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41部分阅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作者:肉书屋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41部分阅读

    魏良坐在主位上,见饭桌已经摆放妥帖,便摆手让两个帮佣婆子下去。两个婆子也在南山干了一段时间,知道这家人不习惯有人伺候吃饭,躬身答应一声出了正屋。

    “姨娘,你看看这个!”

    房间里只剩下一家四口,魏良从袖袋里摸出一卷厚厚的白纸,递给姨娘。

    “这、这是地契?”姨娘疑惑的接过,打开一看,却发现几张白纸上写了几行字,下方还有官府的大印,契约上白纸黑字的写着魏良的名字,她慌忙一张一张的翻看着,下面还有和佃户们签的租种合约,她越看越惊诧,结结巴巴的问:“三少爷,这、这是你置办的?”

    “没错,是我买下的,”魏良把地契递给姨娘后,就一直关注着她的反应,见她先是惊讶,接着面露喜色,随后得到他的确定后,脸上更是绽开了笑容。

    “咦?日期是去年,难不成……”

    姨娘压下心里的狂喜,刚看契约时,还以为是儿子为了安抚自己,把儿媳的产业挪到他的名下,毕竟这年头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嫁了人哪能真正拥有私产?!但再仔细一看,发现大印下面标注的时间不对劲,儿子可是今年才成亲的,怎么契约上的日期是去年?!

    “呵呵,正是去年买下的,”胜男帮田姨娘夹了一个乌鸡腿,笑盈盈的作证道:“当时我刚刚买下南山的五个山头,相公也想置办些产业傍身,就从我手里买走了两个山头和十几顷地。只是当时他的身份不明确,不好对外宣扬,所以,这件事除了我和相公,便只有帮忙办手续的王主簿知道。”

    “好,好,哎呀,我就知道三少爷是个有出息、有能力的人,”田姨娘万分爱惜的看着地契上的每一个字,心里则笑开了花:这才对嘛,我家儿子当年被赶出家门的时候,才是个半个孩子,那时他都能妥善照顾好家人,如今当上了刑名师爷,又中了举,怎么会像传言里说的那样,是个吃老婆本儿的没用男人?!

    “还有呢,”魏良也感受到姨娘发自内心的喜悦,又掏出几张契约,“姨娘,这些是分家是得的一部分家产,我这里房子、田地都不缺,就留给小秀儿当嫁妆。您先替她收好吧!”

    “嫁妆?”田姨娘小心的把南山地契折叠好,迟疑的接过来,“这、这——”

    不看不知道,一看她心里一酸,眼泪险些流出来。这哪里是一部分呀,分明就是儿子在魏家分得的全部家产,怎么能都留给小秀儿呢?儿媳要是不乐意咋办?

    想到这里,田姨娘小心翼翼的看向胜男,怯怯的试探:“三少奶奶,这不妥吧,老爷给小秀儿留了嫁妆银子,这些还是你们收着吧。”

    “呵呵,姨娘,这些您就拿着吧,”胜男知道她的担忧,笑着安抚道:“相公就小秀儿一个妹子,我也从来没有把秀儿当小姑子看,而是把她当亲妹妹,给她添置些产业还不是应当呀。”

    “嫂子!”

    小秀儿听了姨娘和哥嫂的话,先是羞得不行,接着又是满怀的感激,呜呜,她就知道,嫂子是真心疼她的。

    “好啦,就这么说定了,”魏良直接拍板儿,随后见姨娘和妹妹又开始流眼泪,连忙打岔,“对了,胜男,侯刚的保安团训练的怎么样啦?”

    “恩,我昨儿去瞧了瞧,已经差不多了,明天就开始正式上岗。”胜男给小秀儿夹了一个鸡腿,随口说道。

    “好,这样一来,咱们的南山也有了武力保护!”

    第八十八章 夜半有人叫

    “保安团?什么是保安团呀?”

    知道了儿子的家底,田姨娘的神色放松了不少,她小心的把地契放好,也有了听儿子媳妇聊天的兴致。

    “呵呵,其实就是家丁,”魏良见老娘的脸色好了许多,在埋怨自己粗心的同时,更加耐心的和田姨娘闲聊起来。

    “哦,是这样呀,”田姨娘听了儿子的解释,她也回想到前些日子那场混乱,心有余悸的直点头,“好主意,咱们这里是该有人看家护院呢。对了,他们住在哪里呀,我怎么都没有看到?”

