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夫临门第3部分阅读

    八夫临门 作者:肉书屋

    八夫临门第3部分阅读

    ,其中农民就占了1200万。那么,为什么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会有这么低的社会地位和悲惨的生活?   也许是因为他们愚昧无知(这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但绝不是因为他们不勤劳。不信你就听听这两首震撼人心的劳动歌曲吧。歌里的农民为法老拼命的拖运小麦,直把心拖得“四分五裂”,“但还得拖、举、再拖”;他们顶着烈日戽水,直把“心脏炸破”,也没人来同情他们。为什么他们付出这么多,却几乎什么都得不到?这公平吗?   这两首歌曲,没有华丽的语汇,也没有复杂的技巧,只是如实描写,直抒胸臆而已,但读来却格外的感人。读完它们,不由想起《诗经》中的“硕鼠”,海涅的《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只是相比之下,这两首诗却更能令人动容。   “硕鼠”里的讽刺意味和诗歌技巧削弱了其艺术表现力,《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一诗的宣泄意味太浓,看起来像口号,更等而下之——而这两首歌曲则不然。乍一看去,你看不出里面有多少愤怒,讽刺,宣泄的成分,甚至也看不出哀伤,可细细品味后却能有最沉痛的感受。这从另一种角度说明诗的技巧有时是不必要的,如果感情到位,就可以“无招胜有招”了。   庄子云,哀莫大于心死。这两首歌里的农民,虽然早已心碎,却还得拼命地劳作,有如机器一般,承受着非人的待遇,其境遇能不令人同情吗?其濒死的心中的哀痛能不感染了你吗?   只有哀痛到极点的人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才能达到这样“哀而不伤”的境界。   农民们的境遇是这么悲惨,那么贵族们呢?看了“喝得我神去眩晕”可以知道,尽管劳动者是那么的忙碌,贵族们却无所事事,闲极无聊。他(她)们心中似乎也有愿望不能满足的痛苦,,但和农民的痛苦比起来太微不足道了。这两者的强烈对比真让我愤怒——虽然我觉得这是一首好诗,但实在看不惯诗里表现的那种自私、颓废的生活态度。   (4)壮美的生之颂歌   “时属草昧,庶民朴淳,心志郁于内,则任情而歌呼,天地变于外,则祗畏以颂祝,踊跃吟叹,时越侪辈…或逮后世。”——《汉文学史纲要》   从鲁迅写在《汉文学史纲要》第一页上的这些话里,我们可以做出以下两点推断:第一,诗歌可能是世界各民族中最早出现的文学体裁;第二,最早的诗歌内容可能是对神(自然)的“颂祝”。   我想,古埃及的情况可能也是如此。我们知道,埃及最早用文字记载的文学形式是祈祷文与自传。不过,它们虽具有诗歌的特点,但却不是地道的诗歌,最早也是最地道的诗歌文学很可能就是赞颂诗。那么,这种所谓“最早最地道的诗歌文学”的特点和艺术价值如何呢?   埃及的赞颂诗“主要是写给神或国王的,内容多重复,并且充斥赞誉、夸耀之词,因而有艺术价值的不多。”(自古以来,歌功颂德的作品多数都毫无艺术价值,这是公理。)不过,其中也还有一些有艺术价值的诗歌,如我这里抄录的两首。   这两首赞颂诗中,“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创作于第18王朝,阿门荷太普四世(前1379-1362)在位期间,是新王国时期最出色的一首赞颂诗;“献给俄塞利斯之歌”一首,我不知道创作年代,只知道原诗是刻在一块石碑上的,估计是古王国时期的作品,理由见前述。   由于它们一是献给俄塞利斯神的,一是献给阿顿神(太阳神)的,所以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有关的神话传说。   古埃及关于俄塞利斯的神话传说版本很多,这里我只从《古埃及文化求实》、《神秘的金字塔》等书中摘出一两种,合抄在下面(《金枝》里有更详细的介绍):   阿图姆神是埃及的第一个神,他自己生出了空气神和水汽女神;水汽女神又生出了地神与女天神;女天神生出了俄塞利斯、伊西斯夫妇,塞特、娜芙提斯夫妇。这九位神祗后成为一个神圣的整体,叫做“九神会”。   俄塞利斯被说成是地神的合法继承人,埃及的第一个国王。