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部分阅读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肉书屋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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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噢……穿越大神没长眼

    孙志新已经在小河边蹲坐了很久,差不多都已经近一小时,整体动作活像奥古斯特?罗丹手里的那具青铜雕饰思想者。当然……不是光着屁屁的,不过腰间仅围了块兽皮,原来的登山装早不知去向,其实也跟光着差不多。

    身体没动,只用眼光斜着瞄瞄手上的腕表,得出的结论是他当真在这里已经蹲坐了四十八分钟。足足四十八分钟,蹲得他腿麻血压上升外加屁股抽筋。而那位思想者已经从原来时空的1888年开始发呆,呆到他穿过来的2011年,也不知道这一呆就是两百多年是个什么滋味。

    手腕上的腕表是一款新款的casio登山表,买的时候孙志新节衣缩食,打工存了一整年的钱才咬牙买了下来。一是它确实是好东西,野外功能非常的齐全;二是自己这样的喜欢到处跑的背包族受不了它的诱惑,存了一年钱后某日终于大出血将它拿下。

    它是淘宝上的正品行货,型号是prg500t7dr,除了当作计时器用外,还有许多体贴实用的功能,比如测气温、海拨、水压;全自动led照明、抗低温、高温装置;数位罗盘等等,其它还有好些功能还待孙志新同志去开发。接近一万人民币买的东西确实牛b,它是太阳能动力,仅充一天的电在没有阳光的情况下就可以用五个月。整块表是钛金属表面,结实得不可思议。因此在穿越到的这里的过程中不仅没像其它东西一样被时空乱流撕扯得不知道流落到哪里,更没有被这帮子史前野蛮人摘下来,现在依然完好无存的戴在他左手手腕上。

    看看时间,现在是下午17:36分。日期是0000年1月4号。呃……得了吧,日期功能其实已经算报废,天知道这旮旯用什么样的历法在算日子。幸好通过手表已经验证,脚下这颗星球的自转周期倒跟地球完全相同,所以孙志新到达这里的第三天索性把它调到归零重新计数。表上的日期就显示出他到达里已经足足有35天。

    把日期归零的举动不是破釜沉舟的赌气,而孙志新心里已经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原来的时空,肯定是回不去了。

    谁听说过穿越人士有几个是能回来原来的时空的?那么多穿越小说白看了?没见开篇不到三章作者就明明白白有写:即来之则安之?

    我x!

    去他姥姥的即来之则安之!回不去当然只能用即来之则安之这句话来安慰自己,不然还能怎么地?割脉、服毒、抹脖子、一头撞死重新穿一次?且不要死的时候真的很不舒服很痛很可怕,更头大的是穿越大神很显然是个不靠谱的家伙,都能让人穿到史前时代来,下次还要穿成什么?继续往前穿成单细胞生物?像水螅那样,吃喝拉撒都通过同一个腔径进出?拉倒吧……还不如现在呢。古人当真曰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真他……的有道理。

    孙志新现在蹲坐位置的前方的小河平均宽度大约有四米左右,最窄的地方只有两米来宽。河边散乱的堆集着许多粗砺的有棱有角的石块,河底则铺着一层圆润而大小不一的各式鹅卵石。泥沙很少,从侧面表明河流形成的时间不会特别长,上流没有大量的泥沙可以顺河而下。整条小河河水清澈,窄处的河水也并不怎么湍急,流淌时卷溅出的水声清脆悦耳,隐约可见的鱼虾螃蟹悠然自得的在水里乱晃,那螃蟹还无耻的吐着泡泡用自己的自由去剌激孙志新。

    无论从水的清澈程度,还是水中生物的数量多寡,以及鲜活程度来看,都是证明他是往前穿了,而且一穿n年。在原来的时空,能有如此清澈的河水,能有如此丰富的水中物,绝是天方夜谭,得太阳打西边出现才会这样这种异象。自己面前这条河流里无论河水与水中生物,完全没受到任何人工的污染,那螃蟹个头大得让人吃惊,孙志新还是头一次看到河蟹也能长成这么大,以前只见过这种个头的海蟹。

    河水他也尝过,清新甘甜,几乎尝不出土腥味,不必经过化验也知道品质上佳。前世若是有这种品质的河水,早已经被人用桶起来,贴上xx山泉、oo冰川水的标签,广而告之后卖至大街小巷。

    所以得出结论,这里离自己原来的时空必定年代久远。

    另一件可以肯定的是此处必定不是自己原来所呆的地球。这很好确定,就算是没什么天文知识的小孩都知道夜空里只有一个月亮,这里的夜空却足足有十一个月亮!不仅如此,它的夜空组成还远比这个要复杂得多。