    “在咱们院子外面的房子里,姨娘就放心吧,有这些人在,南山的治安不比魏家祖宅的差。”胜男见小秀儿也满脸的好奇,解释道。

    “没错,小秀儿也不用担心啦,别说咱们的内宅,就是在南山的耕地上,咱们也有巡逻队巡逻,保护整个南山的安全,”魏良最近忙着赶考,但也抽空去训练场,把保安团的工作细则和侯刚交代清楚。因为他们的宅子不是深宅大院,出了院子就是外面的耕地,而小秀儿和田姨娘也经常去几个作坊帮忙,所以,出了宅院,她们的安全也需要保护。

    再说了,南山住了这么多佃户,老人孩子也不少,大家的安全也是需要保障。考虑到这些,魏良和胜男决定成立保安团的时候,单独设立了巡逻队,准备等员工到位后,每天派专人巡逻。

    想到员工,魏良很感慨的说:“说起来,咱们保安团能这么顺利的成立,还多亏了四姐夫帮忙呢。要不是他介绍了几个身手不错的镖师和武师,仅仅靠那些普通的青壮汉子,可不能完全承担起南山的治安。”

    “没错,我的这些姐姐里,也就四姐最疼我,”胜男颇为感慨的点点头,妄她有四个姐姐,但真正疼她、关心她的也就只有四姐。大姐贪心爱沾小便宜,二姐远嫁数年见不到面,三姐懦弱还反过来需要她来照顾,只有四姐,时时牵挂着自己。

    而胜男也从来不做假,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会不客气的找四姐或者四姐夫。这次保安团的成立,便是在四姐夫的大力帮助下,才顺利组建的。否则,仅靠一个会功夫的侯刚,哪怕他带着十几个小年轻,也无法真正保护南山。

    四姐夫推荐的镖师就不同了,这些人不但武艺高强,而且走南闯北的胆识也过人。另外,他们都是威远镖局的老员工,甚至有的父辈、祖辈也是威远镖局的镖师,知根知底儿,更不用担心有什么匪人混入其中。

    当然,胜男和魏良也开出了非常优厚的待遇——免费提供单独的住房,月薪每人二两,年底节假日还有双薪,每月初一十五还能休息,比起风餐露宿、提心吊胆的出去跑镖,在南山那就太舒服了,工作轻松不累人,而且还没有什么危险,以至于原本以为当家丁丢人的镖师,个个乐颠颠的表示要好好为魏举人保家护院。

    “阿弥陀佛,”田姨娘喃喃的念了一句佛号,随即转头对胜男说:“三少奶奶,亲家姑奶奶这么帮忙,咱们可得好好谢谢。对了,四姐儿的哥儿快两岁了吧,我的活计不怎么鲜亮,但也能缝制些衣服,正巧你们过两天去县城送年礼,我连夜赶制两套,给四姐儿带去?!”

    “呵呵,不用,”胜男摇摇头,笑着说:“给四姐儿的年礼我都备好了,田姨娘这马上要过年了,你也好好歇歇吧,有什么要干的活,就让两个大婶做,如果人手不够,过了年,我再去请几个。你呀,就好好享享儿子的福吧!”

    “那哪行呀,我现在身子骨好着呢,怎么能什么也不干!”

    虽然知道了儿子的产业不少,但生性节俭的田姨娘听了儿媳的话,还是直摇头:雇人不得花钱呀,再说了,她也不是老得干不动,干嘛多花那份儿钱?!

    “姨娘,胜男不会做针线,儿子又不想穿别人做的衣服,要不您就给我和胜男做点衣服吧,”魏良和田姨娘生活了不是一天两天,当然知道这位姨奶奶的脾气,便换了种方式劝导,“其他的活儿,就让她们干,成吗?”

    “嗳,好好,我吃完饭就去拿布料。”

    田姨娘劳碌了一辈子,也因为身份的原因,总有一种不安全感,生怕自己哪天没有用了被人嫌弃。听了儿子的话,脸上顿时有了笑意。

    第二天,侯刚带着十一个统一着装的保安,正式入驻南山,各自的家眷们也纷纷搬入崭新的瓦房。魏良两口子也分头行动,胜男带着准备好的年礼回娘家,魏良则留守家园,给刚刚组建的保安团讲解南山的规矩。

    “哟,这是什么呀,怪暄腾的。”

    苏氏指挥婆子、丽娘往家搬东西,见胜男单独抱了一个包袱进来,好奇接过,打开一看是两床雪白的被子,伸手一摸,里面软软的,不像棉花。

    “呵呵,羽绒被,”胜男把被子在土炕上展开,然后从袖袋里摸出一个小布袋,布袋里放了一些细绒毛,“娘,你看这是鸭绒和鹅绒,被子装的都是这个,往身上一盖,既保暖又轻柔。您试试?”

    “羽绒被?”苏氏好奇的从布袋里捻出一撮绒毛,随即又用手搓了搓炕上的被子,“恩,是挺软和的,可这个这么轻,能抗冻吗?”

    “恩,比棉花保暖,”胜男用力的点点头,“晚上您盖上试试,保管您喜欢!”

