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颜第1部分阅读

    诛颜 作者:肉书屋

    诛颜第1部分阅读

    [第一卷 满庭芳:第一章 失忆]

    在一阵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哭声中我的意识终于清醒过来。咦,难道今天开斗哭大会吗?我不过小小出了个车祸,没必要哭得这么——夸张吧?

    哎呀!不对!非常的不对!

    我的思绪迅速回溯,靠着160的高智商(自吹自擂的口头禅)迅速把所有的事情串了起来。

    我在去机场的途中出了车祸,转眼变成了植物人,虽然我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灵魂出窍确有其事。然后我,准确说是我的灵魂遇到了一个叫玄机的老人,也不知道是鬼还是仙。神秘兮兮的告诉我,由于牵引官的失误,使我投错了胎,我原本应该投生在公元九百多年,结果却投到了一千多年后。

    这一投错不打紧,可他翻查什么“天历”后发现,若不将我的灵魂引正,可能会影响乾坤运行(看来我还有点历史作用),因此他一直辛辛苦苦左等右等,等时机,好将我的灵魂引回一千多年前。

    直到我无病无痛的在二十一世纪长到了二十三岁,他终于等到我出车祸这个绝佳良机,然后马上决定“引渡”我的灵魂回归本体。为了使我不至于太不适应,他又决定“好心”的告诉我,“回归”后我的身份,其实根本就是他做贼心虚,谋财害命之后想做点补偿。

    谋财?好像是没有了。不过害命!那可是千真万确的。

    姓名:李霓裳

    年龄:17岁

    身份:赤唐九公主

    死因:坠马

    死亡时间:半个时辰之前

    生前描述:自幼痴傻,十岁变哑……

    好了,好了,听听这是什么人生嘛?除了年龄占了点小小便宜外,哪一项不是我吃亏?古人不是很重“高雅”吗?可这名字还没有我那个粗人老爸取得好听(虽然他也是找人给取的)。

    霓裳,不就是衣服嘛,还和梁羽生大侠笔下的白发魔女同名,我可不想变成她那样的白发红颜,古代还没发明染发技术呢,变白了就黑不回来了。

    再说那身份,赤唐九公主?要大唐九公主才够威风啊!最好还是李世民的女儿,一赌旷世明君的风采。还有,既然是公主,铁定是没有自由的了。哪比得上我在老爸身边天地任遨游?

    等等,赤唐?

    那是什么东东?

    欺负我没常识吗?中国历史上,有唐、后唐、南唐,可没听说有赤唐啊!(我还白糖呢)而且公元九百多年不正好是朱温灭唐,五代十国、宋辽对抗时期?

    玄机眯着眼,捋了捋胡须,干咳了一声,“这个……简单说就是,历史异时空的并存,同一时间存在不同的空间,彼此间的发展既独立又存有联系,既相异又有相同之处,以后你慢慢体会就能明白。”

    我明白,怎么会不明白呢?穿越文里常常提起。可是,反正是回古代,还是把我送回唐朝做个公主吧。那儿的历史我比较熟,肯定能混得好些。搞不好还能见证一下文成公主入吐蕃的盛况呢。

    “那怎么能行,你以为穿梭时空那么容易?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若非你本就该是赤唐人,原也是去不了赤唐的。”玄机又捋了捋他的长胡子,一副高深莫测语重心长的模样。

    不去才更好呢,留在文明昌盛、信息发达的现代我更高兴。

    摇了摇头,玄机笑着说,“回去后,你才能找到你的宿命。”

    宿命?什么宿命?

    “天机不可泄漏。”

    为什么每一个神仙都喜欢用这句来搪塞呢?

    算了,不问了,管它什么宿命呢。

    赤唐就赤唐吧,谁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呢?

    可,可那公主的生世,又傻又哑,天啊!这也忒对不起我160的iq了吧,怎么给我找了这么个壳啊?

    不过回头一想,既然又傻又哑,肯定没什么童年记忆了,也用不着琢磨她的生活习惯秉性天赋。而且她又是坠马而亡,肯定伤了头部,来一招“失忆”,应该也合情合理吧。这样一来,我也可免了伪装之苦,只做我自己就好了。

    可是,可是这么一个一级傻女突然变成了一个多才多艺的聪明女,难道会没人怀疑吗?

