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职业勇者第8部分阅读

    [hp]职业勇者 作者: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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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比尔他们都以为图尔斯会在这里学满七年,只是不参加考试而已,哪知道他只学五年就要肄业回去。

    不过他们都尊重朋友的选择,再加上图尔斯有意炒热气氛,很快四人又重新聊起这个暑假的事情了,图尔斯去了美国度假,塞缪尔跟着他同样在圣芒戈工作的姐姐学一些治疗魔法,亚伦则和家人一起去了澳洲。

    比尔没提到挟持事件,只说了他在古灵阁打工的事,那些妖精因为他被挟持了数日没有去工作而冷嘲热讽了他很久。

    很快,霍格沃茨特快就开动了,比尔不得不戴上级长徽章去车前段的级长包厢,斯莱特林的新男生级长果然是扬,他的金发又长了许多,而格兰芬多的女级长、拉文克劳和赫奇帕奇的级长也都是他认识的。

    四人稍微说了几句,当然,主要是扬和斯莱特林的女级长在聊,剩下的六个人也互相聊了一会,然后就分开去巡查了。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因为同为级长的缘故,比尔和扬的见面机会逐渐多了起来。

    最开始比尔还有些许不自在。

    在开学之后,他还特意去打听了一下,他从查理那边的听到流言的版本是“比尔在和斯莱特林的男孩子交往”,但实际上经过几个月的流传,流言的版本已经越来越离谱,其中流传最广的是“比尔?韦斯莱在和斯图尔特?扬交往”。

    此外,关于比尔喜欢金色长发的说法也不知道从哪里流传了出去,更加坐实了这个流言的可信度。

    对于这个自己的“绯闻男友”,比尔觉得很心虚也很歉疚。

    明明是塞缪尔的主意,让自己免去了很多困扰,但扬在斯莱特林的权威和名声也会受到损害,他会不会因为这件事交不到女友?

    回想起来,确实,在比尔的印象之中,扬还从来没跟女孩子交往过。

    不过比尔很快就把自己的心情调试好了。

    看扬对他一如往常的态度,他应该是不知道这个流言的,那么与其特意告诉他这个流言,让他越描越黑,还不如就当自己也没听过。

    这样想着,比尔对扬的态度也回复了正常。

    虽然最开始的时候对始作俑者塞缪尔很生气,但经过了一整个暑假和后面那一连串事,他的气也消得差不多了,也就不打算找塞缪尔麻烦了。

    直到第二年情人节,图尔斯看着比尔一封情书也没有的惨状,才后知后觉疑惑地问,“比尔,最近一年你的仰慕者好像少了很多。”

    “是啊,因为大家都以为比尔已经有恋人了嘛。”亚伦随口回答,他也是很晚才从他的女朋友那里知道比尔和扬的流言这件事的。

    “恋人?谁啊?”图尔斯就像大多数人一样,都很喜欢听八卦。

    “扬啊。”

    这一下图尔斯愣住了,转头看向比尔。

    比尔苦笑着摇摇头,“……别这么看我啊,这只是谣言而已,去年情人节我不是抱怨太烦了吗?塞缪尔就私下传说我已经在跟斯莱特林男生交往了,后来不知道怎么传的就变成是扬了。”

    图尔斯怔了一下,“这件事我怎么没听说,你是知道的?”

    “一开始我也被蒙在鼓里,之后这个流言已经传的很广了,我才知道的。”比尔一边说着,一边颇为怨念地看向塞缪尔,虽然早就不生气了,但要说完全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

    塞缪尔干笑了一下,这一年比尔完全没有提过这个话题,他还以为比尔对此一无所知呢,所以现在一下子被当面拆穿,就连他也有点绷不住。“不是你说她们太烦了,我才帮你想这么一个办法的嘛。”

    “——塞缪尔,这么说你是在没有比尔的同意的情况下这么做的!?”

    塞缪尔一下子怔住了,他不是第一次看图尔斯这个样子,双眼狠狠地盯着他,双手捏拳,这通常是图尔斯发怒的征兆,同进同出了几年,这副样子他也见过几次,只是都是对着别人——这还是第一次,图尔斯对他这个态度。

    比尔也发觉到了气氛有点不对,连忙打圆场,“没关系啦,反正塞缪尔确实是帮了我大忙,让我免受马蚤扰啊,我不在意的。”

    图尔斯转过头来面对比尔,这时比尔才发觉他真的很生气。

    “……这不是比尔你在不在意的问题,这已经超过你平时恶作剧的范畴了,塞缪尔!?”

