就没有这么热闹了。”

    车行了约了越半个小时,在一家行馆前停了下来。

    朱厌跳了下去,我掀开帘子也要跳下去,却有一只手伸了过来,是雍和,她笑道:“穿着裙子很不习惯吧。”

    我心中感激,即使是前世,我也没有穿这么长而且累赘的裙子的经验。很想向她笑笑表示感谢,脸上的僵硬感提醒我现在的相貌是怎么样一个恐怖,估计笑起来比不笑还要吓人,只点头道:“谢谢雍副官。”

    跟在朱厌后面走了进去。这处行馆显然精心布置过的,各色鲜艳的花卉怒放,有的还做成了造型。走廊迂回,朱漆柱子,彩画栏杆,迎着翠绿的柳树,乌色飞檐上挂着红色的灯笼,三色横幡,随风舞动,十分美丽。

    很快就在一处阁楼停了下来,领路的小厮道:“朱将军,计蒙公子就在这里。”

    我望着这说是亭子却又似阁楼的屋子,精致的雕花红木为墙,大幅的白色半透明丝绸做风帘,透风又隐蔽,望上去,如同云雾在亭台里荡开,人感觉仿佛站在云端仙阁,建造者确实是别具匠心。

    雍和掀开帘子,朱厌拉着我进去了,兴冲冲的向屋中间主位上之人道:“阿蒙,我带一个人来给你看。”

    我略打量一下,屋子很大,放了大约十多个案几,有二三坐在一起的,也有一个人独占的,有男有女,都是一脸趣味的看着朱厌,接着一脸错愕的看着我的脸。

    本来还有些喧闹的屋子一下子静了下来,然后主位上首先的传来笑声。

    我这才转眼向笑声来处看去,顿时也呆住了。

    脑子里头一个想法,这绝对不是人,绝对不是。

    两弯似颦非颦笼烟眉,一双似笑非笑含情目,唇如朱砂,不点而赤,肤凝羊脂,气吐兰芳,指若葱削,顾盼生姿。若单只是长相,我或许还不会有什么感觉,只是他懒洋洋的坐在那里,自在舒适好象周围的人都不存在,偏偏又叫周围的人不能忽视他的存在。一身不知道几百层还是几千层颜色的百花争春衫,若是穿在别人身只会觉得眼花缭乱,只见颜色不见人,却被他生生压下了光芒,成了他的衬托。墨染的长发一点没有束起来,随意的披散在身上,只在鬓边插了一朵极红极艳的蔷薇花,回眸一望,就看呆了一屋人。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里见过打扮的最花哨最娇媚的男子,却偏偏生不出别扭和反感,只觉得满鼻的芳极香极,满眼的艳极妖极,催人欲醉不愿醒。

    雍和见我在发呆,忙拉我一下。

    我连忙上前,屈膝行礼:“妾身小七见过蒙公子。”

    计蒙盯着我满头乱甩的珠翠和时不时向下掉粉的一张脸,薄唇轻启:“阿厌,这就是你要我看的人?”

    第 57 章

    朱厌竟然面色微赤,说不出话来。

    “不过就是和你开个玩笑,你就真恼了。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掉了。”台上的男子不满的抱怨,“真是小气。”

    朱厌赶紧解释:“我没有生气,只是,只是雍和说军营里有点事情,我才赶回去了。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

    我听到周围零碎的笑声,心中有些感叹,堂堂夜叉将军,勇猛之名传遍三国,在军营里中,是见而肃立,闻而噤声的人物。而在计蒙他身边一干人眼中,竟然只是一个可以恣意的戏耍玩弄,以娱众人的角色。朱厌为讨心上人的欢心,荒废了军务,又想方设法来证明自己在计蒙心目中的地位,即使说不上情意深厚,也是尽心尽意了,她或者幻想,其他人笑我,计蒙肯定不会这么想。但试想,若计蒙对她稍有用心,也不允许自己的朋友嘲笑于她。

    我默然,斜眼看了一下雍和,她面沉如水的表情下是不是觉得难堪?

    又望一眼朱厌,她知只情急于向计蒙解释,那里还记得其他。心中为她默默不值,顿时对台上之人的凉薄感到厌恶。

    “如果不是生我的气,你找来一个丑八怪吓唬我做什么?”计蒙继续咄咄逼人。

    朱厌头上都有汗冒出来了。

    雍和上前一步道:“计蒙公子莫要怪罪,这人是将军特地找来为公子们献艺的伶人。若能博公子一笑,便是将军的荣幸。”

    “献艺?”计蒙微微抬起下巴,玩着自己涂着鲜红豆蔻的指甲,“是真的吗,阿厌?”