他的弟弟塞特嫉妒他的权力,用计把他杀死剁碎,碎片撒遍全埃及。他的妻子伊西斯不辞辛劳,把尸体从各地“化零为整”,(桃谷六仙很可能也擅长这种法术j)用符咒把它们拼合到一起,暂时让它具有生命,使自己受孕生下荷拉斯。据说俄塞利斯的墓地位于阿拜多斯,后来那里便成了圣地。荷拉斯和塞特为王位争战了80年,最后阿图姆神出面,让做了冥王的俄塞利斯裁断,才确定了荷拉斯为合法的王位继承人。   阿顿神是埃及的太阳神,对他的崇拜中心在阿玛尔纳。(有趣的是,这首赞颂他的诗就是在阿玛尔纳被发掘出来的。)埃及是多神教的国家,每一时期,每一地方都流行不同的神,在阿赫那顿即位时,埃及人多信奉阿蒙神,但他却推出阿顿神与之对抗,结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他统治的阿玛尔纳时代,埃及全土基本只信阿顿神。   知道了这些,再来看这两首诗,就能很容易的明白,前者表达了埃及人对俄塞利斯的敬畏之情,后者则是在埃及独尊阿顿神的时代创作出来的。   我们也能明白,为什么“献给俄塞利斯之歌”里要提到阿拜多斯,原来因为那是俄塞利斯受膜拜之城的关系(杰都,双丘等为地名),该诗的最后一行,则指的是俄塞利斯被杀的传说。   不过,我把“献给俄塞利斯之歌”抄在这里,只是因为它的创作手法独特。它的“前六句与后六句的象征文字首词成‘顺倒’式样,结构很是奇特”,具有对称的形式美,而诗的本身我看则乏味至极,没有什么意思。而“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则不同。它不但技巧成熟,文字优美,生气十足,感情真挚,意境也十分高远,具有古典艺术美,堪称这一类诗中的顶尖杰作。   诗经中的全部“颂”诗都不如这首诗优美感人,《圣经》中的赞美诗也都不及它(也许是我看的译诗译笔太差),至于我们中国几十年前大街小巷上传唱的那些献给某某某的颂歌,虽然数量多得足以压死你,但加到一起仍不能和这首诗比,连其半分的半分都不如,看了只能让人作呕。   这首诗的美,不必我来多说,朋友们可以自己去体会。但有两点却要在此说明,一是原诗据说有100多行,这里录的只是选段,因为译者只选译了这么多;二是这首诗对后世的颂歌创作影响深远。在崔连仲主编的《世界史8226;古代史》中说,《旧约8226;诗篇》中的第104篇就是在它的影响下创作出来的。我找来这首诗一看,果然如此。请看这几行:   …耶和华使泉源涌在山谷,流在山间,   使野地的走兽有水喝,野驴得解其渴。   天下的飞鸟在水旁住宿,在树枝上啼叫。   ……   那里有海,又大又广,其中有无数的动物,大小活物都有。   那里有船行走,有你所造的鳄鱼游泳在其中。   怎么样,两下对比,可以看出后者的抄袭痕迹吧?只是这译文看起来乏味极了,远不如“献给阿顿神的圣歌”的译文有声色。单从内容看,前者也不如后者,因为前者所称颂的那位老耶,怎么看都像一位施恩图报的人物,还试图用自己的神力迫人慑服,未免叫人瞧不起。后者所称颂的太阳神才有无私的情怀,值得人敬爱呢。   (三)永恒的赞歌   写到这里,我的长篇赏析该结束了。如果国内有人能把这些壮美的埃及文学作品都译出来,我   这里可赏析的诗篇决不会仅仅这么十首,我的评论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结束。   但在结束前,我忍不住要再抄几行阿门荷太普四世时期的赞颂诗在这里,作为结束诗:   啊,太阳,自从世界开始您就照耀着,   您高高升起,把世界引向美。   ……   您把从地下世界来的尼罗河给予了埃及。   是的,太阳不但把尼罗河给了埃及,也把生命给了尼罗河儿女,让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去感悟、讴歌生的壮美。   太阳落下的时候,黑暗就会出现,就像灿烂的生命过后是黑色的死亡一样。死亡是永恒的,不管它让人向往还是悲伤,它里面一样有值得埃及人歌颂的永恒美。   尼罗河的儿女们,懂得生命,也懂得死亡。他们既用火一样红的激|情赞颂生命,又用夜一样黑的感情赞颂死亡,因为他们觉得应该歌颂世界上的一切美。   尼罗河儿女的歌,只有两种颜色:红色和黑色。   尼罗河儿女的歌,已经超越了他们的肉身和时代,成为永远的不朽。   