    月上时升,那十个月亮就会爬上天空,它们倒不一定同时出现,有时候会只剩下两个,有时候会十一个同时出现。两个或者十一个同时出现的时候最少,五至九个不等的时候比较多。如此奇特的天文现像说明围绕着足下旋转的行星有十一颗卫星,各自公转的转迹和速度都不相同。

    一到夜晚,那十一颗卫星升上天空,或呈青蓝、或呈洋红,呈透出一是银白的金属光泽,配着夜空正中的一条如云如雾一要的带子,便如天河中嬉戏的精灵,极美。那条如云如雾一样的带子,在夜空里看着像星辰织就的河流,孙志新却隐约猜到它应该是一条陨石带,就像木星的陨石环那样的东西,则大量的冰块、石头等等组成,白天看不到,晚上则因为反射这个星系的恒星光芒百显现了出来,同样美到极至,却不是地球应该有的东西。

    这便足以证明自己绝不是身处地球,更不是太阳系的某地地方,而是到了完全未知的宇宙角落。

    如此,孙志新幻想自己穿越回去的念头就更淡。

    孙志新是趟水过去的,此刻蹲坐在河对岸。河的另一边则有许多忙碌的人们。他们全是老人、女人、小孩、病人和残废男人,健康成年男人见不着,因为他们全出去猎去了。以孙志新的观察,这是一个一百来人规模的部落,目前而言主要的生存手段就是依靠成年男性出去打猎获得。猎物由部落首领分配给所有人,成为主食。辅食是妇女、小孩、老人采摘的野果、根茎、果实等等,数量和品种都很稀少,完全达不到取代由猎物而来的肉类成为主食的地步。大约是因为水质土壤都不曾受过任何污染,这里的野果没经达人工培植也十分美味。孙志新吃过一种像野苹果一样的野果,个头只有原来时空的一半大小,水份少,还很坚实,口感非常一般,味道倒是出奇的酸甜清香,很有原生态的味道。

    此时河对岸小孩嬉闹,年老的老人在收检在太阳底下晒了一天的兽皮,妇女们则在燃起炊烟,烹制晚饭,一片和谐的田园景像。带着浓腥和油腻的肉类烹制味道就从河对岸飘过来,对于孙志新这样的二十一世纪新人类来说,显得又是好闻,又是恶心。

    好闻是因为他真的饿,这里的习惯是一天只吃两顿,早一顿,晚一顿,没有午饭那一说。天亮时吃的早饭早已经在胃里消化得精光,饿得孙志新饥肠辘辘,闻到食物的味道当然觉得好闻。而恶心,是因为这些人的烹制手法实在是粗陋不堪,大块的肉要么就是煮,要么就是烤,调味品只有一种看上去黑漆漆的像泥沙一样的海盐,又苦又涩就罢了,还带着被其它金属离子污染的酸涩怪味,别提有多可怕。连吃三十五天这样的东西后,孙志新只感谢穿越大神一件事:噢,额滴娘亲,他们已经发展到会用火煮烤吃熟食,不是茹毛饮血,真是太好了!

    连续观察了三十五天,孙志新早已经得出一个结论,且不说别的地方怎么样,仅眼前这个部落而言,生产力是极度低下的,根据他们所用的工具判断,应该是处于石器时代的某个阶段。至于是前石器时代,还是后石器时代,还有待观察。

    想到这里孙志新就觉得心里有无尽的悲催。别的穿越前辈要么就穿成君王,要么就穿成一代贤王,再差点也可以穿成才子;女的也可以是女帝、皇后、女才子,再不汲也好歹混个宫女先在宫里做秘书工作,然后再被帝王看上后麻雀变凤凰一朝成妃成后。而自己呢?不知道是命不好还是穿神大神推送的时候用劲太给力,一个不小心居然穿到史前的石器时代去了。

    这事整得……囧……

    时器时代啊……以前只玩过这个名称的游戏,沉迷于去收集各种各样的宠物,就是没有幻想过自己某一天也会穿到这个鸟不拉屎的时代。别这样玩人好不好……自己又不是穿越爱好者,这样的中奖机会送别人好了。晋江、起点,有一大堆穿越发烧友,貌似完全轮不到自己头上。于是又得出一个结论:穿越大神那厮绝对是个睁眼瞎,而且是个非常不负责任,做事随心所欲还喜欢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家伙!