    当然是为了比尔——看着图尔斯的表情,这句话在现在,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说不出口,因为他心里也明白,这么做的私心多过想帮朋友的心情,突然变得有点心虚的塞缪尔错开了和图尔斯的对视。

    比尔站到他们两个中间,“好了,好了,我真的不生气,图尔斯你也可以停了。”

    “……对不起,是我情绪太激动了。”看到塞缪尔这副样子,图尔斯也觉得很没趣,心也慢慢软下来了,他不是真的想和塞缪尔闹僵,只是觉得塞缪尔这样瞒着比尔去传他的流言,真的很对不起身为他朋友的比尔。

    他最后吸了一口气,说道:“……塞缪尔,你是比我聪明的多,但不要总是把其他人当成笨蛋。”

    塞缪尔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对不起,比尔。”

    这件事就算这么揭过去了。

    “扬,你打算什么时候跟比尔告白?”

    “告白……?最起码毕业之前都不会,他已经说过他很忙,没空谈恋爱。”

    “你相信这个?”

    “为什么不相信?他没有必要在这个上面说谎,就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很不好,图尔斯已经猜到了是我在推波助澜。”

    “那是你要解决的问题。我很感谢你告诉我他的喜好,也很感谢你的撮合——不过,也仅止于此。”

    “你不会心急?”

    “我不会放弃的,毒蛇都有足够的耐心——你是在狮子堆呆得太久,都忘记本能了吗?”

    塞缪尔想起前不久跟扬的对话。

    因为时常跟图尔斯、比尔他们在一起的缘故,那样单独的谈话机会十分稀少。

    此时已经是五年级的最后一个晚上,邓布利多在晚餐时宣布了他们的考试成绩之后,所有格兰芬多都自发地在公共休息室里发起一场宴会——虽然见识过真正宴会的塞缪尔觉得,用这个词可能不太恰当。

    高年级去霍格沃茨的厨房里拿出了很多吃的,全格兰芬多的学生都聚集在这里。

    晚会的主角是图尔斯、比尔和所有七年级,图尔斯是因为即将肄业离开霍格沃茨,七年级也是要毕业了,比尔则是因为刚刚在晚餐时被宣布的owl成绩。

    12门课全部得o——这在霍格沃茨的历史上已经多少年没有出现过了,就连神秘人也没有过这样令人侧目的成绩。

    “假如是斯内普监考,你肯定就只能得到11个o了。”图尔斯喝了一些高年级带来的黄油啤酒,跟比尔开玩笑,声音大得连躲在公共休息室这端的塞缪尔都听得到。

    听到他的话,其他的格兰芬多纷纷大笑了起来。

    或许是像扬说的那样没错,自己身体里还是留着斯莱特林的血液,永远没办法像他们那样没心没肺,但却也无法像纯粹的斯莱特林那样冷血了,塞缪尔不由得想到。

    或许是注意到了塞缪尔的低沉,图尔斯撇开其他人走到他边上坐下。

    “明天就要再见了啊……”

    塞缪尔接口,“……下次再见到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啊。”

    “是啊。”

    “不过,等我毕业之后要出去游学,到时候去你们家的时候,可要好好招待我哦。”塞缪尔就像一只普通的狮子那样,笑着说道。

    “当然,肯定会的。”

    塞缪尔故作哀怨地说道,“只要你到时候不要连我是谁都不记得就好了。”

    “不会的,我保证!”图尔斯说得很斩钉截铁。

    ……或许正如斯图尔特?扬所说的那样,我需要多一点的耐心,反正我们的寿命都足够长。

    塞缪尔一边想着,一边举起手里的饮料和图尔斯碰杯。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没有了图尔斯的霍格沃茨减少了很多乐趣。

    从某方面看来,比尔或许应该感谢排得满满的课表,至少这样让他没有时间去伤感。

    升上六年级以来,课业的负担一下子加重了许多。

    的高级进修课可不是一到五年级那些基础课程可比,更何况比尔既然在owl考试上得到了12门o,当然每一节课都不能缺席了。

    不过也多亏了这优良的成绩,让莫丽对他的冷淡有所缓和。

    莫丽的想法很单纯,如果比尔这样忙于学业的话,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当然,也有莫丽最近的注意力被查理分走的原因。