    “嗳,行,呵呵,你这丫头就喜欢折腾些蹊跷的东西,”苏氏虽然不十分确定羽绒被的功效,但对女儿的话却向来相信。这个小五儿,这两年可是没少折腾新鲜东西。又是地瓜,又是红薯,听说今年还弄了一个养殖场,养了一群的猪,那猪肉吃都吃不完,白白分给佃户呢。

    想起大姐儿说的话,苏氏有些心疼的问胜男:“小五儿,我听说你今年又给佃户们分肉啦?”

    听说?!切,肯定又是招姐儿那个长舌妇在娘面前胡说八道。胜男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脸上却没有任何表露的说:“对呀,今年佃户们挺卖力的,每亩地打的粮食比其他农户、地主打得都多,您女婿说啦,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持家之道亦是如此。这不过年了嘛,咱们丰收吃肉了,也要人家喝点汤不是?!”

    “女婿让这么办的?”苏氏的老爹是秀才,她骨子里也是非常敬畏读书人,一听是当举人的姑爷的主意,大姐儿教给她的那些话,她有点说不出口了。

    “对呀,”胜男故作严肃的点头,也不能怪她撒谎。偶然间胜男发现一个情况,如果是她出头给佃户们些福利,老娘和姐姐们肯定要教训她,说她不会过日子云云;可要是魏良说的,那情况就不同了,至少老娘会调换话题,不敢轻易说女婿的不是。

    “恩恩,女婿说得有理,”苏氏连连赞许,她转移话题道,“对了,你这个羽绒被多不多?”

    “今年是第一年养鸭子和鹅,羽绒不是很多,”胜男见自己的计策成功鸟,老娘不再追究她“败家”的举动,心里暗爽,“除了给您的这两床,我还给爷爷准备了两床,但是其他的姐姐可能就不够了。不过,明年我会多养一些家禽,到那时,我再给其他的姐姐送一些。”

    “哦,好好,”苏氏见小女儿把她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只好点头,“对了,你们给亲家准备年礼了吗?今年是你进魏家的第一年,可不能让婆家小瞧。”

    “娘,我们已经分家了呀!”

    胜男对那家人没有什么好感,嘟嘟囔囔的说道。

    “哎呀,你看你这孩子,”苏氏一听她不满的口气,食指戳了戳她的脑门,轻叹道:“分家了,魏太太也是你正经的婆婆,该行的礼数也不能漏掉。否则,一个不孝的帽子砸下来,女婿的仕途也就毁了,懂吗?”

    “哦,知道了!”

    道理胜男懂,只是她心里不乐意罢了。在娘家吃了午饭,胜男又给三姐儿和四姐儿送了些鲜肉和鸡蛋过去。

    当然,比起三姐儿,四姐儿的年礼要丰富许多——有时,血缘不是维系两人感情的唯一纽带,你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对你好,如果双方有来无往,哪怕是亲生姐妹,彼此之间也不会有太深的感情。

    四姐儿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对胜男都是非常关心,她知道自己妹妹不善女红,就经常帮胜男做了衣服、帕子和荷包,让人悄悄的给送去。东西或许不值什么,但这种把妹妹放在心上的情谊,却是胜男最珍惜的。

    所以,对四姐儿,胜男也是把她当做亲姐姐般尊敬和爱戴,有什么好吃好玩儿的东西,第一个给父母,第二个便是给四姐儿。

    这不,今年刚研制出来的羽绒被,除了父母爷爷,第三个得到的便是四姐儿。

    送完年礼,胜男在四姐儿夫妻百般挽留中,还是趁天黑前赶回了南山,而被魏良培训一天的保安团也开始正式上岗。

    夜里,南山的居民区亮着温馨的灯火,胜男夫妻也坐在火炕上,一个忙着看书,一个忙着织棉袜,摇曳的烛光,给静谧的房间里平添了几分温馨。

    “妈呀~~疼死我啦!”

    “哎呀,这是什么东西呀,怎么还咬人?”

    突然,几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安静的冬夜,顷刻间,狗吠、鸡叫,正准备睡觉的佃户们也纷纷抄起家伙冲出了家门。

    第八十九章 魏良的礼物

    侯刚对自己的新工作非常满意。

    想当初,他为了避免自己陷入上司的争斗,想趁着腰伤退下来,买上几亩地,当个闲散的小地主。想法很理智,计划也不错,只是手上没有余钱呀。

    扒拉扒拉家里所有的积蓄,原本兴致勃勃的两口子顿时蔫儿了下来——当差十年,存银不足五十两,别说买地了,就是房子也买不起呀。真要是直接辞了工作,一家老小和西北风?!即使勉强买上几亩地,谁来种?他侯刚可是除了骑马打仗,什么都不会,更别说下苦力干农活了。

    不辞,似乎也不行,侯刚不是刚进衙门的小毛头,衙门的情况他早就在心里盘算了好几遍。分析来分析去,总是担心自己会在上司争斗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到那时,恐怕连当泥腿子的机会都没有咯。

    辞也不是,不辞也不是,正当他们夫妻愁得无言空相对的时候,李捕头突然提出要聘请他当什么保安队长,待遇远比当捕快高,而且工作也不累,可能就是有点风险。不过话又说回来,当捕快就没有风险?!