2000年7月19日晚—7月22日晚6:35写,7月23日下午1:38改;7月28日上午10:52录完并再改   参考书目:   《古埃及文化求实》汉尼希等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版   《尼罗河传》路德维希著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   《神秘的金字塔》扎马罗夫斯著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世界史8226;古代史》崔连仲编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圣经》南京教会简化字与标点和合本   《诗经译注》程俊英译注上海古籍书店1985年2月第1版   《闲坐说诗经》金性尧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汉文学史纲要》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附:   诗歌的原始样式   沈方   诗歌是从人类隐秘的心灵深处传来,如险峻的悬崖下面,深渊底部升起的叫喊。诗人逝去,他留存于世间的声音,让活着的人在千年之后神经震颤。就象是看不见的手指,拨响了生命的琴弦。作为一门古老的艺术样式,诗歌不借助于语言之外的任何材料,连韵律也只是在一旁助兴的仆从。   追溯到时间河流的源头,古老典籍的记载可以证明,最早的诗歌是口传耳闻的艺术。“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这首据传是黄帝时代的谣曲《弹歌》,寥寥几个字所表现的动作,正是先人们的生存境况。“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上古歌谣《击壤》),我们可以清晰地想到看到,那些拍击土壤放喉歌咏的男男女女,是在歌唱自己,为自己感叹不已。娱乐、游戏、赞美或者敬畏,古老的诗歌是疼痛的叫唤,喜悦的欢叫,忧伤的悲泣,绝望的呐喊。诗歌的本质是抒情,不是记录、描述,中国的诗歌的《诗经》时代,没有出现通常所说史诗样式的叙事诗,恰好说明诗歌的资源是人类的抒情需要。我相信拨开诗歌传统的迷雾,抒情的光   芒始终照彻真正的诗歌,使一些化妆成诗歌的文字喑然失声。   任何一种艺术样式都可以扩展出另外的功能,比如绘画可以分化出工艺美术。罗马时代的荷马英雄史诗,是到处传唱的口头叙事文学总结,称之为叙事性英雄史诗的原因,在于其中保留了传唱过程中必要的抒情。盲目的吟唱艺人荷马唱到无限感慨处,他会情不自禁地加入抒情,发出数声仰天浩叹。之所以说荷马是吟唱艺人,是因为《奥德修》和《伊利亚特》不能指称是荷马个人创作,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专事诗歌创作的诗人。很难设想,一个人可以与现实生存疏离,整天专事写作诗歌。头戴诗人桂冠远离生活的结果,必然是诗歌的枯竭。诗歌的业余性决定了诗歌是具备诗歌器官的幸运者的感叹,是爱过恨过之后歌唱。作为叙事文学的荷马英雄史诗,是加入了抒情的叙事文学。在这里,抒情是叙事间歇的歌唱,是一个叙述者说到悲哀处啜泣、是说到兴奋处欢笑、是由衷的赞美。   因此,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诗歌状态,排拆任何脱离原始抒情本质的修饰。《诗经》中诗篇,自然万物信手拈来,咏叹歌吟,完全出自天然的“清水出芙蓉”。“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其雨其雨,杲杲日出。”女子盼望夫君的归来的心情,就象期待下雨却偏偏出了太阳。“比”与“兴”的景物,在生存现场的周围随处可见,看不见刻意的搜寻,一切都在不经意之间,在足够生存经验之上,诗歌以抒情翅膀飞翔。   最近,朋友肖毛从他读到的讲述古埃及文化的书中摘抄了十首埃及古诗,送给我看,阅读之后使更加相信诗歌的抒情本质,同时也体察到诗歌语言来自于生存的现场经验,看到了诗歌长河在源头的清澈景像。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首“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没药的香味,/像微风天坐在风帆下。/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荷花的芬芳,/像酒醉后坐在河岸上。