    “这个你无需担心,一切自有定数。”玄机露出一脸莫测的笑意。

    既然如此,那好吧,反正灵魂“回归”已成既定事实,我也就勉强接受吧。

    一想到我此刻的身份,也就不难理解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了,怎么说我也是堂堂一国公主,死了要连这排场都没有岂不可悲?就算真死透了也要气活过来。

    嘿嘿,我现在就活给他们看……

    好了,听了一分钟哭声,我现在已经完全能够判断那个一直握着我手,不停抽泣的女人肯定是李霓裳的亲娘了。就算是个傻女,毕竟也是自己怀胎十月的骨肉。所以哭声虽断断续续,却听得出是痛彻心扉啊。至于床边另一个很招摇的女人的哭声和说话声,多半就是来自皇后。她虽言语得体,时断时续的安慰李霓裳的娘,但哭声中却听不出半点真心。看来做皇后也够辛苦的,虽然不是自己的女儿死了,做面子也要哭得够凶。

    唉,真该为我聪明的头脑,精准的分析判断致敬一分钟。在二十一世纪时我便正是靠着这些才在我老爸“众多”子女当中万般得势,这就叫做万绿丛中一点红。我可是他这一辈子最大的骄傲,怎么说他林家五代之内可都没有人能像我这样给他争面子,双料学士外加在读博士。

    我动了动眼皮,睁开了眼。接下来那一幕几乎让我在心里面笑岔了气。我睁眼的瞬间竟然好死不死的对上了皇后,她见我睁眼时那表情就像活见了鬼似的,嘴都来不及闭上没两秒钟就吓晕过去了。

    “快,快传太医,皇后娘娘晕倒了……”太监急急忙忙躬身跑了出去。

    一群宫女太监慌慌张张的迎上来,等他们安置好皇后也就都发现我醒了。那神情一个比一个夸张,都跟看到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似的,唯有我那“母亲”是一脸的惊喜。

    “快,快传太医,公主醒了,公主醒了……”最后不知道谁叫了一声,又一个太监躬身跑了出去。

    太监刚出门槛,一个儒雅俊逸的男子似乎不敢置信的冲了进来,我能感觉到他似乎是很高兴我醒了过来。他轻轻走到我的近旁,温柔的看着我,笑了,笑得那么无邪,纯净,像春风一样,一下子就吹绿了我的心。

    我正在揣测他与我的关系,宫女太监已跪地行礼齐声道:“参见六殿下”。哈哈,这下我可知道他是谁了,李霓裳的哥哥呗,应该还是排行第六。

    谁知我一个激动,竟然脱口而出,“哥哥?”

    要知道这种飘逸若仙的人物可是我从小到大心目中理想的情人模样。

    众人皆是一惊,也不知道是吃惊我一个哑巴能说话了还是吃惊我那声“哥哥”。

    男子却还是温柔的笑着,点了点头,那感觉淡淡地,却很温暖,“醒了就好。”

    我娘也从惊愕中镇静过来,却还是神情激动,“裳儿,你能说话了?”

    我暗自叹息一声,古人还真是废话多,我不都已经开口说话了吗?

    没办法,入乡随俗我还得全情配合,清了清嗓子,我转向身旁的美妇,哇,仔细看来,她还不是普通的漂亮,简直一个美若天仙的中年美人,虽然上了点年纪,现在又是一脸泪痕,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华贵气质。

    顿了顿,我转动无辜的眼睛,以柔弱无比的声音问:“你是谁啊?”

    哈哈,没想到李霓裳的音质这么好。

    美妇一惊,“裳儿,你不认识娘了?”

    “轰”又一颗原子弹爆炸,把所有人的眼睛都快炸爆出来了,就连宫女太监们都面面相觑。

    失忆而已,没有这么难以接受吧!

    “你是我娘?那我是谁?这里又是哪儿?”我继续扮无辜。

    看着我娘他们的表情,我心里大呼畅快,面上却还装作柔弱无助,好像什么都不知道,“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娘惊喜的哽咽着,“没,没有,娘只是太高兴了,裳儿能醒过来就好,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

    我真是替我的表演天赋叫屈啊,居然就这么失去拿下个金马、金像影后奖杯的机会了。

    看着满场为我动容的观众,其实主要是太监宫女,我心里高兴的直想敲锣打鼓。戏演到这份上也可以暂时谢幕了,我又看了眼床前温柔的哥哥,便假装虚弱昏睡过去了。

    我睡足醒来时,早来了十几个太医候着,轮番替我号脉,望闻问切一应俱全,整整折腾了我好几个小时。

    然后一致的结论是:天佑我赤唐,奇迹出现,九公主病体痊愈,然不知何故,九公主丧失记忆。

    [第一卷 满庭芳:第二章 疑惑]

    没几天工夫,我就成了宫里最忙的人。送走了一拨人又来了一拨人,还个个皇亲国戚,这个叫三哥,那个叫二姐,一下子又是德妃、贤妃,诰命夫人……要是没有我娘在耳边提点,那些人我一个都叫不上来,谁晓得皇家有这么多三姑六婆的亲戚?