    查理的成绩不太好,不用说比尔了,就连弟弟珀西都比不过,不过对于这个年纪的小巫师来说,比起成绩优异的优等生比尔,或许还是查理这样的学院魁地奇追球手兼队长更容易亲近一些。

    虽然是传承已久的纯血世家,但韦斯莱家族并没有出过这方面的能人,查理的魁地奇天分仿佛基因突变了一样十分优异,今年五年级的他已经接到了数支魁地奇球队的邀请,只等他毕业就可以直接入队了——甚至有人说他入选英国队参加魁地奇世界杯绝对不是问题。

    莫丽也十分为这样的查理骄傲。

    就在所有人觉得查理未来已经笃定是英国队追球手的时候,他突然说以后不会向这方面发展,他毕业以后要去罗马尼亚研究龙的生态。

    作为一个格兰芬多,莫丽并不是一位保守的母亲,也不觉得孩子长大之后一定要留在身边,但查理的志向还是让她二十万分的不认同。

    魁地奇这项运动虽然也有一定的危险,但跟龙的饲育员一比,可就差远了,那些成年的龙族想要解决一个巫师简直太容易了,虽然有一定的保护措施,至今还没有出过人命,但伤残却是屡见不鲜。

    另外,不可否认魁地奇球员的薪水也是十分优厚,还能时常出现在的体育版上,莫丽虽然自己不太在意这些身外之物、社会地位和名声,但身为母亲总是想让儿子过得更好。

    一个危险性小、收入高、社会地位也高,可以名利双收,一个危险性大、收入低、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几乎让人一辈子不会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群人的存在——只要是个母亲,都会更希望孩子选择前者而不是后者。

    ——但查理就是铁了心要去罗马尼亚研究龙,他已经完全被那种名为“龙”的生物迷住了,任凭莫丽磨破嘴皮子都没有用。

    最后查理跟莫丽大吵了一架,假期过了一半就怒气冲冲地回学校去了。

    因为这个原因,比尔花了更多的心力在学业上,虽然有很多知识他可能一辈子都用不到,但如果这样可以让母亲更愉快一些,他会很乐意的。

    对此,路格先生也很无奈。

    虽然有时间转换器这样的便利的工具,但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比尔花更多的精力在学业上,这就代表着跟他学习的精力会相应减少。

    他无法理解比尔的想法。

    比尔太重视家人,这样虽然更好控制一些,但也有时会像这样让他无奈。

    如果是以前的他,假如有人阻挡他的学生的道路,哪怕那是那个学生的家人,他也会予以毫不犹豫的铲除——现在他已经有所改变,虽然心底还是有着不爽,但至少学会容忍了。

    霍格沃茨不是德姆斯特朗,这所学校所教的东西有相当一部分都是综合学术性的,一点也不注重实效,难道自己难得教出一个学生,未来会沦落到去当一个学者?

    被人知道的话,自己的脸就丢大发了。

    那要怎么办呢?

    他最后所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教比尔更深入的黑魔法知识,这个男孩对力量的渴求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说他以前教导的时候还会多少留着一手,那么现在就可以算是倾囊相授了。

    而对于比尔来说,他也发觉了,那位路格先生教的东西比以前深入了许多。

    六年级和七年级他所学到的东西,比一到五年级加起来还多的多。

    考试他已经有了七分把握,就算不能达到全o,至少全e不是问题。

    随着毕业期限的临近,现在摆在比尔面前最严峻的一个问题就是,他毕业以后到底要做什么职业?

    弗立维教授很遗憾地表示,如果不是霍格沃茨的教授人员已满,他会很乐意比尔在游历几年之后当他的同事的——他自动忽略了每年都在换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席位,比尔虽然很优秀,但神秘人的恐怖和强大是根植在所有经历了这个时代的他们心里的。

    让自己最得意的学生去坐那个受诅咒的位置?