/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雨过后的晴天,/像人发现他所忽视的东西。/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人被囚禁多年,/期待着探望他的家眷。”诗中疼痛到极致,大彻大悟之后的清醒,出人意料、诡异的比喻,微妙的传达通过阅读浸透到全身,让人嗅到灵魂的芬芳。在第一小节中比喻死亡像没药的香味,深刻地剌激阅读者联想起伤者的痛苦,对死亡的回归感。没药据说是没药树的树脂,结成块状或颗粒状,呈赤褐色或黄褐色,是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的药料。从没药的香味中,抒情的主角的形像立刻出现在面前,风帆下吹过的微风、水面上盛开的荷花、酒醉后坐在河岸边,雨过天晴,种种景像纷至沓来,诗歌阅读浮想联翩的效果被简简单单的数句挥发得淋漓尽致,生存的痛苦在诗中得到最大限度的解脱。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一诗,直接取材于现场的比喻形成的氛围,笼罩在阅读者上空,消除了时间空间的距离,犹如身临其境。没有繁复的修辞几乎是所有古代诗歌品质,从技术的层面看,这首诗中比喻需要的“像”字事实上可以忽略,抒情的强烈覆盖住仅有的修辞。而天然、非凡的比喻,往往是从自身的生存体验中获得。没有切肤之痛的模仿写作者,动用种种要达到这种令人震撼的程度显然是勉为其难的。诗歌的原始样式再次证明抒情的原始力量,古代诗歌所具备的品质摧毁一切非诗的芜杂逼近阅读。   当然,任何经过翻译的诗歌,由于空间、文化的客观距离,对阅读者容易产生陌生的剌激,有益的误读常常形成出奇不意的惊人效果,“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一诗同样也不例外。从庞德开始,欧美国家诗人对中国古典诗歌某种程度的误读,给欧美现代诗歌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也必须看到,庞德从误读中得到的恰恰是从生存现场去体验,不过是体验角度、方式的变换,《地铁车站》一诗绝非模仿现有、既存的诗歌写作。只有回到诗歌的原始,才能得到本质的诗歌。陈腐语言的灾难,是由写作者虚伪的抒情造成,失去现场体验的写作,不可能具备发现的目光,只有从阅读中偷盗。由此,我得出的结论是,真正的诗歌,就是原始样式的诗歌。   古埃及宗教性诗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本稿】【进入论坛】【推荐朋友】【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13日15:53   大约公元前5000年,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人已经开始了定居的农业生活,翻开了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史。丰饶的尼罗河孕育的以引水灌溉为主的农业文化,“金字塔”结构式的法老专制的政治形态,以及灵魂不朽死而复生的原始宗教信念,构成了古埃及人精神生活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并指导着古埃及历史的发展脉络。作为农耕文化产物的古埃及政体的最早形式,是相邻的部落合并为诺姆,每个诺姆有各自所崇拜的诺姆神,诺姆首领名称的原初意义即是“运河开掘者”。尼罗河洪水一年一度的泛滥之后所滋润的绿色希望,意味着恐惧的终止和生命的复活,与此相关,关于太阳神拉和死而复生的自然繁殖之神奥西里斯的自然崇拜很盛行。这实际上是埃及自然生存环境和农业生活方式在古埃及人心灵上的内化。   在前王朝时期(前3200—前2700),第一王朝的法老梅涅斯统一了上下埃及,建立强大的奴隶制国家,自此法老不仅成为政治体制的中心,同时也成为宗教信仰的核心。法老被视为太阳神拉的儿子。由于太阳神拉被奉为最高神,故此法老崇拜被等同于神灵崇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大约在这个时段(公元前3300年)埃及人发明了古奥的象形文字,他们用尼罗河畔的芦苇制成纸草、以芦管制成笔书写记事,许多作品就是写在纸草卷上保存下来的。