    而且还都这么么么么热情,个个看我的眼神都像在鉴赏一件奇珍异宝似的,眼中烧着一团好奇的火,令人完全体会不到亲友间熟悉热络的自然亲切。

    这几天,娘天天都来我的“景瑞宫”,既闲话家常,又向我讲解皇宫里的礼仪规矩、人情世故,赤唐国的国情民风乃至天下的诸多有趣事情,常常听得我不思吃饭睡觉。

    这个娘,真是个温柔贤惠的好母亲,她与我妈完全是不同的两种类型,我妈一直是个高傲而倔强的女人,从不会委曲求全或向人示弱,更几乎让我相信她从没有柔情似水的一面;而她恬静,淡雅,温和、博识……完全颠覆了我对古代宫闱女人的看法。

    只是她望着我时的关怀眼神中仿佛还隐隐藏着些东西,却说不上究竟来是什么。而且她似乎并不怎么愿意说起李霓裳坠马之前是个怎样的人。

    也许怕我知道自己以前是个傻女而感到自卑吧。她竟编出了一套令我乍舌的说辞,说李霓裳自幼聪明灵俐,勤奋好学,于诗词歌赋、曲艺乐理……皆有涉猎,且颇有小成……

    每每说到这里,她的脸上就会洋溢着慈爱幸福的光,眼睛里满是骄傲,为自己女儿的出色感到的骄傲。这种骄傲相当真实,一点儿也不像是伪装出来的,可是,玄机不是说李霓裳自幼痴傻吗,又怎么可能精通诗词歌赋、曲艺乐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到底谁在说谎?可又为什么要说谎呢?

    送走了娘,我坐在铜镜前冥思,有意无意的摸着头发,满脑子的问号。

    我的近身婢女婵儿端着药碗进来道:“公主,药煎好了。”

    我正想着问题,哪里有心思吃药,随意挥了挥手示意她放下。

    “可是淑妃娘娘(李霓裳的娘)临走的时候吩咐奴婢要看着公主趁热喝。”我差点忘了,婵儿是我四个近身婢女中最死脑筋的一个,对我吃饭喝药之事都有一股执著到底的劲儿。我好几次筹划的“拒绝吃药事件”都在她的执著中宣告泡汤。

    可是中药真的好苦啊!真怀念以前的日子,天大的病也只是吃一颗中药合成药丸,根本不知“苦”滋味。

    捏着鼻子,我好不容易把一碗苦药喝完,婵儿这才满意的收起碗。

    我问道:“婵儿,我以前是个怎样的人呢?”

    婵儿愣了愣,“奴婢听说公主以前很有才情的……”

    “听说?”我截断婵儿的话,“怎么是听说呢?”

    “回公主,奴婢以前不是在‘景瑞宫’伺候公主的,是这次公主病好后才调来的。所以奴婢只是听说,公主是个精通诗词歌赋、曲艺乐理的才女。”婵儿的语气中分明有些躲闪的意味。

    “那谁是以前伺候过我的?”

    “回公主,现在‘景瑞宫’里执事的人都是公主坠马昏迷后从别的宫新调来的。以前的人都……都因为保护公主不力被陛下治了罪,流放边疆了。”

    “所有的人都治了罪被流放了?”这种处罚也太过严重了吧。

    “据奴婢所知,确实是所有的人都治了罪的。”

    李霓裳究竟是个怎样的人?是痴傻还是聪明?若非痴傻,玄机为什么要这么说?若真痴傻,又为何宫内会盛传她颇具才情呢?

    而且为什么出事之后,皇上会将景瑞宫里所有的宫女太监治罪,难道真的只是因为保护不周?

    算了,这个问题太过复杂,以后再想吧。倘若李霓裳真是个颇具才情的才女,对我而言可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那你知不知道在宫里我和谁关系比较好?”假如李霓裳在宫里有交心的朋友的话,那这个人应该会对她以前的情况比较清楚。

    “回公主,奴婢不知。”但是婵儿飘忽不定的眼神却告诉我她定然知道些什么。

    “真的不知?”我加重了语气,佯装发怒,“你是不是也想本公主治你的罪?”