    朱厌此刻那里还有不应的。

    “好吧,那就让他表演一下吧,我倒要瞧瞧他有什么本事叫本公子开心?”计蒙轻轻一笑,说不出的迷人,在我眼中却是说不出的刻薄。

    雍和又道:“将军见到这伶人就马不停蹄的带来了,还请公子宽容些时间,让他稍做准备。”

    “随你们的便,可别让我等太久。”

    雍和一口应下,带我出来。朱厌则在里面坐了下来,眼睛都没有向这边看一下。

    “对不起,小七。我都没有事先和你说一声,就自作主张。”雍和愧疚的说,“我实在是不想见到将军那样——”

    “雍副官不用难过,我也是将军手下的兵,为他分忧也是应当。”我道,为朱厌有一样一名副官感到安慰。

    “等下你上去,只随便唱一支歌便好。今天之事,将军应不会怪你,若有归罪,我一定帮你承担。唱歌你会不会?”雍和道。

    我点点头:“雍副官不用担心,我小时候因身体不好,娘怕我难养活,也曾扮做男孩养过几年,歌也学过几支。只是,”我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装扮,“能不能找个地方让我整理一下,这也太——”

    雍和自然明白我的意思,忙叫来行馆的管事给我找了一间屋子。

    我借口舞蹈道具,让雍和帮我去找几米红色的绸缎。自己关上房门准备。

    终于可以将好象面粉壳一样扣在我脸上的东西洗了下来。好在这里似乎男客不少,打扮梳妆的东西一样不少,不知道是不是雍和吩咐的,连衣服都有几套,我看了一会,选中一件白色长裙。

    点了点橄榄油,将脸洗了三次,方显露出皮肤本来的颜色和光泽。我虽然不是什么装扮高手,可前世的女孩子,只要稍有讲究的,哪个没几招打扮自己的。

    我对着镜子,浅施薄粉,将肤色亮度稍微提高,用油点了胭脂在唇上染了一层,看上去水润莹亮,将挂在一边的大毛笔用剪刀齐齐绞平,蘸了些须腮红刷上,接着绞了一只小毛笔描上淡色的眼影,让眼睛看上去更明亮灵动。

    头发稍微麻烦一点,我不能从镜子看到自己后面,决定还是尽量挽个简单点的发髻:将大部分头发挽成一个发髻,侧垂一边,然后用簪子挑出几束编起起来,盘成小花,用单粒的珍珠簪固定,还有一部分头发自然从一侧垂下,我在这里插上一只三穗的珍珠钗。

    其他首饰我一样未带,穿上雪白长裙,拣出一段两指宽华丽精致的大红色金线手绣丝带。在裸露的脖子上缠两圈,两端从锁骨,胸口,腰际垂顺到膝盖下方。

    对着镜子找照了照,还算不错,只觉得好象少了什么。

    突而灵光一现,提了一只小毛笔,沾了胭脂,在眉心花了一朵小巧的三瓣莲花。

    对镜一笑,镜中“男子”,雪衣袭地,里层是亚光的轻柔丝绸打底,中间半透明薄纱轻笼,最外镂空结花如同波浪在袖子和裙上走动。光洁的脖子和稍嫌暴露的锁骨述说着无声的诱惑,却又被火焰一般的红色缠绕的丝带走留恋的视线。

    小巧的下巴,仿佛纯白的大理石雕刻,一双眸子若笑非笑,微微颤动的睫毛下是一双流不尽春水,掩不尽星光的眸子,只是转动好象就可以把人的灵魂勾去,姣好的唇形好象被桃花染过一样纯净,轻含贝齿,藏不尽欲说还羞的风情。

    只轻轻一动,从颈直垂下红色丝带,如同杨柳随风摇曳,勾勒出美好的曲线。

    我满意的点点头,前世只能在摄影楼去拍拍复古写真的时候享受这么古典的造型,没想到真有这个机会。

    有人要进来了,我装做没有看到,只是对镜自顾,想偷偷看看进来人有什么反应。

    身后一片死一样的沉默。

    第 58 章

    雍和盯着我的脸愣了半日,视线不自觉下移,突然呼吸一重,别过脸去,眼睛不敢直视,本来正常的脸色竟然逐渐染上一抹绯红。

    我的意思本想给来人一个惊喜,却未曾想到看起来已经二十五六岁的雍和竟然有如此“纯情”的反应,不仅大感意趣,心中顿起恶作剧的兴趣。

    指着雍和手中的红色绸缎,我轻声道:“雍副官,这是给我的吧。”