    月薪二两六钱,包食宿,而且在南山服务满十年,房子就归自己所有。这么好的条件,简直就是天上掉了大馅饼。要知道,侯刚出来闯荡了十多年,至今仍是上无片瓦遮身,一家四口一直住着出租房呢。儿子现在小没什么,等过两年儿子就该说亲事,难道还要租房娶儿媳?!

    胜男却给他解决了最大的难题,工作十年?别说在南山干十年,就是干一辈子,能得到一套独门独院的红砖大瓦房,他也愿意。

    不过房子也只是众多福利中的一项,他的职位是队长,等他老了、身体不行了,儿子还可以接替儿,嘿嘿,他现在连儿子(甚至孙子)的工作都预备下了,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有了这种念头,侯刚比任何人都希望李胜男的南山最好能千秋万代,这样他的子孙也能有一份保底的工作。

    再说了,保安团的工作也不是很危险,无非就是帮李捕头看家护院嘛,而且也是聘用制,不是投身为奴,他侯刚及后世子孙依然是自由的平民。

    另外,之前他没有培训手下的时候,还隐约有些担心,害怕李捕头招来的人都是些没有功夫的莽小伙儿,保安团要全靠他一个人支撑;没想到的是,十一个手下,竟然有三个是威远镖局的镖师,虽然武功不是特别好,但对付一般的小毛贼、小混混,绝对没有问题。

    待遇好,属下能干,东家大方,子孙的前途有着落,一切的一切让侯刚越想越开心,以至于他搬来南山后,脸上就没有其他的表情,只剩下笑啊笑啊……

    “唉,李捕头和魏举人这么抬举我,我就是拼上性命也要保护好南山!”

    一向圆滑的侯刚头一次发自内心的感激某个人,他带着三个保安,在刺骨的寒风中一丝不苟的巡视着。

    今天是保安团第一次上岗,团里加上侯刚一共有十二个人,其中会功夫的有四个。魏良白天给保安们上政治课的时候,也顺便排了排班,按照前世两班倒的模式,把保安团分作两班,每班六人每天工作六个时辰。

    现在是傍晚,侯刚带着手下刚刚从甲班的兄弟手里接了班儿,六个人分成两小队,一队两人在外围巡逻,一队四人在胜男家附近巡逻。侯刚在四人小组中,谨慎的在居民区巡视。

    正当他们路过小溪时,胜男家的小院传来几声凄厉的惨叫,那声音,在静谧的冬夜里,显得格外的清晰。

    “不好,有情况!”

    侯刚听到声音,心里一哆嗦,搓了搓有些冻僵的手,拔出腰刀,领着三个兄弟边喊边跑了过去。

    “哎哟喂,疼死我啦!”

    “这他娘是什么东西呀,怎么又咬又踢人?”

    四个人飞快的跑向事发地,惨叫声伴着咒骂声也越来越近。

    其他的佃户们,正准备休息,听到外面的动静,连忙起身,胡乱套上棉衣,抄起门栓或者铁锨就朝外跑。

    胜男和魏良更是第一个来到现场的人,很简单呀,发出惨叫的不是别地儿,而是她们家的前院。

    “悍马,出什么事了?”

    胜男依稀听到悍马的叫声,隔着老远就喊道。

    “切,有两个小毛贼,不过已经被我放倒了,”悍马得意的声音从黑影出传来,它脚下也没有闲着,一撅蹄子,把叫得最惨的那个直接踏在脚下,“嘿嘿,主人,我是不是比那只肥猫厉害?!”

    馒头对于自己勇于护家的行为,非常自得,经常在悍马跟前显摆,说它多么勇敢、多么机智,在主人离家的情况下,奋勇抵抗入侵者,保卫家园。

    而悍马呢,一向看不起这只好吃懒做的肥猫,可偏偏自己跟着主人出了远门,非常可惜的缺席家园保卫战,只能任由这只圆球在自已面前耀武扬威,拽的二五八万似地。

    心里憋着火儿,今天终于逮到机会的悍马,岂能轻易饶过入侵的人。于是,这两个倒霉的小贼,还没有摸到院门,就被一头不起眼的驴撂倒了。

    “咝~~~”

    胜男和魏良赶到现场,就着明亮的月光,他们看到两团肉球摊在地上,要不是他们的嘴里发出声音,胜男还以为这是两坨人形垃圾呢。

    “东家,东家,怎么啦?”

    这时,侯刚带着保安也迅速赶到,身后还跟着不少人,灯光晃动,众人纷纷喊着。

    “你们是什么人,来南山有什么目的?”