    婵儿吓得立马跪下,俯首道:“公主恕罪,奴婢是真的不知,因为公主以前并不常住在宫里,而是住在别苑,一年只回‘景瑞宫’一两次,往常也只有皇上与淑妃娘娘常去看公主。”

    李霓裳这么奇怪?身为公主却不住在宫里,怪不得那些三姑六婆用看国宝的眼神看我呢,敢情有的人还是第一次见李霓裳。

    “是个什么别苑?”

    “公主恕罪呀,这个奴婢是真的不知道了。”婵儿卷缩着颤巍巍的身子不敢抬头。

    叹了口气,算了,估计这种事情,她一个小小的宫女也不可能知道太多。只是我对于以前的李霓裳却兴起了无比浓厚的兴趣。

    我让婵儿出去,唤言儿进来,近身婢女言儿主要负责我的梳妆穿戴,没有她帮我,我肯定无法拆下头上的发髻。说实话,古人的头发虽然弄得很有艺术观赏性,可在生活上实在是有太多的不便,怪不得再好看也不能成为现代社会复古潮流中的一支呢。

    轻抚垂下的青丝,我忽然想起了刚醒那天见到的那个“哥哥”,禁不住就嗤笑出声,那天我还真是糗大了。

    我当时还奇怪呢,为何当我叫那个飘逸的男子“哥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一副吃惊不已的表情,还以为他们吃惊一个哑巴会说话了。原来问题的结症在于他根本不是我的哥哥,而是我的未婚夫——赤唐北方邻国“和国”的六皇子,水墨宇。

    言儿很快就进来了。她的手很巧,往往是随意拨弄一下,我头上那看似繁杂无比的发髻就自然散开了。

    想起水墨宇,我便提起了关于他的话题。

    言儿似乎很崇拜水墨宇,神采飞扬,口沫横飞的描述着他,“六殿下待人温善谦和,文质彬彬,又满腹经纶,诗词曲画更是冠绝天下,无人能敌……”

    “行了,行了,先替我把头发梳直了吧。”不适时制止,我怕“我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话就要出来了。不过自从得知水墨宇竟有如此出色后,身为他未婚妻的我心里也是大唱颂歌,只是可惜自从那天见过之后这么多天就再没见到他了。

    “对了,你知不知道他这几天都在忙什么?”我问言儿。

    “他?公主是说谁呀?”

    凭我这些天的观察,言儿什么都好,乖巧听话,可就是常常会犯迷糊。

    “水墨宇啊!”

    “哦,”短路的脑袋终于反应过来了,“公主是说六殿下呀,大概在忙‘群英会’的事吧,六殿下半月前来赤唐就是专程为忙这事的。前阵子因为公主生病,殿下每天陪着公主,都没有空闲管这事,现在公主好了,殿下可能就去忙了。不过昨个儿殿下还来过呢……”

    “他来过?我怎么不知道?”我一脸惊喜,看来他还是挺关心我的。

    “那会儿公主睡下了,殿下就没有进来。”

    我的目光扫向周围当值的宫女,“那你们怎么不告诉我呢?”害我还以为自己单相思呢。

    “奴婢知罪,奴婢下次不敢了,请公主恕罪。”齐刷刷一溜儿的宫女都跪了下来。我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古人的尊卑观念如此根深蒂固,我都劝到懒得再劝了。

    摇了摇头,我轻叹,“都起来吧,也不是什么大事,什么罪不罪的,都起来吧。”看来我就不是做颐指气使的主子的材料,见她们怕成这样,再大的气都消了。

    “谢公主。”

    “言儿,你刚刚说的‘群英会’是怎么回事?”我对这个名字比较感兴趣,当然更重要的是“群英会”是水墨宇正在做的事情。想想我那时空不知道哪个地方电视台好像也有一个节目叫做“群英会”,不过具体玩什么就不记得了。

    言儿一面梳理着我的头发,一面详细的讲述,“回公主,‘群英会’是咱们赤唐国、和国、日月国三国每隔三年举行一次的比试大会,今年正好轮到咱们赤唐国举办……”

    听了半天,我总算有点明白了。美其名曰“群英会”,其实也就类似于二十一世纪的运动会,当然不会是比游泳,田径、体操、排球……这些运动项目了。但性质差不多,也有类似于金牌榜之流的排名。