    ——不不不,这根本是在害人。

    塞缪尔邀请他一起去游历,比尔拒绝了,虽然对这个世界很有兴趣,但他有太多秘密需要隐瞒,而双人旅行又不像学校里有那么阔绰的私人时间和空间,再加上塞缪尔又天生很敏锐,暴露的机会大大增加。

    除此之外,古灵阁、圣芒戈乃至魔法部也都向他打开了大门。

    就连路格先生也问过他以后想做什么,当然,比尔觉得他问得太拐弯抹角了一点。

    “罗伊,你觉得做学者怎么样?”除了那次之外,路格先生还是装作不知道,一直叫他的假名。

    比尔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这样或许也不错,他目前最感兴趣的是找到破解三大不可饶恕咒的方法,如果当个学者,当然比其他职业有更多的时间去研究这些——当然,以后还可以换别的职业嘛。

    “当个学者……也不错啊。”

    听到这句,路格先生的脸抽了一下,打断了他的思路,“如果你没想好的话,可以不用这么快做决定,倒是……你要不要来见我一面?”

    “……见您一面?”比尔露出了茫然的神色,这个提案真是出乎预料。

    所谓的“见一面”当然不可能真的仅仅只是见一面而已,不用说不想跟对方扯上关系的比尔,就连路格先生那边也是要冒着暴露自己的危险。

    比尔的第一个反应当然是不想见,但他同时也明白,对方并不是真的在征求他的意见,而是一个转告而已。

    所以他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好的。”

    〖正文 第三十六章(第一卷终章)〗

    就算是要见面,那也是毕业以后的事情了。

    之后就是学年末的考试。

    虽然每年的考试和owl考试都是在差不多的时间段,但实际上要稍微早一些,也就是说,实际上七年级考完试之后,还有几天空余时间才到学年末统一回家的时间。

    不得不说这样的设置还是挺人性化的,比尔趁着这几天把时间转换器上交,学生会主席的事务也交割完毕,然后和其他学生们一起拍照或者画像,留下这在霍格沃茨最后的时光。

    距离离开的倒数第二天早晨,早餐时一只很大的雕鸮飞落在他的面前——带着一封信。

    信纸是那种贵族才会使用种类,那只鸟实在太大太显眼,比尔只好在所有人还没完全注意到这里的时候把信拿下来。

    雕鸮立刻就飞走了,这让比尔惊讶了一下,要知道通常猫头鹰都会等收信人回好信才带着回信走的,那么就是说,给他这封信的人并不需要他回信?

    怀着这样的疑问,比尔打开了信件。

    信的内容很简单,请他今天晚上在天文塔见面——没有署名,但比尔却知道是谁。

    既不是斯莱特林和拉文克劳喜欢用的漂亮花体,也不是格兰芬多和赫奇帕奇杂乱而歪歪扭扭的风格,这封信的字体是十分标准的正体。

    比尔还知道如果遇到需要亲笔书写的地方,扬的字迹就是如此,公正而标准,与其说是写字,还不如说他是照着字模“描画”下来的,因为他的花体字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很多不需要他亲笔的笔迹都是由家养小精灵代笔——所以就算是跟他通信的斯莱特林同学也都不知道这个秘密。

    ——大概是想在最后见一面,至少他们的关系也称得上是朋友了。

    他看向坐在斯莱特林首位的扬,扬发觉他看过来了,指指他手上的信件。

    比尔点点头,表示自己会去的,扬露出了一点笑意。

    其实就算扬不约他,他也有今晚夜游的打算,明天就要回家了,他准备趁着今天晚上把有求必应室里的拉文克劳冠冕拿出来带走,现在只是在这之前抽出一点空去见扬一面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最开始他以为那个金冠只是个赝品,毕竟这可是罗伊娜?拉文克劳的遗物,魔法史上都有记载的知名魔法物品,怎么会连个防止腐朽的咒语都不加,任凭它变得那么破败?

    后来跟路格先生学习黑魔法之后再去检查那个金冠,却发现这很可能是个真品。

    拉文克劳冠冕上最初确实有防止腐朽、老化、冲击等等多种防御性咒语附着于其上,每个咒语之间保持着完美的平衡,保证它就算再过一千年还是这么闪亮,但后来上面的咒语平衡却被一个黑魔法破坏了,所有咒语都完全失效了。

    就连比尔也看不出这个黑魔法是什么,倒不是说它特别高深,而是它的作用原理很偏门,路格先生或许会知道,但比尔当然不可能把拉文克劳冠冕放心地交给他看。

    所以比尔只能在心中痛骂那个在冠冕上施下黑魔法的巫师,如果不是他发现的早,再过十几二十年,罗伊娜?拉文克劳流传下来的金冠最终肯定会变成一堆金属垃圾。

    等到了晚上,比尔如约去了天文塔。

    扬已经等在那里了,平时都有好好束起来的金色长发披散下来,已经超过了腰间。

    “韦斯莱……”

    “嗯?”比尔敏锐地发觉扬此刻的忐忑不安,“发生什么事了吗?”