    对面岸上的人,无论男女,几乎都全光着。小孩就不说了,百分之百的是光着的,男娃女娃一律光滑滑满地乱跑,活像动物园的小兽。老人们大多也光着,□出年老满身皱纹和老年斑的皮肤。女人们得看条件的好坏,对□而言,条件好的会在腰胯间围块兽皮,装饰的意味大过遮羞;条件不好的,那肯定是光着了。至于上身,那是啥也没有的,偶尔能见到兽牙之类的穿成的粗陋项链戴在颈上,也是极少极少。

    头一次看到这许多光溜溜的女人时,孙志新还兴奋了一下。好多的ru房呢!长的圆的扁的,大的小的中等的,球形条状竹笋形丝瓜柱,各式各样,全都光天化日之下坦露在外任人随便看。以前想随便那当然不是,现在随便看……岂不是天堂咋地?可人类就是有那么贱,遮起来不让看的时候一心想看,当它们随地都坦着让人随便看,神秘感就没了,更觉不值钱,想看的欲望大减,仅看了一天就视觉疲劳。孙志新从第一天的性兴奋到第二的性疲劳,然后一连三十五天看下来,活活腻得想吐。

    不信?那么美丽的东西会让人想吐?看过后想摸才是真的吧……你还别不信,红烧肉好吃不好吃?你连吃一个月,天天顿顿吃它试试看。有种你给我坚待一星期,我算你狠!那两个脂肪球现在对孙志新没有了任何吸引力,甚至还觉得看着烦,看上一眼就觉得如同吃多了过饱和的硬脂肪肥油。更别提那些年老的,或是病弱的,完全无美感,ru房像皮口袋一样拖在腹部足有尺长,脏兮兮的全是皱纹,□乌漆嘛黑像发霉的美国乌梅。那些女人的整体形像活像索马里的黑女人。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起性致……除了说你是禽兽,别的简直是没啥可说的。别人看见这样的东西会起什么念头孙志新不知道,反正孙志新自己不行,就像他看到索马里妇女的捰体照片,只有深深的同情,生不出半丝欲念。

    可是没办法,不是女人们不想穿,不想打扮得漂亮,而是生产力着实低下,实在没这个条件,生产不出来可以穿的东西,或者说没有多余的东西来制做遮体物品。仅是兽皮一项,对于这些来说在极端条件下也可以转换为食物,孙志新有见到过有老人饿极了拿兽皮熬烂了来吃,一边吃一边往外吐毛发,看得孙志新恶心不已,又心酸不已。所以她们只能裸着,在天亮的时分只能可怜的双手环抱着胸部取暖,就算是青春年华的少女,美丽的ru房也被冻得上面的皮肤全是鸡皮疙瘩,一点也美不起来。

    正在那里感叹,有个黑瘦的小孩站在河对岸叫他:“毕达阿察拉苏,%!!¥!%&%。”

    除了毕达阿察孙志新听得懂,其余的一律听成鸟语。连续三十五天,一直被称呼为毕达阿察拉苏,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

    如果真心要学,以孙志新的发达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学会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可是他打心底排斥这一群原始人,没有丝毫说话的欲望。三十五天下来就只听懂个毕达阿察拉苏,别是全是鸭子听雷——雾沙沙,十窍都通了九窍,只余下一窍不通!同时心里隐隐猜测这是一个称号,而不是名姓,因为无论谁这样叫他的时候,脸上都带着一种尊敬和畏惧的混和复杂表情,隐隐又和自己保持距离,神情显得很是谨慎。你走在大街见到认识的张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时不会像这样,对吧?这是很简单的常识。

    孙志新没有应声,只是慢慢站起来,趟过河水向对岸走去。他知道,这是部落里的男人们回来了,做晚饭的女人遣人来叫他过去吃饭。三十几天一直都这样,天擦亮男人们就出去打猎擦黑时分再回来,如无意外不会更改。

    作者有话要说:新书开章,欢迎捧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个强强联手的史前开荒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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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男人们回来了

    黑瘦小孩领着孙志新往帐蓬堆里最大的那一座走。

    所谓最大,也不过是占地三米多点儿。整个帐蓬用兽皮拼接而成一大块,再用一根木头柱子顶起来,就成了孙志新所见过的最简陋的帐蓬。拼接它的工艺非常简陋,就是用磨尖的木头棍子在兽皮上桶出孔,再用兽皮撕成条穿起来绑在一起就成了。据孙志新观察,整个部落里会这个手艺的女人并不多,好像还是某种挺高级的加工手段。

    和其它的帐蓬相比,它更大,更‘华丽’,更具‘气势’。被木头撑起来的顶部还插了一撮鲜艳的鸟类尾羽,它迎风招摇着表示这座是部落首领的居所,地位上来说相当于总统豪宅。这便是孙志新在这史前时代目前依附而居的家,非常之‘豪华’,非常之‘金碧辉煌’,孙志新一见了就想哭,总觉得自己居住在某座历史悠久的垃圾堆里。