    从言儿期待的表情和憧憬的眼神判断,“群英会”应该是属于奥运会那种高级别的。而且天下三大国,三国皆参加,想来规模一定不小。

    当今天下,最大的三个国家分别是南赤唐,北和国,以及疆域最大且雄踞西方的日月国。三国之中,赤唐物丰民富,日月国兵强马壮,和国两项都不突出,但好在比较平均,而且国民尚文,也就是说国民的文化素质比较高,多产才子才女。

    听言儿说,群英会那天宫里的主子都可以携带宫女太监出游,而且自曾祖皇帝那代开先河之后,女子也能参加“群英会”中的比试项目。这总算是给了我一个盼头,否则真会把我给憋坏了不可。

    若真应了那句“故国三千里,深宫十二年”的话,我可就不只“双泪落君前”了,我非要把玄机老头揪出来打一顿,好端端居然把我丢到皇宫里当金丝雀。

    锦衣玉食的帝王家生活虽然不错,但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

    [第一卷 满庭芳:第三章 刺客]

    天河落远日,已是月上西窗时。

    我挥挥手让言儿等一众宫女下去休息,偌大的寝宫内只留了一盏长明灯,看进闪耀的灯芯中,我开始想念我远在异时空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可好?

    我老爸是个典型的暴发户,富得流油却胸无点墨。我老爸一生娶了三任妻子,一共育了五个子女,我排行第三。我妈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一个很高雅的舞蹈家,我的芭蕾舞也正是师从于她。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我妈那种清雅人物当初是怎么会看上满身铜钱味的老爸的。

    也许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我六岁那年,老爸金屋藏娇东窗事发了,妈便带着我离开了老爸,开始了对我魔鬼式的培养计划,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后怕。那时候我整天幻想自己变成超人,估计我妈是打定心思要让我成为杰出的艺术家了,不是让我练古筝就是弹琵琶,(我妈生平最爱这两种乐器)后来还添加了小提琴,每个老师都请最好的,真是不惜血本。

    而我外公是个书画名家,也不知道真是我天资聪颖还是他实在闲得慌,非逼着我跟他学习书画,结果书法还算小有所成。画画,可实在是把他老人家的脸丢到太平洋去了,他让我画老虎,结果怎么看都像一只猫,还是体型硕大的变异品种。正所谓我若能成画家,母猪也能上树了。

    可是魔鬼式教育还在继续,就在连我自己都以为注定要做个艺术家的时候,我老爸终于出现了,而就在他和我妈争执我究竟是报考艺术系还是商学院的时候,我终于偷鸡成功,以状元的身份考进了让他们大跌眼镜的临床医学系(情节需要,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这事我妈和我呕了整整半年的气,我老爸则粗人一个,一听“状元”撑足了他的面子,笑呵呵也就忘了他原本要我报考商学院的事。

    呵呵……现在想来仍是值得大笑。

    “什么人?”忽然听到窗前有声响,我张惶道。

    灯光很暗,我起身正准备到窗前查看,身子却蓦然向后一倒,嘴就被一只从身后伸来的手给严严实实捂住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马上冲击了我的感官。

    这个人流血了。

    “你不乱叫,我就放开你,如何?”一个低哑却颇有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还能感觉到这个男人起伏不定的气息吹拂到我青丝如瀑的秀发上。而我的身体正被他紧抱在怀中。

    又是这种情节,在古典小说里漫天飞的刺客情结,不知道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司空见惯所以我反而麻木了,一点危险感也没有。

    我居然——一点不害怕,从一开始也没打算叫人。

    看我点头,他试探的松开了手,见我确实没有叫喊的打算,他才完全收回那只沾满血污的手,另一只握剑的手也从我腰上拿开。

    刚一松开,他整个人就失去平衡,向后倒去。

    见他正努力尝试以剑支撑身体,我这才放心,拍了拍胸口,“幸好只是跌倒,还没晕过去。”否则要我把他搬到床上去,那就太难了。

    他那身高,至少比我高出二十五公分以上,当然这是保守估计。

    没错,我打算救他,可要先声明我既非花痴,也非医生的职业病犯了,但我确实找到了一个说服自己救他的理由——救他的报酬,那会比较有吸引力。

    显然,我刚才那句没头没脑的话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倚剑坐在地上斜盯着我,“你不害怕?”

    “怕,为什么不怕?”我笑着坐回自己的桌前。

    他似乎来了兴致,“那你为什么不叫?”

    “叫有用的话,我早就用了,难道听到我叫声跑进来的人能快过你手中的剑?”