此后的古王国时期(前2700—前2200),中王国时期(前2200—前1584)和新王国时期(前1584—前1071),埃及文明取得了极高的成就,始建于第3王朝(前2686—前2181)时期的金字塔至今仍是难以企及的伟大建筑,早期金字塔铭文和棺椁铭文标志着埃及象形文字的逐渐成熟。中王国时期是古埃及文学的鼎盛时期,神话传说、故事箴言和诗歌歌谣等作品成就突出,在文学体裁、描述方式和修辞手法等方面为后世文学树立了典范。   古埃及文化的自然崇拜、法老崇拜和亡灵崇拜的思想,与关于奥西里斯的神话有着直接而内在的联系。这个神话叙述作为河水、土地和植物繁殖之神的奥西里斯给人间带来富庶和幸福。他的弟弟南风之神赛特因嫉妒而杀他,并且分尸散抛埃及各地。奥西里斯的妻子伊西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将丈夫的尸体一一找回,并恳求诸神让丈夫复活,但诸神只允许奥西里斯留在冥府为王。伊西斯伏夫尸痛哭而与夫魂相交受孕生下赫鲁斯,赫鲁斯长大以后找恶神赛特报仇,在父王奥西里斯的帮助下战胜杀父仇敌,继承父亲在人间的王位。奥西里斯神话具有丰富复杂的人类学意义,表征了古埃及人关于神秘的自然与生命的原始思维。在这则神话中代表繁殖和丰收的奥西里斯,战胜了代表干燥南风和降低水位的赛特,潜在地象征了他们对生命枯荣衰盛循环有序的繁衍愿望。奥西里斯作为古埃及的恩神,既是一位开化原始的英雄,又是一位倍受残害的罹难明君;既是体现万物繁衍、生命旺盛的繁殖丰收之神,又是象征自然荣枯循环、生命盛衰有序的冥界之王。从冥界与日出日落的对应关系中不难看出,太阳西坠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故尼罗河西岸成了死者的葬身之地。赫鲁斯是奥西里斯在人间再生的体现,奥西里斯则成为太阳在夜间运行的象征,死者只有在他的导引下才能穿越冥府,达向新生。   这种灵魂不死的执著信仰,驱使古埃及人在人死后将尸体涂上防腐剂和香料制作成“木乃伊”。为帮助亡灵顺利通过奥西里斯的冥界审判,应付各式各样的审问及穿越种种艰难险阻,从而获致再生,他们将这类指南性和备忘性的文字写在纸草上,放入死者的金字塔、陵墓、棺椁,甚至直接裹在“木乃伊”的身上。产生于新王国时期的宗教性诗歌汇集《亡灵书》就是这样一部关于冥界信仰的产物,包括27篇诗,计140章。其内容大致包括颂神诗(对太阳神拉或冥王的颂扬,称他们是“众神之王”、“万有之神”)、祈祷诗(表现亡灵对冥王的崇敬忠诚,用否定的方式极力为自己的一生辩白,表明生前从未做过任何坏事,请求神的恩赐或者宽赦)、劝诫诗(专门叮咛心在冥王审判亡灵之时要替死者隐恶扬善,嘱咐替身俑在冥间如何给主人殉葬和服役)以及神话诗、歌谣和咒语等。其中《阿尼的纸草》一章最为知名,阿尼是底比斯的祭司,他以自己为例详细记载进入“奥西里斯冥界”的各种程序、咒语以及一些神话。《死人起来,向太阳唱一篇礼赞》以激|情洋溢的诗句赞美太阳神拉,同时也是渴求生之永恒不朽的意愿的表征。还有《他把自己与大神拉合而为一》、《他向奥西里斯,那永恒之主唱一篇礼赞》等篇章,均充分体现了古埃及人崇拜冥界、祈求永生的原始宗教情感。《亡灵书》和《阿顿太阳神颂诗》、《尼罗河颂》一道代表了古埃及宗教诗的主要成就,《阿顿太阳神颂诗》在颂神诗中最为著名,这首长诗热烈地赞颂了赋予大地生命的太阳神的力量。埃及考古学家认为,古埃及颂神诗对古希伯来文学的影响在《旧约8226;诗篇》中留下明显痕迹。颂扬尼罗河是古埃及文学的重要主题之一,《尼罗河颂》蕴涵着“埃及是尼罗河的赠礼”这一深长意味,在古埃及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除此之外,古埃及还有许多的歌谣、诗歌、箴言、故事及纪实游记等流传下来。自中王国时期开始故事性作品逐渐增多,这些故事带有较多上古原始思维色彩,它们关于命运、谋略等母题还对后世西方民间故事产生了影响。其中《能说善道的农夫的故事》、《赛努西故事》、《遭难水手的故事》、《厄运被注定的王子》、《两兄弟的故事》及纪实游记《威纳蒙旅行记》等最为著名。每个时期还有传记作品以及丰富的训诫和箴言,这类教谕文学有些出于法老、官员之手,用以驯服臣民;有些是安身立命的道德价值标准。著名的《普塔霍蒂普箴言》成为后世《圣经8226;所罗门智训》的模本。   