    胜男踢了踢地上的肉球,厉声喝斥道。

    “呜呜,疼死我啦……我的腰断了……”

    “我的腿,哎呀,我的腿动不了啦……”

    两个人哼哼唧唧的喊着疼,似乎没有听到胜男的问话。

    “别嚎啦!快说,你们是什么人,来南山有什么企图?否则,这头驴会踢死你们的!”

    胜男见众人都围了上来,保安团也迅速到位,她心里大定,高声威胁道。

    “驴?你说这是头驴?”地上的人影终于听到胜男的话,深受打击的痛呼,“二哥,咱们今天居然栽倒一头驴身上,哎呦,疼,疼,你别踢了、别踢了,我说,我说!”

    悍马对蹄下败将的蔑视非常不悦,毫不客气的又给他们加了点伤。

    “侯队长,你们先把他们弄到屋子里,咱们好好审审,”胜男刚才急着跑出来,没有披厚衣服,被外面的寒风一吹,有些瑟缩,她连忙吩咐道,“还有,大家也不要围着了,天不早了,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还去作坊上工呢!”

    “嗳,好嘞!”

    佃户们一听东家发了话,保安队也把地上的小贼捆了起来,基本上没有他们的事,便纷纷笼着袖子,各回各家。

    “说吧,你们都是什么人,为什么深夜跑到我们南山?”

    胜男和魏良相携进了屋,侯刚带着手下,拎起缩成一团的肉球紧跟其后。胜男端着温热的茶杯,冷冷的问道。

    “我、我们是王家庙的人,昨天听以前的邻居说,他们在南山发了财,每家攒了不少银子……还听说,南山又有了稀罕物儿,比如今的地瓜和玉米还值钱……快过年了,家里还没有过冬的衣裳和火炭,所以、所以——”

    被侯刚一把掼在地上的小混混,结结巴巴的说道。他们两个是王家庙有名的小痞子,从小就不学好,长大后更是下不了地,干不了活,天天游手好闲的不干正经事儿。

    昨天偶然间遇到过去的老邻居,看到以往的穷哥们穿着崭新的棉衣,左手提着五花三层的鲜猪肉,右手抱着鼓鼓的面袋子,怎么瞧都是一副发了横财的模样。跑过去一问,这才知道,人家投奔的新东家又大方、又有本事,不但东家的日子富得流油,连名下佃户的小日子也蛮红火。

    再一打听,这个南山可了不得,经常出一些新鲜花样,而且每次都能挣一大笔钱,更有王家庙的地主悬赏,谁要是弄来南山最近研制的羽什么被,赏银二两呢!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呀,听了村里乱七八糟的传言,两个小痞子刚在赌馆里输了银子,正愁没钱过年。两个人一合计,暂时把对母大虫的恐惧放在一边,决定夜里来南山发笔小财。

    白天趁着进出南山的人多,他们哥俩儿浑水摸鱼的跑来看了看地形,仔细观察了魏家小院后,准备夜里动手。

    可惜呀,他们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南山的防御,刚摸进小院的外围便中了埋伏。

    “你说有人悬赏买羽绒服,是什么人?”

    胜男听了小贼的话,顿时有种不妙的感觉:呃,不会是她们家那个人吧?!

    两个小贼相互看了看,摇头,“不知道,是一个姓王的管家和我们联系的,具体东家是谁,我们也没有见着面。”

    王管家?!胜男暗自哀嚎,唉,貌似真的是某人。

    “恩,知道了,”魏良见胜男的脸色不好看,忙对侯刚摆手,“把他们先捆在值班室,明天一早送交官府。”

    “魏举人,您饶了我们吧,我们知道错啦,您饶命呀!”

    两个小混混不是第一次偷东西,但每次都是打一顿也就完事,怎么这次要送官?哎呀,可不能送官,衙门哪是好进的?!

    可惜侯刚根本不给他们再次求饶的机会,拎小鸡儿一样,把两个小贼提溜出了院子。

    “胜男,别难过,或许不是大姐儿呢!”

    魏良轻轻搂着胜男的肩膀,安慰道。

    “你也怀疑是她,不是吗?”

    胜男埋在魏良的怀里,闷闷的说道。

    “……”魏良发现自己真的很不会劝人,他沉默了良久,突然故作神秘的说道,“胜男,我有件礼物要送你。”

    第九十章 魏举人进京

    魏良提起“礼物”二字,脸上忍不住露出自得的笑意,他把胜男拉到卧室里,推她坐在炕上,然后打开炕柜,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蓝色棉布包袱。

    “这是?”胜男疑惑的看着他把包袱放在炕桌上,又含笑示意她揭开。

    “呵呵,你打开看看,”魏良并没有开口解释什么,而是督促她打开。

    “玻璃杯?!”胜男轻轻的解开包袱的系扣,等四个边角全部摊放开后,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呈现在她面前。胜男惊喜的拿起杯子,仔细的端详着:“这是你烧的?呵呵,不错,真不错,虽然成色比不上前世的好,但绝对比当今市面上卖的琉璃要精致、透明的多。”

    “这是我亲手烧的,送给你!”