    他摇了摇头,“不可能。”

    “那不就对了,没用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做?”我索性玩起桌上的长明灯,“我和你谈笔买卖,你考虑一下?”可能我老爸无师自通的经商才能还是遗传了一点给我。

    “哦?”他似乎颇感兴趣,“你要和我谈什么买卖?”房内的阴影很完美的隐藏了他的一切表情。

    “我可以救你,不过你伤好后要帮我做一点事。”

    他动了动,“那要看是什么事?”语气很严肃。

    我不以为然的看了看他,“我不认为你有得选择?除非你根本不想活了。现在就算我不叫人,只这么耗着,也能让你血尽人亡。你想活下去,就只能接受我的条件,放心我决不会要你做让你为难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尽管料定他不会不答应,我还是加上了最后那句话。

    他在阴暗中笑了笑,声音很有磁性,也意味深长,“看来你很会做买卖。”

    “这么说,你是同意了?”我高兴的问。

    “正如你所说,我有选择吗?”他似乎无奈的笑了。

    “ok,搞定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你听不懂的。”我开心地找来文房四宝,开始落笔。

    “你做什么?”

    我偏头看了他一眼,“写契约书呀,免得你事后赖账。到时我可就欲哭无泪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又笑了笑,“你这丫头说话真有意思。厄,你可以叫我,荀隐。”

    “隐藏的隐?”

    “呵呵,对,隐藏的隐。”他又笑了。

    写好了一式两份契约,我递给他一张,“好了,你在上面画押吧。”

    “哦,不,是签名。”我急忙纠正道。

    他把签好的契约交还给我,“你的字写得很好,你叫李绛?”

    “是啊,你觉得很好听吗?”我将契约收了起来。

    他明显顿了顿,“李姓,可是赤唐的皇姓啊。”

    我翻了个白眼,“不然你以为我凭什么说能救你?”

    他长叹了口气,“我早该想到。”

    我根本没心思理会他叹息什么,走过去扶起他,“还能动吧。”我能感觉到当我的手触到他的那一霎那,他身体蓦然一僵。

    好不容易把他安置到了我平时侧躺的贵妃椅上,又点了两盏灯放在案头,端了一盆清水,剪了件白衣裳做成纱布状,再取来几瓶外伤药,据说是我坠马后皇上派人送来的,说是上等的南蛮贡品,没用完,就一直搁着,想不到今日倒派上用场了。

    荀隐一直没有说话,只静静地看着我进出忙碌,当我一切准备好,在他身前蹲下时,他却突然直直地盯着我说:“你很美”。

    这种行为在古代是不是应该算是轻浮孟浪,而古代良家女子多半应该骂他无耻之后便羞愤离去吧。

    可惜他现在遇到的是我。

    我醒来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很美,所谓“南国一绝色,西北有二娇”中“南国一绝色”指的便是我,李霓裳,而“西北有二娇”指的则是西方日月国镇国将军之女玉逐云,和北方和国宰相之女花向晚,我与玉逐云,花向晚并称为天下三大绝色。那两人到底有多美我是不知道,可我,有娘的绝品基因在,想丑也不大容易。说实话,我与娘在容貌上有七分相似。

    没有理会荀隐,我也无暇深究他眸中的颜色,直接剪开了他贴身的血衣。再小心翼翼的以清水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整套程序我处理起来有条不紊。而整个过程中,荀隐也没有叫出一声,就连我不小心牵动了他几处伤口,他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别过了头。但不一会儿他又会表情平静的转过来,盯着我看,仿佛在欣赏一件珍稀物什一样,眼神也由最开始的惊艳,变为惊诧,再变为现在的朦胧复杂。

    “你研究完了没有?荀公子。”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陌生人面前,我竟毫无兴趣伪装成温柔无害的模样,反而用最真实的一面面对他。

    “哈哈——”他又开始笑。

    直视荀隐深邃的眼眸我调笑道:“你身为刺客,应该有刺客的操守,哪有刺客像你这么爱笑的?”哪部yy小说里的刺客不是一副酷酷的样子?却只有他一直在笑。

    “你以为我是刺客?那你救我不怕危险吗?”荀隐眼中隐约透着一丝不甚清晰的狡黠之光。

    “你是不是刺客我不知道,你进皇宫想做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倒是奇怪皇宫内怎么没有人发现你……”荀隐浑身一震,而后颇具深意的以目光邀请我说下去。