总之,古埃及文学是人类最古老的文学遗产之一,在题材或体裁上对古希伯来文学和古希腊文学以及中古东方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世界文学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冲新人榜用的字数,更不用看 遥远的时空   序章无字牌匾的老宅   阴霾的天空下着茫茫细雨,三月阴雨天,茫茫西湖边。   西湖的美,不仅仅是在晴天,还有这阴阴郁郁的雨天,就像此时,丝丝细雨宛若给整个西湖蒙上了一层朦胧的轻纱,如同晨雾般飘渺。   然而,有一个人却无心赏景,她痛苦地往前走着,与其说走,不如说挪,何以说她痛苦,因为她似乎很累,很疲惫地拖着自己的步子。   她没有打伞,冒着丝丝细雨,,即使是细如芒针的雨,但依然打湿了她的衣衫。一滴又一滴的雨水从她额前的刘海滴下来,滑过她精巧的脸庞。   这个人,就是我洛小雨,并不是我不想快走,并不是我想在雨天的西湖边感受如同诗画一般的浪漫,实在是我遇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就是有什么东西拽住了我的右脚。   再看一眼右脚,被一团黑雾包裹着,让我的右腿好像缠上了千斤的巨石那样沉重。   我不知道为何会被这个东西缠上,然而,自从被这东西缠上后,我便与这个世界彻底隔绝,没有人能看见我,没有人能听见我的呼救,最后,我只有拖着它,一步又一步地往前走,似乎只有前方,就会出现希望。   朦朦胧胧之间,有一个人影正朝我走来,他的面容被那把大大的油纸伞遮起,使他整个人都变得朦胧起来,宛如他是从画中走来的一样。   “要帮忙吗?”好听的男音,使我愣了一下,他竟然看见了我。   黄|色的油纸伞,雨滴正沿着伞檐滑落,伞下的人穿着古色古香的白色长袍,长袍的围边上是或方或圆的图纹,似乎融汇了神话与魔幻的色彩。   “你……看得见我?”   “是的,很清楚。”油纸伞缓缓遮住了我上方的天空,我看清了面前这个男人,一个很美,很美的男人。黑而飘逸的长发,淡如远山的眉毛,狭长的凤眼,以及那没有血色却依然好看的薄唇,他的脸上,仿佛只有两种颜色——就是黑与白。   “要帮忙吗?”他再次问了一声,我看向了右脚,回头问他,“有代价吗?”   男人笑了,很美,很温暖的笑容:“当然,给我扫地吧。”   扫地……   原来,只是扫地……      今天,天气很好。   晴朗的天空,白云浮游,清澈的西湖边,杨柳垂堤,偶尔有几株红桃,从绿柳之间凸显,正是一年之计在于春的时候。游人的脸上都带着开心的笑容,给西湖带来了勃勃生机。   温暖的春风扬起,桃花柳絮在空中翻飞飘落。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从面前飘过的粉桃白絮,我一阵怅然。   这里,是西湖边的一处老宅,西湖边有许多被保护起来作为观赏点的老宅,老宅白墙青瓦,飞檐入云。   每一间老宅都会有一个门匾,上面总是龙飞凤舞地写上xx府,但这间没有,甚至,这间老宅没有人能看到。但老板说,有缘人自会看到。   对了,我的老板,就是那个将我从黑雾中解救出来的男人,那个很美的男人。老板没有名字,或许,只是对我而言没有名字,因为他从未告诉我他叫什么,而我也从来不问,于是,男人,就成了老板,老板就成了我的雇主。   我时常走出门,看着门上的牌匾,上面并没有字,空空的、黑漆漆的一块牌匾,我很疑惑,问老板,“为什么没有字?”   老板说:“你认为这里是什么,就是什么。无字之门只为有缘之人而开。”   老板今日又坐在院子里,身边的石桌上是他最爱的雾山云峰,整个院子里飘散着桃花的清香和清幽的茶香。   老板有很多奇怪的习惯,例如让我穿上和他一样不古不今的衣服,白色的底,上面是大朵大朵的黄|色雏菊,脚上拖个板儿鞋。他很喜欢听板儿鞋与地面拍打“踢踏”“踢踏“地声音,带着一种慵懒的颓废感。   我自从那次被老板所救后,便再也没有离开这里,因为那是代价,无所谓,我本就是个孤儿,无依无靠的。   拿起扫帚,坐在他对面的石凳上:“老板,那天缠着我的到底是什么?”   老板没有回答我,只是微笑。   “是恶灵?”   依然是微笑。   “是诅咒?”   老板还是微笑。   “难道……是魔法?”   “呵呵……”老板笑了起来,此刻的笑容如同春日一般明朗,“想知道?”   “恩恩!”   “付出代价。”老板伸出手,眼睛里是商人的精明算计,所以,我恨他。   老板端起了茶杯,漂亮的眼睛眯了眯:“小雨,去开门,有客人来了。”   “客人?”我有点兴奋,说实话来到这里一个月,我从未见到老板口中的有缘人。   正如老板说的那样,有缘人自会看到我们的老宅。