    黑瘦小孩把孙志新领回家里,开始灵巧而又勤劳的做晚饭。孙志新斜着眼看他忙碌的黑瘦身体,心里同情着可怜着,却又强硬起心肠只作没看见。发生在他身上的种种事都让他不想与这里的任何原始人有交集。

    黑瘦小孩好像叫做布库,孙志新听别人这么叫他。他是部落首领的小儿子,大儿子更高更壮,接近成年,已经可以跟着父亲外出打猎,所以这会儿见不到他。部落首领家又没有女人,做饭的事就落到了布布库头上。

    说起这个,孙志新其实对这位部落首长有些敬佩。他做为一名部落首领,除了有话语权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的特权,不贪污不乱纪,没有任何前世官员身上总是洗不干净的腐败气息。部落的其它成员会因为敬重赠送他东西,其余所有的东西由他发话全部严格接照平均的制度分配下去,他不能多拿一丝半毫。这种分配制度很原始,很粗陋,却没有丝毫官僚贪污的风气。能形成这样的分配方式的原因,一是生产力低力,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藏私,二则也是人们纯朴老实。如此便让前时代社会穿过来的孙志新一边鄙视着,一边又敬重这种制度。

    当然,再想到其它的,孙志新心里那点佩服和敬重便因为对部落首领的恨意吹得烟消云散。简单的说,这个部落首领的家庭构成有四个人,首领,首领的大儿子,首领的小儿子,还有孙志新。没有女人,可孙志新被首领拿来当成女人用。一连几十天,天天屁股开花。当真是菊花残,满地伤……比起身体,自尊尤其被伤得厉害。

    布库煮东西的道具是一个工艺很可怕的陶锅,它的形状像只大型的长形的鞋,内面凹进去可以容纳东西,那小孩就把它放在火上,加了水把前些天的肉丢进去煮。他的烹调水平就这样,所有东西全拿来煮,把肉煮熟就算做好了饭。

    只是那肉放了几天,已经有些变质,没下锅那会一群苍蝇围着它兴奋的折腾,黑压压又嗡嗡作响的一片着实让人望而生畏。不过虽然确实有点变质,不过吃倒是能吃,就是一煮之下就冒出奇怪的味道,让人呕吐的欲望大过吃它的欲望。孙志新闻着实在想吐,但又知道这块微微变质但是还是吃的肉在目前情况下实在珍贵无比,只自强忍着。要知道这是史前的石器时代,哪怕再小的食物都来之不易,凡是能吃不会吃死人的,绝不会被丢弃。

    不大会,水开了,在陶锅里咕噜噜的响,奇怪的味道迷茫在整个帐蓬里,让里坐立难安。当然,坐立难安只针对孙志新,布库倒是垂涎欲滴的盯着锅里,守着食物大家一起吃的本份。

    再过得会儿,孙志新瞄表看见时间大约是六点半,帐蓬外传来一阵欢呼。打猎的男人们回来了!

    孙志新心里一紧,立即就想起那个天天折腾他屁股的凶手。可是他们心获和生存紧紧相关,心里纵然万般不情愿,孙志新还是忍不住通过帐蓬的开口往外看去。

    一群男人,约有四、五十个,在一个领头男子的带领下正满脸欢笑的满载而归,接受部落里其它成员的欢呼。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部落的首领,肩上扛着一只鲜血淋漓的鹿,一边冲人挥手,一边展露着粗犷的笑容。

    就是他,天天把自己当成女人使用的混帐王八蛋!看到那人,孙志的眼光缩了缩,菊花控制不住的隐隐作痛,当即转开眼只去看别人。

    和落部其它的人一样,这群野男人差不多同样赤身裸体。只是为了打猎的方便和保护身体,每个男性猎手都在腰间系有一个皮套子,把阴茎连同阴囊一起装进去保护自己,再把装着它的皮绳系在腰间。这样的道具孙志新隐约在地理杂志上见过,非洲土著仍有人穿戴它,有个名称叫做阴茎鞘,用途就是像护剑鞘一样,为了在搏斗中避免伤到要害,把男人的长枪装到这个玩意儿里去。

    仅这个东西,也是出外才戴上,回到营地就脱下来,仍然是满地的自然天体。孙志新知道,因为这东西以目前的工艺来说制做不易,他们只得这样。而做为首领,打头的男人装备要豪华许多,里面不仅有阴茎鞘保护,外面还多出一个小皮裙。那人□的器物本就生得巨大,多出一个鞘套后再围上皮裙,男性□便将皮裙顶得高高凸起。孙志新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头皮发麻,他可是亲身体验那根巨物的威力,当下只觉得屁股又在隐隐作痛,只恨不得拨腿就逃跑。