    雍和听到我的话,似乎手中绸缎变成了烫手的山芋,慌忙将绸缎递给我,我伸手去拿,手指“无意”轻轻碰到她的手心,雍和好象触电一样,手一抖,绸缎掉到地上,脸色微白,随即更红起来。

    我甚至看见她的额头上刹那间渗出细细的汗珠,面上露出紧张无措的神色。我从未想过自己竟然能调戏一个女人成功,心中大乐,另一手背身后猛掐大腿,把已经跑到嗓子眼的笑痛回去。

    我低下头来拣,雍和慌忙道:“我来,我来。”她迅速低下身去,将丝绸拾了起来,拍了拍上面根本看不见的灰,尴尬的交给我,动作小心翼翼的,生怕再有什么不应该的肢体接触。

    我见她已经窘得不能再窘,一张脸红的都快要燃烧起来了,也收起了戏弄她的心,便用正常的声调道:“雍副官,我们该出去了,将军和计蒙公子该等急了。”

    雍和听到这话,好象才记起来她是来做什么的,表情突然出现一瞬间的挣扎,望向我,眼神里是与以前不一样的一种柔和,中间夹杂着一点,我看不懂的东西,让我有种不安的感觉。

    但没等我回过神来,雍和已经基本恢复了正常,呼吸也渐渐沉稳起来,点点头:“你跟我来吧。”嗓音里是她惯有的轻柔和清亮。

    我以为她已经恢复正常了,毕竟她也知道我同为女子身的事情,只怕过一会就会发觉是我有意捉弄她了吧,希望到时候她不要报复才好——我撇撇嘴,当然前提是,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回到西辽。

    现在已经距离萧雪衣和虞姬将孟极带走过了十二个时辰,马腹如果足够精明的话,最迟今天早上就应该发现她重要的手下失踪的消息,如果她查过门哨,就应该知道本来与孟极一起离开的人中有我一个,如果她再谨慎一点,现在就应该在快马加鞭赶来宴都的路上。从西辽军营到宴都只有一天的马程,因此趁天黑离开这里,是我最好的逃脱时机。这行馆人极多,想要浑水摸鱼溜走不难,只是怎么样在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离开宴都,又如何平安的到达楚辽边境,同时在不惊动西辽士兵的情况下回到大楚。

    想到这里,我有些郁闷的想:不知道雪衣会不会为我担心呢。

    正自出神,身前的雍和突然停了下来,我差点撞到她身上。

    她并没有转过身来,只是微微侧过头,眉头紧皱,犹豫了很久,才抬头看我:“小七,如果,如果你不愿意——不,”她声音突然变的坚决起来,“你还是不要去了。我再想办法。”说着,她好象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脸上透出我没有见过的沉静和坚毅。

    我错愕:雍和,我并不是真的男孩子,没有那样的娇柔。所以你并不需要怕我被人“占便宜”,心中微微后悔刚刚不妥的举动。虽然认识她时间不多,雍和显然是一个认真宽容又细心体贴的女子,虽然份属不同阵营,我对她却有着一份不同寻常的好感;不否认她给我的那一份熟悉感对我的有所影响,而她本身也是个极出色的女子。

    我露出安慰的笑容:“雍副官,你不用担心,我应付的来。将军是西辽军营的脸面,总不能因为我一人之失,让整个军营颜面无光。”

    雍和听得我这话,露出一见少见的讽刺:“西辽的士兵不需要声色娱人来撑颜面。你是将军的士兵,她也有保护你的责任!”最后一句话说的铿锵有力,如掷石岩上。

    我不说话,只是望着她。

    “你们在这里磨蹭什么——”一个恼怒的声音传来,正是朱厌,估计是在阁楼里等不及了被那妖孽公子笑话不过,所以亲自来找人。

    我心中邪邪一笑,忽然转过头来,轻吐两字:“将军。”

    如愿以偿看到来人目瞪口呆的表情,我宛如小鹿受惊的望了她一样眼,露出一个羞赧的笑,缓缓垂下眼帘,如小女孩一样扭捏的侧头低下。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般不胜凉风的娇羞。