    我顿了顿,“否则,你一开始就不会放开我。因为无论我叫或不叫,倘若你身后有追兵的话,你都处在危险中。抓住我做人质至少多分逃走的希望。你既然放开了我,那就表示,你担心的危险只来源于我的呼救,只要我不叫喊,就没有人知道你的到来,你也就安全了。”

    我理了理思路,继续说:“你既然无心伤我,可见你并不是个嗜杀的歹人,又或者你的目标并不是杀人,否则的话对你来说,面对个死人总比面对个活人要安全些的。”我按照小说里刺客的逻辑来分析。

    听到我的分析,荀隐给了我一个激赏的笑容,却没有说话,而后忽然转向了窗外的那轮孤月。

    月华流泻,清凉如水的月光与闪烁的灯光勾勒出荀隐举头西望的侧影,看上去是那么的高傲,却也是那么的孤独。

    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他的年纪看上去并不大,或许二十七八岁光景,长相也并不俊美,但菱角分明的脸在微黑皮肤的映衬下格外有性格,也就是所谓的“型男”那种类型。

    可他浑身有种沉的很深的成熟感,总让人觉得他的心思飘忽不定,若隐若现,难以捉摸。

    他虽然时时挂着笑,可这种笑往往比不笑还令人害怕,因为根本猜不透他笑容的背后究竟藏了怎样一把刀。我还是怀念水墨宇的笑,笑得像春风,像阳光,可以直接照进人的心里,温暖人心。

    “如果我告诉你,我是逃进皇宫避难的,你信也不信?”荀隐突然看向我,以调笑的口吻问道。

    我愣了愣,“信,这种荒唐的理由你既然敢说,我为什么不敢信?”

    “哈哈,你真的很有意思。丫头,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荀隐慵懒的斜支起头。

    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答,“你问吧。”

    “你有没有一丁点儿的怕我,尤其是我满身是血的时候?”荀隐似乎很看重这个问题,他问的时候,语气非常的严肃,没有半点调笑的意味。

    我想也不想,抬起头看着他,“本来或许会怕你,你这人不太容易读懂,人们对自己读不懂的东西都会有距离感,往往会存点畏惧之意。但见到满身是血的你,我反而又不怕了,这证明你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而且那时候在我眼中,你更是个病人。”

    在医生眼中是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的,有的只是病人,没有一个医生会害怕自己的病人。

    记得刚进医学院的时候,闻到血腥味,我甚至难过得几天吃不下饭。但现在,每每闻到这种味道时,我感到最多的却是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因为流血的是有血有肉的病人。

    回思适才自己的回话,似乎太过直白了,可在这个人面前,我却兴不起一丝矫揉造作之情,他总能轻易的牵引出我心中最真实,最坦诚的语言。明明不过刚刚相识,却让我有种相交几个世纪的错觉。

    在他面前我似乎可以活得很自我。

    [第一卷 满庭芳:第四章 虚惊]

    天亮之前,我终于处理完荀隐身上的诸多伤口,又顺带将寝宫收拾了一遍,我天生爱洁净,总见不得脏。

    打理好这些我才注意到荀隐的衣服不是被砍烂就是被我剪烂了,早已不能蔽体,形同半裸。应该说他的身材很好,只不过这时看在我的眼里却只是副病体而已,顶多算是副比较好看的病体。

    我让“景瑞宫”门口当值的小太监给我偷偷找了一身太监服,回来让荀隐穿上,他当时的表情就像是吞了只苍蝇一样,说不出是嫌恶还是别的什么。

    我笑得花枝乱颤,把衣服丢给他,“在宫里你不穿太监的衣服,难道想让我给你找套宫女的衣服?”

    他挣扎了一番最后还是穿上了,只是对他而言衣服有些小了,捉襟见肘的,这也没办法,我已经特意交待找套大号的了。

    看他穿了衣服,我便进内室和衣睡下了,忙了一晚,真是累了。我懒得再管荀隐,反正像他那样的人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

    当我醒来时,已经快开午膳了,不见荀隐,想必自己找个什么地方躲起来了。用完午膳,我闲着无事,本想看看书,可那些竖体排版从右往左看的书我实在是适应不了,这大概也算路径依赖(经济学用语)吧。

    以前这个时候,我应该正抱着电脑漫游网络呢。现在,在这个和中国古代如出一辙的时空,虽然语言、文字、观念、物什……都一模一样,可心里的距离感又岂是时空可以换算的?