    魏良见胜男兴奋的样子,他也很开心。自从他和胜男相识后,一直都是胜男主动帮助他,最初的平价转让土地,到后来日常的照顾,再到他们成亲后,她对田姨娘和小秀儿也非常关心。这所有的一切,魏良不是看不到,胜男的情谊,他也不是感觉不到。

    可是,当他却从来没有为胜男做过什么,哪怕一件称心的礼物也没有送过。当胜男提醒他忽视了田姨娘后,他也猛然示意到,自己何止忽视了田姨娘,连自己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妻子,他也忽视了。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脑子里不断地闪现着和胜男交往的种种,越想心里越觉得对不起胜男:也就在大明吧,要搁前世,这样的好媳妇儿还不一定能摊上呢。唉,结果幸运的他遇到了,却没有好好珍惜。

    魏良意识到了这些后,却不知该如何处理。田姨娘和小秀儿那里,他把产业的事情交出来,一番坦白就能摆平;可胜男手里有钱有地,娘家的父母和姐姐也格外照顾,几乎没有什么需要他来解决的难题。

    想来想去,魏良平添了不少郁气,连读书都没有了兴致。正巧昨儿玻璃作坊的管事说,终于找到他要的石英砂,魏良这才有了主意——一定要亲手给胜男烧制一个属于她的玻璃杯,大明第一件现代化的玻璃容器。

    手上有前辈的日记,原料也终于凑齐了,魏良为了保密,便自己亲手试验。前辈的配方很精妙,魏良试验了两回,就烧制出了成品,他从一桌子成色不同的制品里,找出透明度最好的一个,准备在大年初一送给老婆。

    没想到,他刚把东西拿回来,还没有等到新年呢,家里就招来了贼,而这个贼很可能是胜男的亲姐姐弄来的,为了安抚胜男低落的情绪,魏良提前把玻璃杯拿了出来。

    恩,虽然时机不是最理想的,但效果还不错。魏良乐呵呵的看向胜男,见她满脸的惊喜和开心,他也咧着嘴嘿嘿直笑。

    “谢谢老公啦,”胜男摩挲了半天,终于恋恋不舍的把东西放回桌子上。其实吧,这东西在前世一块钱就能买到,可自己来到大明后,整天用陶器、瓷器吃饭喝水,还真是有些怀念前世的水晶玻璃杯。

    如今,托老公的福,她终于又能用漂亮的杯子、碟子来喝茶、盛水果,想想就开心。

    “对了,这次一共烧制了几个呀?”

    “呃,不多,”魏良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现在天气太冷,为了保密,一切工序都是我自己来做,窑洞里的温度也不好控制,真正成型的不超过五个,但透明度最好的就只有这一个。”

    “哦,”胜男就着微弱的烛光,看着晶晶亮的玻璃杯,“那你有什么打算吗?咱们自己烧了玻璃来卖?”

    “没错,”魏良点点头,关于这一点他已经计划好了,“咱们在县城不是有一套宅院吗,那个房子我看过了,地理位置非常好,现在的租客也是经营的玉器古玩,隔壁的邻居也多是经营奢侈品的店铺。等明年我赶考回来,咱们就正是开工造玻璃,呵呵,造好后直接在县城的房子卖,到时候不发财都难!”

    “老公,”胜男听了魏良的话,沉吟了片刻,突然问了不相关的话题,“你看过‘明朝五好家庭’吗?”

    “啥?什么家庭?小说吗?”魏良正眯着眼睛,美滋滋的计划美好的蓝图,老婆飞来的一句莫名的问题,弄得他有些迷茫,“呃,我不看小言!”

    “不是小言,”胜男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再次把杯子爱惜的捧在手上,一边低头把玩着,一边慢慢讲述了自己追的一部穿越文,“……后来,男猪和女猪担心玻璃太过贵重,带来财富的同时,也会引来灾难,便把方子高价卖掉,等别人把玻璃卖火之后,这才自己开始做……”

    听了胜男的话,魏良脸上的兴奋之情慢慢消退,他若有所思的盯着墙壁某一个角落,呆愣了良久,又把目光对准胜男手上的玻璃,幽幽的叹了口气,“老婆,是我莽撞了!”

    胜男说的没错,人家的故事写得也很有理,这是一个特权社会,没有足够强大的权势支撑,他们如果有了珍贵的东西,并不是幸福,而是灾难。

    可,可这是他第一次全身心的去做一项实业,难不成真要拱手让人?!