    朱厌一瞬间石化。

    第 59 章

    将红绸拆成两半,绑在鼓槌上,我甩了甩,绑的很结实。

    两面红漆鼓立在架子上,我手负双槌,垂首立在场中。

    场中一片寂静,从我走进来的那一刻起。

    我即使不抬头也能感觉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我的身上,我的半低的脸上,在我的眉眼上琢磨;我即使不抬头也能感觉计蒙在台上坐直了身子,一手理发,射来的目光脱去慵懒,深刻而探究。

    没有序曲,没有丝竹。

    我手一扬,鼓槌飞上半空,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带着红绸如同流星一样撞击在鼓面上,发出震耳之声。

    开始了。

    咚咚——

    足够让人惊跳起来的声音,一槌追一槌,一向柔声漫歌的行馆里,何曾有过这样震撼而威严的声音?只有鼓,只有鼓,仿佛晴天一个炸雷滚过每个人的心人,让每一个沉醉温柔乡的女儿抬起头,睁开眼,让每一个纸碎金迷的男儿醒过来,惊起来。

    槌声轰轰,直坠心底。

    狼烟起 江山北望

    龙起卷 马长嘶 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 纵横间 谁能相抗

    声催马快,如挥银鞭。风吹沙起,刀斩清明。欲饮琵琶马上催,古来征战几人回。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失了烽火硝烟的洗礼,便做了的粉香脂浓的坟墓吗?离军营不过一日骑程,宴都的风气便这样的委靡了吗?委靡到有人可以公然嘲笑一国将军,无聊到可以有人舍却军营数月只为美人一笑?

    我手负鼓槌如负剑,手扬腰折,俱用大开大合,袖扇风起,裙移云动;槌似追,催人命,手一指,凌厉起,一女子下意识按上了腰上的剑,射来的眼光中满是惊惕。

    人生而有血,便有血性,我所爱的,偏是激起这蛰伏以久的血性。在这温柔富贵之乡,姣花软玉之所,我偏要做那一从荆棘,不扎得这群人鲜血淋漓,尖叫大跳不罢休。

    我一个转身,偷眼瞧了一眼朱厌,她的表情从惊愕到惊诧,从迷茫到清明,仿佛大梦初醒,眼神逐渐燃烧起来,神色肃穆,气势凛然,心中微喜,这才真真是一国将军的范儿。

    咚咚——

    声音陡然一变,从沉重肃穆,做了轻点慢追。

    美人如玉 剑如虹

    血染襟 柔肠断 护我胭脂

    天香国色辞金戈

    手中线 绣相思 送卿铁衣

    我柔柔的弯下腰,那一束未束的青丝,划落肩头,看众女的目光一点点随我移,眼中是悸动和惊艳的光。眼光一点点流动,手开兰花,划过鬓边,黑发红带,最寂寞与最热恋的颜色,反差着一刻怦然而动的心。

    无论在什么时候,英雄血洒战场,保护心上人都是最让人心醉的传说。为什么在这里却看不出来呢?岂不怪哉?

    我长袖一抛,凝固了千百年的回眸,如春雪融水,细细化开,轻轻展眉,目光朦胧,一面为情辗转难安,一面又极尽相思意浓时的羞涩。

    鼓槌上的红绸,如同四面八方追随的眼光,纠缠着青丝雪颜,点燃的烈焰,雪里恣意的跳跃。虹在雪上纵舞,我在雪中旋转。白色的纱裙在风中荡开,裙上的花结海浪一样荡开,一拍又一拍,如海啸的叹息,花闹的喧嚣。

    咚咚——

    鼓声又起凌厉,却不是第一次的刚强难折,也不是第二次的儿女情长,却是快中有慢,刚中有柔,彼此相成,彼此兼济。如此不但没有逊色,反而于刚中看出柔的优雅,于柔中折出刚的威猛。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 更无语 血泪满眶

    马蹄南去 人北望

    人北望 草青黄 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大辽要让四方

    来贺

    我舞的速度越来越快,什么东西从我头上飞了出去也来不及理会。周围的人也在视野里模糊起来。

    我特地选了这么一首歌,主要无非是想唤起朱厌做为一个军人的骄傲和职责,有朱厌镇守的西辽军营,就不会弄出马腹这样的祸事。至于这样做会不会对大楚的将来的边疆安全系数有所影响,那还是留给萧炎去头疼好了。

    一舞终了,我退了出去,无人来拦。

    第 60 章

    我回到房中,准备卸妆,才将发髻放了下来,却有人敲门。

    我起身开门,雍和站在门口,道:“小七——”突然顿住,脸色红了起来。

    我诧异的望着她,这次我可没有调戏她,她又红什么脸,往自己身上看看,几缕头发凌乱的垂在肩上,衣襟也有点松,右肩露出大半——我恍然省悟:这大概就叫做“眼含惺忪,香肩半露”。

    不过,雍和同志,你的定力未免也太差了。

    “进来吧,我正在换装。”我赶快将衣服拉拉正,心里遗憾的想,我还从来没见过女人流鼻血呢,要不要在雍和身上试验下呢?