    当然,这个念头仅是冒了一下,孙志新就老实了。不是他不想跑啊,而是当真跑不了啊……这鬼地方逃出去根本就没有办法生存,完全不一样的时空让对啥都是一把瞎的孙志新纵然懂野外求生的技能也依然无用武之地。他见过一次野兽冲击营地时的搏斗,那种真正的生死相搏让孙志新这颗伪温室的花朵惊得两股战战,一心想冲上去帮忙,可到战斗最后也没能挪动脚。那一役,伤六人,残一人,亡两人。伤者六人中又由于治疗条件的原因又死去三人。平生头一次面临真正的死亡,还是那么近的距离,那种残酷血腥的残肢断骨场面彻底浇息了孙志新并不多的勇气。

    要逃,也是以后,等自己强大起来有能力生存下去再说,并不是现在。

    说来也诡异,仅孙志新有幸见到的野兽就比原来的时空要体型巨大得多,伤害力也巨大得多。这里的人类为了和强大的野兽对抗并生存,进化得也是体型高大。部落里身高达到一米九的猛男比比皆是,首领更是强中之强,整个身体精壮高大,充满了阳刚与力量的混和美感。

    照说孙志新也不矮,又因为喜欢户外活动而生得健壮结实。可他那前世还算高的178身高放到这里来和这些野男人一比,就是活活的小巫见大巫。这里的女人都有这样的身高,又粗壮健硕得很,孙志新站到人群里反而显得娇小玲珑。

    帐蓬外,还是一片欢声笑语。男性猎人都摘下了自己胯间的鞘套,仔细的收藏起来,此时赤裸着身体正大刀阔斧的分割猎物进行分配。一眼望过去,女人们肉球摇摆不停,男人们□甩荡不断,满眼都是巨球硕根,充满原始粗野的味道。孙志新闭眼又睁眼,再闭眼睁眼,丧气的想自己为什么不长满针眼?得,就当这是大型的天体浴场吧……

    今天的收获好像很丰富,所有人都很兴奋,整个分配工作花了老长时间。

    许久之后首领带着大儿子回来,他肩上扛着一条鹿腿,大儿子肩上悬吊着一只野兔,一只山鸡模样的鸟类。

    进来时男人瞅了孙志新一眼,孙志新抬起眼,毫不退缩的和他怒目相对。对这个天天骑自己的男人,孙志新又想杀了他,又想阉了他,总之就是不想让他好过。

    被孙志新一瞪,那男人不怒,反倒笑了,眼眸里波光流转,一点也不掩饰对孙志新的喜爱。他阳刚爽朗的笑声哈哈的在帐蓬里盛开,声音在广阔的胸腔里激荡共鸣,竟是十分伟岸好听。孙志便更怒,斗鸡一样死瞪着他。

    那男人伸手进兽皮裙,随手扯下腰间的鞘套,布库把它收捡好,然后坐到男人粗腿上,两父子嘻嘻哈哈的说话。大儿子接手布库的工作,一边伸根木棍去陶锅里搅拌,一边拿一种轻视的眼光去打量孙志新。在他看来,孙志新这样不能出外打猎的年青男人就是部落的耻辱,偏偏父亲把他当成珍宝供着。

    正在锅里搅来搅去的青年和首领长相有五分像,眉毛很深,气质比父亲还更加粗野,还多出一分年青气盛的跋扈骄纵。布库有时唤他作吉里卡,有时唤他作奥格,叫吉里卡的时候比奥格多,再听其它家庭有兄弟姐妹的互相之间的称呼,孙志新猜到奥格应该是他的名字,而吉里卡应该是哥哥的意思。

    两父子在那里说话,布库咭咭的一直笑,那男人的声音低沉浑厚,从胸腔里共鸣出来后像是优质的大提琴拉出来似的,对话内容孙志新倒是一个字都听不懂。虽然听不懂,看那对父子的神态,也能猜到述说的是今天打猎的过程。布库唤那男人时发音是很亲昵的帕帕,想来是爸爸的变声。在语言学上有个很奇怪的现像,就是各类语言唤母亲和父亲的口语都很接近,发音都类似于爸爸妈妈。比如说英语,口语里妈妈唤作aa,爸爸唤作papa,跟中文出奇的接近。想来这个时空也有类似的发音规则,孙志新一听就懂了。

    闲话完毕就开饭,盛晚饭的家什可没陶锅那么高极,全是中间凹下去的石块,有天然的,也有打磨的,无论吃东西还是盛东西,都十分不方便,搞得汤汁横流,装与吃都是一片狼籍。起初只见得这种‘碗’孙志新就没吃东西的欲望,可后来饿得狠了,哪还能讲究这些?有吃有喝不饿死就福气,这句古话孙志新现在深有体会。

    由于受不了变质食物煮制后的可怕气味,孙志新顶着奥格毫不掩饰的鄙视眼光闭着呼吸吃东西。心里恶毒的想,让你瞪,你慢慢瞪,老子就是要吃你猎回来的猎物。你老子天天j我,这还是最起码的报复。等哪天时来运转,老子j回你老子去,把你老子骑在身下,活活气死你!