    扬摇摇头,“没有……我就是想问一下,你毕业之后有打算做什么吗?”

    “我打算出国游历,然后再考虑工作的事情。”

    包括比尔在内的这一代韦斯莱没有一个踏出过英国国界,当他们还小的时候,韦斯莱家族的经济状况也没有现在那么窘迫,但外面凤凰社和食死徒的战争正如火如荼;而等到了现在,别人可以在假期时去外国度假,他们却迫于经济压力连趟普通的家族旅行都很难做到。

    “孩子多到养不起”——这是那些上流社会用来讽刺韦斯莱的话,但不可否认,这也确实是实情。

    比尔从四年级过后的暑假开始就没有再问家里要过一个铜纳特,无论是新学期的书单还是巫师袍都是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买,甚至还有富余。

    当然,比尔也想过把这些钱直接上交家用,但亚瑟却很坚持地不同意,最后他只好采用迂回战术,事先买好好查理和珀西新学期需要的课本和东西,这样就算亚瑟和莫丽后来知道了,总不能把买好的东西退回去,也就默认了这件事。

    比尔很了解莫丽和亚瑟,不管他赚到多少钱想给他们,他们都不会要……呃,更何况他对赚钱这行并不精通,作为一个满17岁的成年巫师,就算不能为家族创造价值,起码减轻一些负担还是做得到的。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对莫丽和亚瑟说他毕业以后想单独出去游历,他们也答应了。

    毕业之后选择游历而不是马上工作的巫师并不算少数,更何况是从小没离开过英国的比尔,或许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也是好的——这就是亚瑟的想法。

    而莫丽想的更简单,只要比尔不要像查理那样突然说想去养龙就好了,虽然他们都不是很在乎学校里的成绩,但这成绩也成为此时的重要砝码——至少他的实力足够强大不是吗?

    而比尔之所以选择出国游历,一是因为他确实对这个世界知道得太少,二是为了去见路格先生,那必须要找个借口出国旅行才行。

    “那么,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结伴同行?”

    原来是想找一个旅伴?

    比尔觉得很疑惑,大多数纯血贵族毕业之后不是都要继承家业的吗?“你家里同意你出去游历?”

    扬马上明白了比尔的意思,“我家还有两个优秀的哥哥,我可以按照我自己的想法生活。”

    “原来是这样,不过,还是很抱歉……我更想一个人出门历练。”比尔略带歉意地看向他。

    之前还没决定要游历时,他就已经拒绝过塞缪尔同行的提议了,现在的比尔当然更有理由拒绝扬,毕竟他不可能带着扬一起去见路格先生。

    扬虽然表情没变,但眼神中还是露出一丝失望来。“……没关系。”

    两人又聊了一会这几年的话题,气氛也融洽了许多。

    想到大概会有好几年不会再见面,比尔和扬的话题也比往常开放了许多。

    “其实我一直对你挺抱歉的……”

    “什么?”

    “要不是塞缪尔乱传,你也不会被我连累,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女朋友。”

    “……那个传言啊,其实我知道。”

    “你知道!?”比尔有点惊讶,他一直以为扬是因为不知道,所以一直没有出面澄清的。

    “我喜欢你,所以才一直没有澄清啊……”扬转过头来,继续说道,“本来我约你出来就是想告白,不过……你刚才拒绝我同行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你对我一点意思都没了,本来不想说的,现在又不小心说出来了。”

    比尔一时语塞。

    “有那个传言我很高兴,就算只是传言也好……”扬捏起自己的发梢,“其实我也不喜欢长发,因为我小时候养长发经常被认成女孩子,不过你对塞缪尔?迪耶特他们说过你喜欢金色长发的?——我听到了,所以开始才开始又养起长发。”

    “对不起……”比尔不知道要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愿,他迟疑了很久,才说道,“抱歉,我很感动,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到了现在,他也不能说出当时一句喜欢金色长发仅仅只是个玩笑,但不可否认,就算这是一句玩笑,扬可以为了他仅仅一句话而养长发,确实有点令他感动。

    ——不过也仅仅只是感动而已,他没有考虑过情爱。

    向他告白的人很多,扬或许是其中最特殊的一个——仅仅只是因为扬的告白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外。

    “那为什么不从现在就开始想!?”