我很激动地跑到门口,打开门,然而,进来的却是一只黑狗,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黑狗。一身黝黑黝黑的皮毛,然后是两只无精打采的眼睛。   我愣愣地看着它耷拉着脑袋从我的脚下蹒跚而过,然后趴在了老板的脚边,它不再动弹,也不再出声。   老板笑着拿起茶杯,那是一个青花瓷的茶杯!   “迷茫了?”老板这么问着,我的眼睛瞬间张大,好像看到黑狗点了点头。老板站起身,伸了个懒腰,“用你剩下的生命换吧。”   黑狗扬起脸,黑溜溜的眼珠里闪现着泪光。   老板不再管黑狗,而是将我招进了偏厅,偏厅是老板休息和办公的场所,古色古香的沉香木家具,一年四季都带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清香。   “本来你应该要在我这里扫九世的地。”   “什么!”我惊诧的瞪大眼,“我怎么不知道!”j商!我心里暗骂,抬眼间却看见老板的眼睛正盯着我,我心虚了一把。   “如果你替我做九个业务,就可以抵这九世的劳作。”老板不紧不慢地说,言语间充满了诱惑,“你知道外面的是谁吗?”   “呃……孝天犬?”我抓着头发,小声的说。   “呵……”老板笑了,“不,是项羽。”   “嘎!”我惊得目瞪口呆。   “当年,他坑杀战俘20万,这20万亡灵的怨气集于他一人,每一世,他都要死在其中一人之手,即使他投畜生道,加快轮回,也至今无法还清。”老板带着些许怅然,我掰着手指头开始算,这投畜生道算他做鸡鸭鹅,轮回最快一个月,那也要20万个月,那得多少年?   乱了,乱了,一直以来我的数学都是最差的。于是,我问老板,“那他今天来是想了结这段孽缘?”   老板眼里带着赞许地看着我:“看来你懂了许多,是的,所以你要去一趟秦末。”   “什么!”我惊呼起来,“老板,我是一个凡人,不可能阻止项羽去坑杀20万战俘,那是改变历史,是不允许的!”   老板静静地看着我抱怨,他耐心地等我说完:“说完了?”   “说完了。”我小声嘟囔,虽然对可以来一次时空旅行很兴奋,但也不能去改变历史啊!   老板扬起了手,纤长的手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圆,我的面前就出现了一道门,一扇黑色的,上面雕刻着古神兽的花纹,门缓缓打开,里面是一排又一排架子,这是老板的储藏室,我以前进去打扫过。   老板走了进去,边走边说:“前世的因,今世的果,所以我们要在不改变历史的基础上帮助客人。”   “那为什么是我?我是个凡人,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大学生,当然……现在只是扫地的。。。”我不停地阐述自己是个凡人的事实。   老板停在了一个架子前,拿下了一个好看的琉璃瓶:“因为,凡人的事凡人管。”他拔下了瓶塞,里面飘出了一缕烟雾,我惊奇地看着那缕烟雾,它缓缓落地,出现了一个只有七八岁的男孩,男孩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泛着淡紫色的光,胖胖的脸,像一个粉嫩嫩的大包子。   “醒来。”老板轻声唤着,男孩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又大又明亮的眼睛,可是,那双眼睛里却盛满了冷漠。   小男孩也是一身不古不今的衣裳,黑色的褂子黑色的短裤,头上梳着两个小包子,粗看像女孩子,看上去明明是个很可爱的孩子,却有着比成年人更犀利的眼神,“叫醒我做什么?”男孩地口气相当得不满,也相当得拽。   “该付出代价了。”老板不轻不重地说着,但语气却透着不容他人违抗的威严,“你带着她去一趟秦末,等她将那里的事情完成,再带她回来。”   男孩并不多言,只是看了看我,随即伸展了一下双手,全身的关节都在那一次又一次的伸展中发出脆响。   我恶寒了一下,又转头看向老板:“老板,你还是再考虑考虑吧。”   老板不搭理我,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布袋,一个只有巴掌大的小布袋,小布袋上绣着彩色八卦图,老板递到我中。看着布袋,我心中一阵狂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乾坤袋,里面装着一个异次元的世界?   我把手伸进袋子里,我掏,我再掏……呃……怎么好像只有一只手大,里面只有一张纸条,还是一张空白纸条。   “呃……怎么是张白纸?”我无助地看向老板。   “时候未到,时候一到,这白纸上自然会指引你如何去化解这段冤孽。”老板淡淡地笑容带着深深的玄机,“你会知道怎么做的,去吧,阿武。”   阿武?我看向那小孩,小孩淡淡地瞟了我一眼,冷漠的目光中闪过一丝迷茫,但那丝迷茫很快消失了。他闭上了眼睛,忽然,他的背后伸出了一对黑色的翅膀,在我发愣的时候,老板推了我一把,将我推到了阿武的身前,阿武的翅膀将我缓缓包住,然后出现在眼前的就是耀眼的白光。   第一章天机不可泄露   屁股好痛,那坏小子将我从半空中扔了下来,屁股生生地疼。身上还是那件樱花的衣服,但是原本干净的衣服已经全是灰尘。   拍了拍,发现怀里多出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疑惑地取出一看,愣住了,怎么是一根树杈?小小的,三角的树杈。树杈通体呈暗红色,很光滑,手感很像我平时拿着的扫帚,难道这是个宝贝?   心中一阵狂喜,老板还是疼我的,给了我一个宝贝防身。可是很快的,我就开始犯愁了,我不会用,难道要念什么咒语?   我对着树杈大喊:“菠萝菠萝蜜!”印象中,这是万能咒语。然而,树杈依旧是树杈。   奇怪了,我开始折腾这根树杈,结果研究地满头大汗也研究不出所以然,莫不是老板给了我一个装饰品。   我摆弄完树杈的时候忽然想起还有个阿武!对了,那小子呢?我放好树杈开始四处寻找着阿武的身影,他身上还穿着那黑色的小衫,应该很好找!在那儿!   在一个小小的土坡上,是阿武小小的身影,翅膀已经消失,他静静地躺在地上,头上的两个“包子”也已经散开,长发铺在了地上,泛着淡淡的紫色。   阿武原本红扑扑的脸此刻没了血色变的无比苍白。我的心开始慌乱,恐慌席卷了全身。   “阿武!阿武!你醒醒,你别吓我啊!”我抱起了阿武,用力地晃着,他长长的睫毛在微风中轻颤,但却依然没有醒转地迹象。   我吓坏了,开始打他的脸:“阿武!你可别死啊!天哪,你该不是死了吧,你死了我可怎么回去啊,我怎么跟老板交代啊,阿武啊——”   “吵死了。”就在我的眼泪几乎快要夺眶而出的时候,怀里的阿武虚弱而冰冷地开了口,可他的眼睛却依然闭着,仿佛被什么东西牢牢地粘在了一起。   “吵死了。”他又说了一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语气带着很强烈地厌恶,“所以我最讨厌带着女人,我带着你穿越时空,很累,再吵,我就杀了你!”他说完脑袋歪向了一边,睡死过去。   不知为何,我并没有生气,也并没因为被一个孩子鄙夷而愤怒,相反的整个人都轻松起来,原来阿武没死,只是累了,时空穿梭,应该是一件耗费能量的事情,我背起了他,轻声道:“那就好好休息吧,剩下的事交给我吧……”回答我的是阿武平稳的呼吸声。   我背着阿武走在山坡上,抬眼望去,只见山坡下,是浩浩荡荡的军队,他们穿着各色的军装连绵百里,一样望去竟然看不到边际。   只见几匹快马在军队之间催赶,尘土飞扬,更给人一种凄凉感。   在军队的旁边,还有着普通的百姓,他们似乎跟着军队一起行进。   但我愣愣地看了许久,也没有看到这支部队的头和尾。   “什么人!”我抬头看去,只见前方几匹马奔跑到我的面前,扬起了一地尘土,我下意识地抬手遮尘土,看见几杆枪指着我的面门。   马上是几位英武的战将,他们有的蓄满了胡子看不清样貌,有的风尘仆仆满面尘土,但他们的双目皆是炯炯有神。   “我看她应该是个流亡的百姓。”其中一人收回了枪,另一个则带着戒备,“也不一定,说不定是j细。”   “j细!哼,我楚军一路破秦,就算她是j细,也不足为惧!”一个大汗趾高气昂地说。   “不如等休息时让范亚父定夺。”   范亚父,难道是范增?虽然我的历史并不好,但一路过来脑子里却流入了这个年代的历史,就像有人不停地将这些历史灌输到我的脑子里,让我对这个时代有了大致的了解。   范增,项羽的谋士,他力主除掉刘邦,但是项羽却重义。他又力主除掉虞姬,可是项羽又重情。如此重情重义之人,死后却入牲畜道,偿还那20万条无辜的性命,真是让人悲叹的命运!   我没有说话,那些将士看了看我,就将我带下了山坡。我和阿武被几个士兵带着,随军而行,不知又走了多久,人又渴又饿,山路上又都是石子,我来的时候老板也不让我换鞋,一双板儿拖走在石子上咯得慌。很快,我的脚心就起了水泡。   “休息——”前方终于传来休息的指令,大家跟我一样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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