    晚饭便在这样不和谐的气氛下完成,男人挥手把两个儿子赶到隔壁的帐蓬里睡,自己对孙志新露出了带着欲望眼神。

    孙志新眼皮一颤,跳起来就想开跑。

    3

    3、男子双打史前版 01

    孙志新练过体术,本身又是户外运动爱好者,动作、体力不可谓不强,肢体反应也极为快速。可这些放到那男人面前,就跟小鸡似的,被那人一把便抓住。

    孙志新低吼了一声,一记手锤击在那男人肋下,趁他吃痛后退时抬腿飞踢,一记侧甩腿毫不客气的甩向他额侧,连续的出击动作干净利落之极!孙志新练的是自由搏击,拳脚工夫先练过十段锦,后练咏春,对太极拳感兴趣后又改练太极。又因为室友的爱好练过泰国拳和跆拳道,这两种都是出手狠厉的技击,因此他出手时相当的狠辣。

    男人肋下受了一记重击,深褐色的眸色变得更深。孙志新错估了这种野男人天性里的野性,受到攻击,他们的欲望只会更甚!

    孙志新哪晓得这些,屁股感觉到威胁,做为男人的本能的就是主动出击。他这人又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货色,较量了几十天从来都赢不了,可心里就是没有气馁过。要想骑老子?先他妈打过了再说!

    当下一记肘击得手,身体毫不停歇,重心往下移,右肩顶出,太极里的肩挂技巧如行云流水一般击发。待肩头撞实,双肘闪电般的后击,如若击中了,再强的人肋巴骨也得断。

    见孙志新近手搏斗,各式各样的精妙技能如同流水一般的泄出,自己竟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男人眼里闪过惊异的不已的眼光,以不变应万变只用自己强大的力量和强悍的身体与他周旋。

    所谓一力降十会,在绝对强大的力量面前,技巧的妙用就会被强力压制。男人的力量和孙志新的力量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对于孙志新来说,他的力量就达到了一力降十会的阶位。

    眼见得孙志新一通连续技能发完后又是抬足一记狠厉的飞踢,足尖正对自己的太阳|岤,正是毫不留情的打法。那男人眼光一暗,心里怒气滋生,敏捷的挥手直击,拳头重重击在孙志新的腿上,力度之大,让孙志新感觉就像是脚断了一般。

    孙志新不是那种受挫便要退的人,不仅不退,反而用剧痛的那只脚支撑住自己,揉身而上,一记膝撞恶狠狠顶向男人的小腹。如若是被他顶中了,不残也要晕半天。

    男人抬手压住孙志新的膝盖,一记勾拳自上而上捣在孙志新的肚子。腹部传来的巨痛让孙志新眼前一黑,晚饭都差点喷出来。

    几下兔起鹘落的搏斗,加上以前的许多晚的较量,孙志新知道这男人的自己无法力敌,当即一错步划开身体,转身又迅速倒扑回来,趁那男人被自己前几式连续技击打得身体出现短暂的麻木不灵活时拼命寻找机会。这种负面技击状态叫做硬直,通过连续的防御击破手段大幅度下降对手的反击能力,从而寻找破绽施展更加厉害的后着。

    此时孙志新正从下三路踢出一记狠毒的撩阴腿,那男人正双手下格档,上半部一片空虚毫无防备。就是现在!孙志新足下发力,灵活得如同狸猫一样从男人的臂下钻过,一举将手里的暗藏的石片压在他颈侧,压低声音喝道:“滚开!”

    那男人颈侧受压,全身的动作嘎然而止,只拿一双变得更加幽深的眼光盯着孙志新看。眼里有受制的怒火,更多的是一种孙志新看不懂,可看了后会觉得胆颤心寒的东西。

    “¥¥%”男人道,然后根本不理颈间的石处,霍然反击!