    在听到“对不起”的一瞬间,扬确实有想过放弃,但比尔后来的话却又给了他一点希望。

    如果只是“从来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事情”,那么至少比尔目前为止还没有喜欢上其他人,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

    看着比尔为难的脸色,扬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我不逼你,我改主意了……我不会放弃你的,我会等你回来。”

    说完这些话,扬率先离开了天文塔,融入到霍格沃茨的夜色之中。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比尔愕然地想到。

    在塔顶吹了一会冷风,比尔才脸色如常地回去寝室,不过他很明显地不在状态,因为他已经完全把拉文克劳冠冕的事忘在了脑后,等到想起来之后,又不得不在半夜里又爬起来把它拿回来。

    几个月之后,比尔按照路格先生的指示辗转来到了德国。

    接待他的是几年前给他送魔杖的那个黑发巫师,他自我介绍他叫做拉塞冯德。

    闷葫芦——这就是比尔心中拉塞冯德的形象,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位巫师上次都不说话,根本是他讨厌说话……问十句他能回答一句就好了。

    稍微休息了一天之后,拉塞冯德就带着他来到一座有着高高塔和厚重墙壁的建筑物之前。

    路格先生就住在这种地方?

    “这里是哪儿?”

    比尔问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指望对方能够回答,但出乎他预料的是,拉塞冯德回答了他的问题。

    “纽蒙迦德。”

    ——这个地名好熟。

    有关于这个地名的记忆从脑子里翻了上来,比尔忍不住抽气,扭头看向拉塞冯德,“我们到底要去见谁!?”

    “你应该已经猜到了。”

    ……我真希望我什么都猜不到才好。

    拉塞冯德没有管他,径直走了进去。

    啊啊……真好笑,前勇者居然认了前魔王做老师——或许我这一世的任务不是打倒魔王,而是自己做魔王等那位救世主来打倒吗?

    比尔忍不住自暴自弃地想。

    事到如今,他最后也只能定了定神,跟着拉塞冯德走了进去。

    〖正文 第三十七章(重修版·剧情主线变化不大,但加了不少东西)〗

    这是1993年的春天,比尔离开英国已经满四年了。

    两年前毕业的查理终究还是坚持自己的意愿去了罗马尼亚,就连韦斯莱家最小的女孩金妮也在去年9月入学了。

    现在莫丽比较担心的就是比尔和查理的终生问题,巫师一般结婚得都很早,其他巫师在20岁的时候就算没有结婚,也起码有过好几个恋人了。比尔还好,起码会跟她说明自己并不想那么早结婚,查理就比较麻烦了,他一心扑在养龙的重则大业上,直接就跟她摆摆手说“没兴趣”。

    塞缪尔之前来信,他觉得麻瓜世界比巫师界要有趣的多,除了电脑,他最喜欢的就是麻瓜的自然科学,游历着游历着就直接放弃了以前去圣芒戈的打算,跑到麻瓜世界去上大学了,现在借住在图尔斯家里。

    图尔斯和塞缪尔是同一间大学,只是塞缪尔是先游历了两年才入学,图尔斯现在都已经快毕业了。

    扬就像之前他说过的那样留在英国,一直没有结婚,比尔对此感到很心虚,虽然这不是他的意愿,但毕竟扬是因为他这么做的——或许也是因为这份心虚,他这四年除了跟家人朋友通信,一次也没回过英国。

    四年前见过路格先生——或许现在应该称他为格林德沃先生,之后比尔就离开了德国,进行了为期三年的游历,双面镜仍旧没有还回去,时不时保持着联系。

    他又不是真的想当魔王了,还是维持着纯粹师徒的关系,不要插手圣徒事务为好。

    大约一年之前,比尔开始在埃及定居。

    前魔王虽然对杀伤力强大的黑魔法很在行,但对诅咒了解的却并不算太多,毕竟以他的地位和能力,根本用不着诅咒谁,看哪个不顺眼直接干掉就是了。

    而埃及——这里不愧是全世界最古老的国家之一,诅咒已经发展得相当高端,或者说,埃及的魔法史跟诅咒是密不可分的。

    比尔一边研究埃及古老的诅咒和文化,一边也在埃及古灵阁兼职当个解咒师解决吃饭问题,毕竟前魔王为了培养学生,没给过他半个铜纳特。

    这天,他刚解除了一件埃及第十八王朝金饰上的诅咒。

    因为是距今3500多年前的东西了,那时的魔法体系跟现代魔法根本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用现代魔法去解除诅咒,那根本就像用英语语法去做数学题,怎么可能会成功?