    雍和恩了一声,然后仿佛才想起自己答应了什么,忙道:“我还是站在外面说吧。”

    我撇撇嘴。

    “计蒙公子宴客,将军也在其中。只是,”雍和迟疑了一下,看了看我的表情:“计蒙公子点名要你做陪。”

    “什么?”我惊道:“将军答应了?她明知道我是女人,却要我去陪计蒙公子?”

    雍和神色也有些不好看:“计蒙公子说你唱歌很好,有意叫你席间表演,将军她……很难拒绝。”

    我心中暗笑,朱厌啊朱厌,不知道我一翻苦心,到底在你身上有没有付之东流。算了,或者我还可以借此机会外逃,毕竟酒楼比行馆人要更多更杂些。

    想到这里,我点点头,道:“我换身衣服。”

    既然要逃跑,这身袭地长裙自然是不能再穿。我挑了一套翠绿色的衣服,没有刚刚群装的华贵,却显的清新脱俗,最好的是它下面是裤装样式,活动方便,绞了大褶皱的菏叶边,看起让干练中不失妩媚。洗去额上的莲花妆,梳了两只包包头,用绿绸包起来,再用十二色彩绳子缠起来,两端垂落在肩上,看上去正是个俏丽活泼的小“小子”。

    想了想,从桌上又摸出一串银色的珠链系在腰上,对着镜子点点头,我觉得可以出发了。

    我刚刚没有问,到了才知道计蒙宴客的地方竟然在金聚楼。

    我虽然平时通过知静发来的商情汇报知道金聚楼已经向西辽和北越发展,却没有想到这么重要的边疆城市也会有,能在这里站住脚跟,看来春姐的本事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

    想到清书,觉得自己也应该尽快处理完军营的事情,回到京城去。若是常玉扬有什么按耐不住的,我好有所应对。而清书在常家的地位,我也要做些处理了。清书若不是我的弟子,她在常家做个傀儡家主,我自然不管,可她既然是我的弟子,又怎么能让她如此委屈。

    我早早发现她志不在商,便借学商以三十六计教她,果然发现她对军事的兴趣和天份,由来又以商考会的理由,传她功夫护身,可惜被瘟疫一事打断。若将来春姐能成为常家的幕后之主,而清书则在军队中找到自己真正的人生,才是我最终的计划。

    只是心里还拿不准清书自己怎么想的,须找个机会试她一试。并且若这样做,长远来说留患不小,一旦成功,清书这一代没有什么问题,可将来到了清书的子嗣那一代,到底是学母从军还是继承祖业,却也难说。若是从军还好说,若是想要继承祖业,春姐是否会答应扶持,或者是春姐身边的人答应不答应将家主之权拱手相让,都是问题。

    唉,儿孙自有儿孙福,我那里管的了她千秋万代。

    我望着车外风景发呆,忽然耳边传来呼叫声,却见一骑向我奔来。一名女子很快追了上来,缓缓放慢速度,跟着我坐的马车同行。

    雍和不愉道:“阁下有什么事情?”

    那女子拿着一枝白色的牡丹给我,眼睛里是希翼和柔情。

    我愣了一愣。

    这是世界里第一次有人送花给我。

    我还没有决定是拿是不拿,从上车一直到现在都很沉默的朱厌,将我从车窗拉到一边,恶狠狠对窗外的人道:“她不收花!”

    那女子微愣,朱厌干脆放下车窗帘。

    我松了一口气,省了到底要不要收花的纠结。

    不过那花真的很好看,我心里又有些遗憾,前世的小女人情结冒泡,哪个女人不爱花。

    下了车,雍和照例伸手来接我,却不想又有一只手同时伸了过来,是朱厌。

    我又面临选择的尴尬局面。

    朱厌似乎没有料到雍和也会伸手来接我,触电般的收回手,瞪了雍和一眼走开了。

    我感觉额头有点冒汗,扶着雍和的手,跳下车,理了理衣服。一抬头,一束花,出现在我眼前。

    朱厌粗声粗气的道:“你现在好歹是男人打扮,若手上无花是会被人笑话。”将花往我手中一塞。

    我用手指轻轻摸摸花瓣,梳理叶子,只抱着就清香满怀呢。

    雍和轻声道:“你喜欢花?”