    在找到孙志新以前,男人从来没有见到孙志新这样的男性。穿着奇怪的衣服不说,全身上下的皮肤晶莹细腻,摸着竟比族里最美丽动人的女性还要好。还有他身上其它的奇怪东西,他全都没有见过,一个个精致无比,半点也看不出有什么用处。就像他现在还套在左手腕上的东西,精致到神奇,谁也不能把它摘下来,除非砍断手腕。

    男性在他印象里,只有两种身份,亲人、族人、同伴。前两种他必须去保护他们,是义务更是责任所在;后一种则是同生共死一起战斗的人。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第三种。可孙志新出现了,这便在他眼前出现在第三种男人。

    他并不喜欢男人,也不像族里其它的男性因为女性稀少找不到妻子而不得不寻找其它的男性结为弟亲。身处这样的环境,一个人很难生存,一个人也无法排除孤单寂寞。因此几乎所有的部落都以家庭为单位生活,形单影只的独行客必然活不长久。

    妻子故去后他不是没想过重新找个女人重组一个家庭,可半途被突然出现的孙志新破坏了。依据族里的法则,破坏者就必须来承担被他破坏的东西,替代他准备去结亲的女人。

    男人只对女人有兴趣,对男人半点兴趣也无。虽然他对那女人性趣也不大,只想找个人组建家庭,好在自己外狩猎时照顾家人,可因为对男人无爱,所以他对让孙志新来代替他破坏掉的事结弟亲这件事排斥得很。原本是想着这个人出现得诡异,来历不凡,兴许能成为部族的强力助力才带了回来。

    随后也证明了他的猜测是对的,智者很肯定的表达了对他的另眼相看,不但指出孙志新可能会带来部族的巨变,更要求做为酋长的他必须不计一切代价将孙志新留在部族中。这个留还不是普通的留,必须把他紧紧的和族长拴在一起。也就是说,孙志新必须得成为族长的弟亲。至于结拜这回事,估计那时代没有,连智者都想不到还可以结拜,当然就只有结亲了。还必须和族长结,找个族内女子嫁给毕达拉察阿苏都不行。如是虽然还是联姻,但不是和族长联姻,个中差别,想想就能明白。

    可他的本意只想让他融入自己的族群,让他成为自己的同伴,半点也没想过要结弟亲。只是因为族里智者的安排,他必须得和这名男了结成弟亲,从此一起生活。年老的智者说,必须和他结成弟亲,善待他,才能让部族过上好日子,因为他是毕达阿察拉苏,意义是天神赐与的人,又叫做天上落下来的人。毕达阿察拉苏是个古老的传说,这名天神赐与的人只要出现在哪个部族,哪个部族从此就会变得繁荣昌盛。为此,必须得把这名毕达阿察拉苏永远留在部族。

    不过,传说没说过毕达拉察阿苏是男性还是女性,很不幸这天下掉来的是个把的,更不幸的是还让目前是酋长的自己摊上了这个祸害。

    而对于自己的部族来说,要善待他,还要永远留住他,结为弟亲就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自己的妻子已经去世,酋长之妻的位置一直空着,毕达阿察拉苏正好可以填补这个位置。众所周知,族里最牢固的关系就是亲人关系,永远牢不可破,弟亲也是其中的一种。自己与他不是父子兄弟,只能结成弟亲。

    对这件事,男子起初厌恶痛恨。他只喜欢女性,不喜欢男性,从来不想和谁结成弟亲。可他是族长,无论做哪件事都要从部族的存亡这个观点出发,智者的话则指导着整个部族的方向,所以他不得不接受,把这个毕达拉察阿苏摆上酋长之妻的位置,从此结成弟亲,永远不得改变。为此,他还不得不忍着厌恶,向族里的弟亲家庭学习男性之间的技巧,用以取悦这位毕达拉察阿苏。也就是说,为了让孙志新留下,并能够喜欢上自己以及自己的部族,从此在这里生活为部族的生存而努力,能够放低身段所做的一切,男人都做了。

    男人以为自己这样努力取悦他,这位毕达阿察拉苏就会心甘情愿的留下来,为着部族的生存而努力。可事与愿违,毕达阿察拉苏不仅讨厌他,更讨厌男子之间的亲近。

    换了别人,或许还可以借机而退,可自己不行。更想到智者的话,还有另一个部族的人也在对毕达拉察阿苏虎视眈眈,若不是自己先下手为强,说不定毕达阿察拉苏已经被掳去了别的部族。所以,再心里不愿意,男人还是在毕达拉察阿苏到达的头一晚就将他就地正法。这个举动就是宣布所有权,打上一个属于自己的印记,强行将这人归为自己族群的毕达阿察拉苏。