    比尔现在已经可以算得上黑魔法和诅咒的大师级人物了,但面对这样的东西也只能从头来过,小心尝试了快半个月时间,才最终成功。

    因为半个月的忙碌,他的脑袋也变得混混沌沌的,他只想赶紧回家好好睡一觉。

    他保持着这样的状态,像游魂一样地飘回去,打开房门——却发现里面有一个不认识的男人。

    比尔愣了一下,过度使用的脑袋还没回复过来,“抱歉……我好像走错了。”

    他退出房间,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门牌——苏莱曼帕夏广场67号,没错,是他家啊。

    ……那那个人是怎么来的?

    这一下比尔完全清醒了过来,他重新打开门进去,用魔杖指向对方,“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

    一个大约二十五六的男人优雅地坐在屋子里唯一一张沙发上,右手支头。他有着纯黑的长发,上面却似乎笼罩着一层血光,眼睛是暗红色的,穿着一件银线压边的黑色长袍,就连长相也十分英俊。

    比尔之所以刚才会以为自己走错,正是因为这个男人完全没有拘束,一副好像在自己家的样子。

    冷静下来,比尔还注意到另外两个细节,第一,这个男人根本没有影子,第二,虽然看上去是实体,但很多细微处看上去根本就是半透明的。

    ——鬼魂?

    ——生灵?

    接触过霍格沃茨那些鬼魂,又在埃及呆了一年,比尔倒是没有任何害怕的情绪,他只想知道对方到底是怎么到他家里来的。

    虽然只是暂居地,但比尔把自己所学到的相当一部分魔法知识都用在了如何让这个地方更固若金汤上,就算比不上那些流传已久的家族庄园,起码比起一般的巫师居所要安全多了,能找到这里的肯定不会是普通人,更何况他居然能够不触动任何警报就登堂入室。

    面对他的警戒,对方只是笑了笑,然后说道:“初次见面,比尔?韦斯莱,我想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我是伏地魔。”

    ……伏地魔?

    比尔顿了一下,因为对方说出的这个名字。

    他曾经听过父母说过,神秘人在他的名字上下了咒语,如果有人提到的话,那个人可以立刻知道他的所在地,食死徒会立刻出动抓到直呼他名字的人,比尔虽然不害怕他,但也不想给家人添麻烦,所以他也跟其他人一样称呼伏地魔为神秘人。

    虽然后来神秘人失败,食死徒也大多被抓了起来,但就算到了现在,至少在英国境内,所有巫师里敢直呼伏地魔名字的,大概一只手就数的过来,比尔或许算其中一个,但叫习惯了之后,比尔也不想向周围人表示他的标新立异。

    他当然知道伏地魔的名字代表着什么,斯莱特林的继承人,黑暗公爵,继他那位老师之后最伟大的黑巫师,也是邓布利多领导下的凤凰社——他的父亲和母亲对抗的目标。

    直觉告诉他,对方并没有说谎。

    再说了,一般巫师有必要去冒充伏地魔吗?

    “——阿瓦达索命!”

    对黑魔王下杀手,比尔绝对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比尔对格林德沃还能忍住本能不攻击,一是因为对方比自己强大太多,二也是因为格林德沃并没有危害到英国——或者说,他没有损害过韦斯莱家族。

    但是面前这个自称是伏地魔的,既然已经被那位救世主打败过一次了,而且现在又是这样的状态,不下手那才是亏大了。

    不过预料之中的,索命咒的绿光直接穿过了对方的身体,把沙发的表面打出了一个坑,沙发里填塞的棉絮整个爆了开来,穿过伏地魔的身体四散。

    伏地魔的表情一瞬间充满了恼怒。

    比尔倒是被这意料之外的情况给逗乐了,他很没诚意地说道,“不好意思,我这是条件反射……”

    伏地魔虽然不明白什么是条件反射,但还是很快就平静了下来,至少他的表情看上去没有丝毫不自然。

    很明显,现在面前这位是虚体状态,任何物理攻击和能量攻击都对他无效,或许这就是他有恃无恐的原因。

    他一边跟伏地魔说话,一边想着是不是有什么魔法能直接伤害到这种灵魂体。

    或许某些魔药可以,但比尔很遗憾地想到,如果硬向他灌魔药,更大的可能性是那些魔药直接穿过伏地魔的“身体”落到地上。

    这个世界的魔法体系实在是太畸形了!