    “其实,我觉得这个方法很不错,”胜男捕捉到魏良眼中的苦涩和不甘,放下杯子,伸手拍着他的手背,“你想呀,你现在虽然是个举人,可咱们目前的根基尚浅。与其招摇的把宝贝亮出来,还不如低调处理、闷头发财。老公,你说呢?”

    “……恩,”魏良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要不咱们也先把方子卖掉,慢慢积累财富?!正巧我明年开春就进京,京津之地的豪商、贵族比较多,或许能卖个好价钱。“

    “呵呵,不用,”胜男也低头想了想,脑海里闪过一个人,抬眼笑道,“咱们身边不就有个大豪商?!”

    “你是说山西常家?!”

    魏良经过胜男的提示,也想到合作愉快的永昌粮铺东家常家林。

    “没错,”胜男越想越觉得可行,“常家在全国各地都有商铺,实力非常大,而且他们并不只经营粮食,货运、瓷器、茶叶还有布匹全都涉及。另外,常家林的眼光也非常独到,胆量也不小,见到这么上档次的玻璃,肯定想独家经营——”

    “对,对,”魏良听了胜男的分析,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他去过常家在省城的别院,从侧面了解了很多常家的故事,对他们家的实力非常有信心,“还有一点,咱们不光要银子,还要粮食!”

    “粮食?”胜男一愣,对上魏良的目光后,想到什么似地点头:“对,要粮食!”

    “哎,不对,你不会是想拿这个当样品给常家林吧?!”

    魏良见老婆领悟了他的想法,满意的直点头,紧接着他想起刚才老婆说的话,急切的问道。

    “去,这是你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才不会转手给别人呢,”胜男闻言,忙像抱宝贝一样,一把攥住玻璃杯,“给常家林的样品,你再烧!”

    “呵呵,好,好,这个就当咱们魏家的传家宝,等有了儿子,你传给儿媳吧?!”

    胜男重视礼物的模样,大大满足了魏良作为丈夫的自豪感,他咧着嘴给胜男出主意。

    “去,什么传家宝,这是属于我李胜男的,魏家的传家宝你去奋斗、你去挣!”

    胜男送给他两颗大大的卫生球,小心的把玻璃杯包起来锁在自己的箱柜里。

    第二天清晨,养殖场的公鸡不住的打鸣,佃户们也开始纷纷起身,有的在家里收拾房子、拾掇家具(房子是免费的,可家具不是呀,他们用了十几年的老家具,也该趁着农闲的当儿,好好收拾收拾),有的则跑到养殖场或者作坊帮忙,大娘大婶们更是忙得不可开交,自从小秀儿接受布艺作坊后,招募了七八个三十岁左右的农妇,一起围在暖和的作坊里,纺棉线、织棉袜。

    侯刚和换班的兄弟接替后,并没有急着回去休息,而是押着两个小痞子去县衙——奶奶的,这不是上眼药吗,昨儿是他们保安团第一天上岗的日子,可这两个混球却偏偏跑来偷东西,更可恨的是执勤的六个人居然没有看住家门,还让他们摸到了东家的院子,这、这真是打他们保安团十二个兄弟的脸呀。

    于是,侯刚跟胜男告过罪后,便气哄哄的押着人去了县衙,一路上遇到人就吆喝:

    “呸,让你去南山偷东西,打不死你也咬死你!”

    “不长眼的东西,南山是好招惹的吗,敢去南山捣乱,爷不出手打你,山上的牲口都会下口!”

    “看了没,这小子昨儿去南山偷东西,被我们抓了正着,准备送县衙呢!”

    听了侯刚和众兄弟的喊话,再看看两个看不出人样的倒霉蛋,不管是南山门口的小贩们,还是路上的行人,一个个暗自吸气——哎呦,看来这南山还真是不好招惹呀。东家是有名的母大虫,如今更有了专门的护院,瞧这人高马大的壮汉,一拳下去还不得去掉半条命?!不信,那就瞧瞧牛车上的两个人吧,被揍得亲娘都认不出来了,谁不要命才去南山捣乱呢。

    去了县衙,两个小痞子更惨。你想呀,侯刚虽然不当捕快,但当了十年的差,衙门里全是熟人,再加上这两个不长眼的偷的又是县衙的总捕头,这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嘛,听了他们的“罪状”不用侯刚交代,其他的捕快也知道该怎么处置。

    于是,备受捕快们“照顾”的两个痞子,直接在大牢里过了春节,来年三月才放出来,等他们一瘸一拐的走出大牢后,再也不敢偷鸡摸狗,而是老老实实的回家种地去鸟。

    而胜男并知道这些,此刻,她正依依不舍的送魏良出城,春天来了,魏良也要进京赶考了……

    第九十一章 冲突开始了(一更)

    “姨娘、小秀儿,咱们走吧!”

