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You 我的你》1-2

    <u style="word-: break-word;">第一章,我的彩虹泡泡</font>

    &lt;老板,我要买泡泡瓶。&gt;

    &lt;是你啊!小啡。庭轩呢?怎么没来?&gt;

    &lt;他不会来了。&gt;

    &lt;这臭小子真没良心。他过得还好吗?&gt;

    &lt;应该还好吧!&gt;

    &lt;应该?你们玩完啦?&gt;

    &lt;嘿嘿!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gt;

    &lt;有什么好秘密的,还有那电影落伍很久了,拜托别再用了。&gt;

    &lt;老板,给我个泡泡瓶。&gt;

    &lt;不好意思,泡泡瓶卖完啦!过两天就有货。过两天你再过来好啦!&gt;

    &lt;不行,我今天就要。真的一瓶都没了吗?&gt;

    &lt;对不起。真的没有了。&gt;

    &lt;那你拿来示范的呢?&gt;

    &lt;示范的只剩下半瓶。过两天再来吧!&gt;

    &lt;我就要这半瓶,钱我放在桌上。&gt;

    &lt;女人果然是猜不透的生物,半瓶也要。算了,送给你好了。拿去。&gt;

    &lt;谢谢。老板你最帅了。。&gt;

    。。。。。。。。。。。。。。。。。。。。。。。。。。。。。。。。。。。。。。。。。。。

    我是云小啡。我妈说她和老爸都是咖啡党。家里喝咖啡好像喝水那么喝的。当初怀了我的时候,妈妈就吵着要生女的,因为她想给女儿取名叫小啡。不知是不是家族的遗传,我除了对他,对咖啡也是情有独钟。

    他叫路庭轩。一个身材高挑,长得很漂亮的男生。对,不是很帅,是很漂亮,黑溜溜的大眼睛,一脸无辜的表情,看了就想作弄他。好在他的头发怎么也留不长,今天拼了命到处宣传说要留长发,明天就喊着很麻烦,喀嚓就剪掉了。搞不懂的家伙,总是爱像小孩般胡闹。

    我们是在大学里认识的,认识了两年多,有一天他突然间就说要追求我。然后最愚蠢的是为什么我一个月都不到,才约会三次,就被他追到手了。也许这就是爱情专家和爱情白痴的实力差距。对,他是我的初恋,我唯一的初恋,而我是他第四任女朋友了,气人!真花心!

    暑假的时候(对,马来西亚也有暑假,因为这的天气常年都热得中暑,所以不管哪个假期,都叫暑假),庭轩会在购物广场的玩具店铺里兼职。而我经常会去店里看他。什么遥控车啦,直升机啦!我都玩过。撞坏了也没关系,庭轩会负责修好它。那是一间就像个人房大小的小店,里头堆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玩具。老板很忙,有了庭轩兼职后,就不怎么见到,所以我经常到哪和庭轩聊天。

    记得有一次,我如往常到店里报到。庭轩问我,说如果他能够把彩虹送给我,我可不可以请他看场电影。这无赖又不知要怎么坑我了,但好奇的我还是答应了下来,最重要的是,我也不是那么好坑的。只见那无赖拿了个泡泡瓶,用吹泡棒沾了些泡泡液,对着购物广场正中央吹去。在灯光的照耀下。每一颗泡泡球里就像藏着霓虹般七彩斑斓,四处飞散。

    &lt;怎么样?我用魔法把彩虹锁在里面了耶!记得请我看电影。&gt;

    &lt;哈哈,果然有彩虹。好,我就答应你去看电影吧!&gt;

    &lt;喂,我是说你请我看。你说话不算话哦!&gt;

    &lt;嘿嘿,你妈妈没告诉你,女人的话是不可以相信的吗?&gt;

    &lt;。。。&gt;

    我抢过泡泡瓶,自己玩起来,庭轩弄来另一支吹泡棒,说要给我好看。可恶,竟然把泡泡吹到我脸上,看我还击!看我怎么用泡泡球砸死你!

    那一天,我们吹完了整瓶的泡泡。彩虹泡泡与空气的华尔兹,七彩的恋爱在闪烁; 倒映中看见了我们,小小甜蜜的微笑。</font></font>

    <u style="word-: break-word;">第二章,我的起司蛋糕</font>

    &lt;小姐,给我一片起司蛋糕。&gt;

    &lt;请问您要那一种?&gt;

    &lt;CHOCOLATE CHEESE。&gt;

    &lt;是在里面享用,还是带走?&gt;

    &lt;带走吧。&gt;

    看着她,拿起刀热了热,慢慢的切着蛋糕。然后小心翼翼的放进了蛋糕盒。想了想,还是鼓足勇气问问看吧。

    &lt;小姐,是不是经常有个长得很漂亮的男生,穿着红色的制服, 来这里买这一款蛋糕?&gt;

    &lt;您是说路庭轩吗?是你男朋友吗?&gt;

    连名字都懂,这路庭轩果然瞒着我到处认识其他女生,太可恶了。男人果然都是靠不住。

    &lt;呃,对!是我男朋友。&gt;

    &lt;原来那幸福的女人就是你。庭轩每次来买蛋糕,一拿到蛋糕,脸上就会露出笑容。看起来就像在傻笑。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那么开心,他说因为可以和喜欢的人一起吃。庭轩真是个好男生,我男朋友连我喜欢吃什么蛋糕都不知道。对了,他怎么最近都没来啦?&gt;

    &lt;他。。。他 应该不会再来了。&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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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开始恋爱过后不久,我们就在附近租了个房间,从宿舍搬到那里去住。对,是一起住,用难听点的字叫同居。哈哈,现在的大学生都酱,人家十四 十五岁就当妈妈结婚了,所以我们应该算很乖了。爸爸妈妈知道后虽然念了好久,但过后也没怎样了。看来庭轩的品格似乎算是格了,我果然慧眼独具。

    庭轩最喜欢吃起司蛋糕。而我不怎么喜欢起司,但喜欢上面的巧克力。所以那小姐说错了,那家伙是买给自己吃,然后顺便分点巧克力给我。有一次,庭轩回到家里。把一个起司蛋糕放在桌上,然后正经八百的说,虽然很任性但我还是买回来。我一脸愕然的问他这和任性又有什么关系。他说不为什么,只是觉得这么说感觉很酷。我就走到他跟前在他耳边大吼,酷你的头!

    当我拿着小叉要吃巧克力的时候。那家伙竟然抢着把有巧克力的那一层都切去,然后指着剩下的起司说,这是给你的,巧克力你不能吃了,越来越胖的美眉。瞎扯!吃起司会胖得更凶好不好!就爱耍无聊。但转念一想,这家伙平时最爱起司,今天不吃?嘿嘿!事有跷蹊。

    好,我吃,我吃给你看。让你后悔,让你哭着求我对你的起司手下留情。哈哈!

    下一份钟,我在庭轩的耳朵上轻轻的咬了一下。说了句,你很老土啊!不过我喜欢。

    在那起司蛋糕里面,镶着水晶的戒指在闪耀。你说这是我们恋爱第一百天的礼物。</font>

    (未完待续。。)