    生活系的魔法那么发达,战斗系的却乏善可陈。

    比尔万分后悔在以前的那些世界没有好好研究魔法,就算他学不了,起码能弄懂那些魔法原理也好,或许现在他就能够凭借这些创出类似的魔法,可惜他不能未卜先知。

    而一个近战系的勇者,不管面对魔王的时候多么勇猛,但对那些物理攻击免疫的东西却也只能无能为力。

    既然消灭不了,不如看看对方到底是什么打算。

    “那么好,伏地魔先生,请问你为什么会在我家里?”

    “是你自己把我带回来的。”伏地魔向一边示意。

    比尔顺着他的指示看过去,那里只有一个施加了忽略咒、隐蔽咒、多重防护咒等等的柜子,他马上醒悟到了对方的意思,走过去旁若无人地解开一层层咒语,最后拉开柜子门。

    ——太好了,还在。

    他看着柜子里的拉文克劳冠冕舒了一口气,但马上就觉得不对,上面原本的那个黑魔法不见了,当然剩下的几层咒语还是那种被破坏了的样子。

    比尔把它拿出来仔细检查了一下,因为原本的黑魔法已经没有了,现在他如果小心修复的话,说不定有机会能把这个金冠修好。

    只要戴上就能够变得聪明的拉文克劳冠冕,现在应该没有人能做得出这样的东西了,比尔虽然不觉得自己需要它的能力,但能够修复这么一件伟大的魔法物品,想想都让人心动和兴奋。

    “——我想跟你做个交易。”伏地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什么?”比尔一下子从美好的未来醒过来,也没有转头,只是很警惕地问。

    “我需要你为我重新制造一个身体。”

    〖正文 第三十八章(修bug)〗

    拉文克劳冠冕绝对是四巨头遗物之中最特殊的一样。

    从他所得到手的三件遗物看起来,斯莱特林挂坠盒和赫奇帕奇金杯虽然跟冠冕齐名,但都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也就是说,它们都只是“四巨头遗物”而已,除了材质比较牢固之外没有什么别的特殊作用。

    至于格兰芬多宝剑,伏地魔并没有得到它,也就无从评论。

    冠冕?伏地魔先生现在万分感激主魂把他安在了冠冕之内,至少他比其他的魂片绝对幸运了很多。

    拉文克劳冠冕是主魂所分离出的第五个魂器,虽然他知道主魂打算制造六个魂器——连同主魂在内一共是七片,七这个数字在魔法上总是有特殊的含义的——但却不知道最后一个魂器是什么。

    不过,知道前四个魂器就已经足够了。

    第一个魂器是主魂的日记本,虽然上面附着的是最大的那块魂片,但它本身的载体不过只是一本麻瓜产的笔记本而已,就算主魂在上面添加了不少防护性的咒语,麻瓜制造的普通纸张附魔性又能好到哪里去?巫师们都喜欢用羊皮纸绝对不是没有道理的。

    第二个魂器是冈特的戒指,这一个魂片的载体本身是和四巨头遗物同等级的,可惜已经开始脑残的主魂又在上面附着了很多黑魔法和诅咒,但愿上面的魂片不要被这些强力黑魔法和诅咒腐蚀掉就好了。

    第三和第四个魂器分别是挂坠盒和金杯,就像冠冕?伏地魔所了解的那样,虽然有很强的象征意义,但不过也只是绣花枕头而已,不足为惧。更何况主魂在开始做它们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有失去理智的征兆了,根本连防护咒和黑魔法都没给加一个——当然,冠冕认为或许它们还比戒指要稍微幸运一点。

    第五个魂器就是他了。

    拉文克劳冠冕正如魔法史上所记载的那样,拥有让戴着它的人变得更加聪明的功能,当然,这个功能不可能凭空作用,所以冠冕内部实际上是有一个从周边吸取魔力功效的魔法阵的。

    这个魔法阵可以供给冠冕足够的魔力,让它发挥它的功效和保护的作用,可惜主魂那个时候已经失去理智了,直接把制造魂器的黑魔法粗暴地打在了冠冕上,破坏了冠冕上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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