    胜男站在城门口,看着魏良的马车远去,直到车影消失在官道上,她才深深的叹口气,转身和来送行的田姨娘、秀姐儿一起回县城。

    “姨娘,嫂子,我想去县城的铺子看看!”

    秀姐儿用帕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有些鼻音的说道。

    “恩,行,我和你一起去。”胜男点点头,又转身对田姨娘说:“姨娘,您先回去吧,地里的小麦正浇返青水,佃户们都很忙,家里需要人看着。我和小秀儿吃过午饭再回去!”

    “好,你们注意安全哈!”

    田姨娘答应一声,便和两个新买的丫鬟、两个保安,一起坐自家的马车回了南山。

    而胜男和小秀儿,姑嫂两个,相携来到东市的新铺面。

    话说自从年前小秀儿接手布衣坊后,棉袜生意越做越火,年底算账的时候,扣掉人工、材料和各种费用,居然还有十两银子的盈利,可把小丫头乐坏了,估计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凭自己的努力赚取这么多的钱呢。

    赚了钱,小秀儿的性子也在管理作坊的过程中得到磨练,原本那个胆小、软弱的小丫头,经过几个月的蜕变,变得敢说敢做懂规划。

    再加上,作坊的棉袜也只是在南山周围小范围的销售,就挣了这么多钱,秀姐儿不禁想,如果她把棉袜还有大嫂说的什么羽绒服、毛衣一起在县城里卖,挣得钱肯定更多。

    有了成功的经验,小秀儿考虑了良久,直到过了年,哥哥准备进京赶考的时候,她才红着脸不好意思的向哥哥嫂子提出她的想法——想借用县城的铺子,用来专门卖棉袜和成衣。

    听了小秀儿的请求,胜男和魏良很欣慰,这丫头终于有了自己的想法,并且也开始懂得经营了。欣慰之余,也痛快答应了小丫头的要求。再说了,这铺子本来就是留给她做嫁妆的,是租是自己经营,小秀儿说了算。

    于是,过了元宵节,东市宅子的租期也到了,魏良便让李锁柱带着工匠,按照胜男设计的图纸开始装修:三间门头房,一间给小秀儿做布艺坊,一间继续开西点铺,另外一间留给胜男做胭脂铺;后院的几间住房就出租给几个衙门的捕快和书吏居住,收取的租金很低,为的是他们能随时保证前街铺子的安全。

    经过一个月的装修,三间铺面已初具雏形。小秀儿看着属于自己的铺子,心里很激动,小脸儿也满是兴奋,她看着嫂子帮她设计的展台、木型模特和货架,忍不住来回抚摸着:

    “嫂子,咱们只是卖个袜子,有必要弄得这么好吗?”

    “呵呵,现在先卖棉袜,等羊毛线纺好后,还可以卖羊毛衫。不过,现在已经是春天了,这些保暖的衣服可能卖不了多久,不过,既然是布艺坊,你还可以卖些其他的小玩意儿。”

    说着胜男从衣襟里摸出一个用棉袜做成的维尼小熊,递给小秀儿,“看看,这个如何?”

    “呀,好可爱的布、布,”小秀儿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造型的东西,她一把拿过来,放在手上仔细把玩着,“嫂子,这好像不是布老虎吧?”

    “当然不是老虎,这叫维尼熊!”

    胜男站在小秀儿身侧,一脸宠溺的看着开心的小姑子,“这个是用棉袜做的哦,也可以用其他的布料做,喜欢吗?放在铺子里卖,是不是很多人也会喜欢?!”

    “恩恩,喜欢,喜欢,”小秀儿连连点头,太可爱了,怎么会有这么好玩儿的布老虎,哦不,是维什么熊。她想到嫂子说的话,也兴奋的抬起头,“嫂子,我相信这么可爱的小东西,姑娘、太太们一定喜欢的。”

    “不光这些,嫂子那里还有很多玩偶的款式,等你的小铺子开起来后,嫂子慢慢画给你。”

    说实话,胜男的手工真的不咋地,小秀儿之所以爱若珍宝的捧着那个袜子熊,无非就是小熊的样子新鲜、可爱。胜男相信,由她提供公仔的款式,加上布衣坊里女工们的巧手,小秀儿的铺子肯定红火。

    “谢谢嫂子,嫂子真好!”

    小秀儿抱着小熊,一头扎进胜男的怀里,喃喃的说道。

    “哟,瞧我来的真不是时候,小五,你们姑嫂的感情未免也太好了吧?”

    四姐儿站在门口,笑盈盈的对胜男说道。

    “赵三少奶奶好,”小秀儿一听到陌生人的声音,忙站直身子,见是嫂子的娘家姐姐,威远镖局的三少奶奶,羞红着小脸儿施礼道。

    “好好,秀姐儿真是越长越水灵了呢,”四

    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4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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