    在没和他亲近之前,男人极端反感男性之间的亲近行为。他以为自己以后不得不和毕达拉察阿苏的生活将会成为地狱,每天都压抑自己的本性去委屈的取悦他。但实际的情况上他只品尝了毕达拉察阿苏一次后就迷上了他,随后越陷越深。

    毕达拉察阿苏和他想像的完全不同,也不像智者也说的那样柔弱不堪。他确实不如族里的男人强壮,需要保护,但这不意味着他很柔弱。相反的,他很危险,有种隐藏着的强大,一不小心就会被他潜藏的锋利割伤。每天想和他亲近,都成了一次危险的生死较量。

    雄性这种生物便是这样,对头越强大,越是能兴起他更加强大的征服欲服。每次一看到毕业拉察阿苏因不屈而愤怒着的晶亮眼睛,男人就想把他压在身体下,去亲吻他的眼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双眼睛,安静时漆黑如夜空,装满了无尽的神秘,又晶亮着,像是星辰全落了进去,满眼的星光。而愤怒时又像他曾经见过的最珍贵的宝石,又比宝石更美丽灿烂,有着宝石没有的无穷生命活力,让人想私藏,想独吞,遮起来不让别人看见。

    毕达拉察阿苏,果然是天神赐与的男子,真真与众不同!

    男人的心态慢慢的就变了,一颗心沦落在毕达拉察阿苏身上,到后头竟是庆幸听从了智者的话,结下弟亲,绑住这个天神赐与的男子不让他离开。

    只是,这个毕达拉察阿苏可不是那么好取悦的。送给他美丽的花朵,他不屑一顾的掷回你脸上;给他最肥美的肉食,他吃得双眉紧皱,说跟吃毒药似的,男人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才能取悦他,觉得要想让他笑一笑比取悦自己见过的最美丽的女性还要难。可他知道不能让他从自己手里溜走,无论是做为毕达阿察拉苏,还是自己的弟亲,他彻底的迷上了他。他的毕达拉察阿苏就像一枚长满了锐剌的荆棘果,剌有剧毒,危险无比。可剥掉了外皮的保护后,中间果肉却是世间最美的美味,只需尝过一次,就会上瘾戒不掉。

    便在较量与较量之间,在征服与征服之间,在危险的求欢搏斗里,一步步陷得越来越深。他每次都是身体赢了,心灵则输到了底。在这输与赢的拉锯里男人明白了一件事:就是自己死,都不能让他离开,这是他的珍宝!

    不得已,他只能用强,强留毕达阿察拉苏,为部族的生存,更为了自己现在一看到他就高涨的欲望。一想到他被压在自己身下时的低吟,还有那和女性完全不同的火热□肉体,男人忍不住就要发狂。

    而现在,毕达拉察阿苏便睁着一双漆黑的夜空眼瞳,愤怒的看着自己,手里拿着一片石刀压在自己颈侧,随时都会痛下杀手割下来。他的毕达阿察拉苏,就是有这么狂野!有一种因危险而变得奇异独特的美丽。

    这样毕达拉察阿苏,让他欲望硬挺,整个□被血气冲击着饱涨疼痛,脑里疯狂叫嚣的念头就是压上去,征服他!

    两眼相对,男人看到孙志新的眼睛晶亮,浓密的长睫毛因为紧张而颤个不停,直挠得他心底深处都在痒。那人的鼻孔张大,从没见过的能这样白晰精致的脸孔因愤怒和激烈的搏斗染上潮红,一张嘴也更加殷红,引得他直想咬上去。

    结果他当真这么做了,忘记了颈上的威胁,重重一口咬在孙志新嘴上。

    作者有话要说:ps:

    天下掉下个男妹妹……请用越剧的发音跟俺一起唱,这样发音:庭行丢哈个农妹妹……更是雷人。

    狂寒!

    囧!

    第一次写耽美穿越文哈,拍砖的爷们儿姐们儿手下留情。同时小心脚下有人,别踩坏了俺……

    4

    4、男子双打史前版 02

    孙志新见这男人眼光越来越深,眼里的那种自己看不懂的感情越发疯狂浓烈,心里不知怎么的就升起不好的预感。明明现在自己已经制住了他处于优势,可脑里就是警铃大作,所以有预感都在告诉他赶紧快溜。

    可是,往哪里溜啊?

    孙志新是个简单的人,他的想法一向很简直直接,刚开始他只是为了反抗而反抗,拒绝被当成女人使用,拒绝屁股开花。然后他又想难得今天占了上风,干脆打服这个男人,好跟手下败将谈条件。至于条件内容嘛……还没多想,先从屁股不受虐开始。但是,很快的,孙志新就觉得非常不妥。貌似被石片制住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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