    我点点头。

    “不要磨蹭了,进去吧。”朱厌不高兴道。

    我低下头,跟着进去,眼角余光却瞧到一人。

    震惊的回头,只见那人转身,没入人流。

    “怎么了?”雍和发现我的异状,随我的眼光看去,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

    “好像看见一个熟人。”我道,“不过也许是看错了。”说完,走进楼里。

    第 61 章

    计蒙并不为难我,甚至没有叫过我。我低头侍在朱厌身后,一副乖巧的小厮模样,心中却在计算从哪个方向容易离开宴都。

    不过计蒙不来招惹我,并不代表没有人惹事。酒过三旬,两名半醉的女子就拿着酒杯摇摇晃晃走过来。

    “小美人长的挺漂亮,一个人挺无聊吧。”

    “来陪本小姐喝一杯。”

    我向旁边躲了一躲,却被拉住手,恶心顿起。心里很是纠结:是把她门牙打落,还是羞涩的叫一声:“小姐,不要这样啊!”

    “放开他!”一个声音爆起,震的整间厢房都安静下来。

    其中一名女子的手抖了一下,酒水洒到我身上。

    很好,就算你不撒到我身上,说不定我还要撞上去呢。

    “将军,容小七出去换下衣服。”

    朱厌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你去吧。”

    我“神色委屈”的走了出去,拉住一名小厮道:“那里有安静的房间借我更衣。”

    正说着,雍和站在我身后:“跟我来吧。”

    “你稍等一下,我去给你买件衣服来。”雍和说着,安慰的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开。

    我关上房门,只等雍和买来衣服,就借口身体不舒服要求在这里休息。想来以雍和的软心肠,必然答应我。这样我就有充足的时间离开宴都了。

    可惜事情往往人算不如天算。

    雍和刚刚将衣服送来,我还没有来的及换上,一只小小的竹管就从窗户伸了进来。

    我嗅了嗅,是很好的迷香,顿时无语。

    过了一会,一个人轻轻的推开窗户,走到我面前,似乎还打量了一下晕在地上的我,然后将我用——布袋装了起来?

    我在晃荡的麻袋里得出两个结论:第一这个采花贼比较有钱,这迷香不是那种粗制滥造的下等货;第二她轻功不赖,背着我跑了快一盏茶,竟然呼吸还很平稳。

    中途她又不知道在那里弄了一匹马,速度变更快了。被劫持就应该有被劫持的样子,我很配合的在此人背后一动不动,只到耳遍一片安静,似乎已经远离闹市区,才将气劲运于手上,将布袋撕开,同时一脚点在采花贼背上,快速的窜了出来。

    采花贼意外被我一脚下马,赶忙跳了起来,转身见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笑了一声:“果然是朱厌的人,身手这么好。”

    “计蒙派你来的吧?”我问。真正的采花贼怎么会分不清我是男是女,我还是很相信她们的职业水准的。八成是计蒙认识的所谓纨绔女子,便告诉她我今日在行馆大出风头,撺掇她将我掳去,好好整治我一翻。

    她愣了一愣,掩饰道:“你胡说什么啊?计蒙公子怎么可能跟我这种人混在一起。”

    算了,现在不是逼供的时候。

    五指一翻,屈指一弹,点中此女的昏睡|岤。然后飞快的跑过去,开始——拔衣服。

    总不能叫我穿着一身如此招眼的男装逃命吧,送上门来的资源不用白不用。拆散了包包头,只用头绳捆了个高高的马尾。

    “好了,”我觉得应该差不多了,向一边的树林中叫道,“出来吧。”

    一个身影骑着马出来,正是我日思夜想的萧雪衣。

    “你什么时候到的?”我问。

    萧雪衣别过头,不说话。

    不说我也知道,就在我拔着女人衣服的时候,他就到了。只是觉得把他叫出来看我换衣服,似乎也不太好。干脆索性装不知道,好在换的只是外衫,否则纵然在女尊的世界里,我也不好意思在男人面前换衣服而不色变。尽管那个人只是藏在树林里偷看。

    十年华衣(女尊) 第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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