    实在无聊,命负责陪我做诗练琴的近身婢女清儿取了把琵琶来,轻拢慢捻便弹开了,弹了首《春江花月夜》,春水流转或急或缓,夜色袭来花和月或清晰或朦胧,或灵波流动,或暗香萦留,琵琶声或悠远或明快,只可惜缺了能与琵琶共鸣的古筝,总还是差了些“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意境。

    放下琵琶,我又命清儿找来了古筝,明显看出这个小丫头眼里的惊奇。其实惊奇的又何止是她呢,上了大学之后,我便钟爱玩手术刀,对于自小练习的琵琶、古筝反而疏离了,今日之兴,也不知从何而来。

    相对于琵琶,驾驭古筝我更如鱼得水一些。心头兴起,抬手就拨开了一曲古琴曲《凤求凰》。兴之所至,忘情间司马相如的那首琴歌也朗声吟出。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皇。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皇兮皇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真是我自逍遥啊。一曲方罢,正要起身,却发现一众宫女太监都痴痴傻傻的,像是被电击了一样,半天没人出声。

    呵呵呵,我的琴弹得有那么好吗?

    我不禁得意,结果笑到一半换成我变痴傻了,门口站了一众人,我却只看了四个,看到他们,我的笑就僵硬到半空中了。

    娘,水墨宇,皇后,最后这个肯定是我至今才有缘得见的皇上了。已近五十的人了依旧一副不怒而威,神俊大气的模样,果然一代君王气势姿态就是不凡。

    “还不快过来向你父皇和皇后请安?”娘急忙化解尴尬的境况。

    我只得硬着头皮上前一一请安问候,心里不停的敲鼓。不知道李霓裳以前会不会弹琴吟唱,要是不会的话,我刚才做了多么有冲击力的事情啊!忽然想到他们会不会以为我是鬼上身啊,天啦,到时候要是找了几个道术高明的道长或是佛法高深的和尚,我这缕英魂岂不是无处安身了吗?

    怎一个惨字了得啊。

    皇上看了看我,目光似是在我脸上搜寻什么,见我镇定自若(其实心里在打鼓),落落大方,眼神忽而转为柔和,似乎并没有对我弹琴吟唱之事感到奇怪。莫非真是玄机骗我,李霓裳原本是个才华横溢之人。

    皇上走上前扶起我,慈祥的道:“皇儿病愈,朕早就想来探望了,奈何国事繁芜,今日方才得闲过景润宫一趟。”

    清雅的嗓音,“父皇乃一国之君自当以国事为重,儿臣本想等身子再好些了就到‘紫薇宫’给父皇请安的,没想到父皇竟亲自来看儿臣……”

    皇上朗笑一声,“众人皆说我皇儿大病之后虽忘了些人和事,却是才情依旧,今日朕看来确实不假。朕远在玉阶上已被皇儿的琴音吸引,方不让人打扰了皇儿的雅兴。”怪不得皇上来了都没有人通报我一声呢。

    皇上、皇后找了个座坐下,皇上招我过去,“皇儿方才弹的那首曲子和词是何人所作啊?”

    这时候,我又不能说实话,又不能瞎扯一个当朝的人。只好硬着头皮剽窃古人之名,“回父皇,是儿臣一时兴起,胡乱弹唱的,弹得不好,还望父皇别见怪。”

    皇上和蔼一笑,“皇儿那曲弹得甚好,可取了名字?”

    “儿臣只是一时兴起,不曾取名,不如请父皇赐一名吧。”

    “好,朕就赐上一名,”皇上略微想了想,“朕听你吟唱‘凤’啊,‘皇’的,不如就取作‘凤求皇’吧。”

    “好名字。”

    “好意境。”

    ……

    一众人,皇后,皇妃啊,迫不及待的附和称颂。

    我正暗自庆幸皇上取了这么个歪打正着的名字。这下应该不会将司马相如气活过来了吧。

    皇上却似乎很在意水墨宇的评价,转向他,水墨宇浅浅一笑,“皇上题的这名切题切意,意味深远,耐人寻思,确实是个好名字。”

    听到水墨宇说话,我看了他一眼,正好对上他看向我的眼睛,那是一双很清澈的眼睛,眼中的赞赏非常清晰。

    我莞尔一笑别开了眼。

    皇上似乎将我的这个小动作看在眼里,他笑着说:“墨宇这次随朕前来,一是探望皇儿,二嘛,还有事相求哦。”皇上的语气颇有些调侃意味。而且由于皇后是和国的长公主,也就是水墨宇的姑姑,因此,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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